唐诗价值论:唐诗为什么内容和形式要统一?

​像《长恨歌》这样在今天看来很经典,在当时看来很流行的诗,唐朝人在编选本朝诗歌选本的时候反而不选。他们的言下之意是:这种浅白的民间文学,就只让它在民间流传好了,不要来登大雅之堂。

唐诗价值论:唐诗为什么内容和形式要统一?

那么,《长恨歌》到底是如何成为经典的呢?从这个问题开始,我来说说我理解的唐诗核心特质:文质彬彬。

诗病五事

《长恨歌》从当时的流行曲,发展到我们今天观念里的唐诗经典,其实是经历了一个观念的变化的。

我们可以看一下宋朝人的意见,找“三苏”之一的苏辙来做代表。

唐诗价值论:唐诗为什么内容和形式要统一?

苏辙写过一篇《诗病五事》,顾名思义,文章分析了五种写诗的毛病,其中第二条评论诗歌里叙事内容的写法,说《诗经》里的《绵》写得最好,杜甫的《哀江头》堪称《诗经》叙事的继承者,非常出色。白居易的诗虽然很工巧,但叙事是短板,写得“寸步不移”,比杜甫差远了。

今天看,苏辙举的这三个例子里边,《绵》这首诗真的不算很好,但这倒不能怪苏辙走眼,而是因为《诗经》在古代的地位实在太高,古人很难用客观的眼光来看待它。

至于杜甫的《哀江头》和白居易的《长恨歌》同写一个题材,但前者很写意,后者很写实。苏辙所谓“寸步不移”,是嫌白居易太写实了。古典诗歌和古典绘画一样,重写意,轻写实,因为写实写到最高境界也无非是形似,而古人心目中的艺术最高境界,是在彻底抛弃形似的基础上达到神似。

所以我们不难想见,即便中国绘画真的发展出了透视技法,也一定会被人鄙弃的。所以,你也许想不到,《长恨歌》真正的经典地位,其实要晚到明朝才被确立起来。

唐诗价值论:唐诗为什么内容和形式要统一?

今天我们来比较白居易和吴梅村的诗,很容易感到前者太浅白,后者太晦涩。浅白的好处是易懂,易流行,坏处是不耐读;晦涩的好处是非常耐读,一首几百字的诗,背后要有几万、十几万字的内容来做支撑,坏处当然就是难懂,难流行。

两者的区别透露出时代背景的差别:

第一,在吴梅村生活的明代,诗歌已经非常私人化了,不再能被歌女传唱;

第二,这时候的高知们,学术造诣远比唐朝人高,所以,当他们在小圈子里用诗歌交流的时候,技术壁垒就也比唐朝人高出很多,很难被圈外人接受。

简单讲,诗歌越来越高精尖了,读诗和写诗的门槛因此变得越来越高。虽然从技艺的角度来看,高精尖当然是一件好事,但是,诗歌毕竟是一门艺术,而不是什么高科技,搞得那么高精尖真的好吗?

唐诗价值论:唐诗为什么内容和形式要统一?

我们都知道一个道理:越是高精尖的东西越不自然,而诗歌似乎应该是真情实感的自然流露,而不该是精雕细琢之下的完美打磨。

这样一想的话,也许95分刚刚好,99分反而过犹不及了。95分的成绩,如果用孔子的说法,应该叫作文质彬彬。

“文质彬彬”正是唐诗的核心特质。

文与质的平衡

“文质彬彬”,今天我们常用这个词来形容一个人温文尔雅,有书卷气,但唐诗并不是这样的,或者说唐朝以后的诗反而更加温文尔雅,有书卷气。那么,为什么我要说“文质彬彬”正是唐诗的核心特质呢?

我用的是“文质彬彬”这个词在《论语》中的本义。“文质彬彬”这个词出自《论语》:“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在这段话里,“文”和“质”是反义词,“野”和“史”是反义词。“文”的意思是“外在的修饰”,“质”的意思是“内在的本质”。

唐诗价值论:唐诗为什么内容和形式要统一?

如果本质太多,修饰太少,那就显得粗野;如果反过来,修饰太多,本质太少,那就显得过分雕琢了,矫情。只有当外在的修饰和内在的本质以恰当的比例结合起来,也就是“文质彬彬”,这才是君子该有的样子。而在古人的眼里,诗歌是君子的必修课,一首诗最该有的气质就是君子最该有的气质。

具体到诗歌的表现手法上,“文质彬彬”就意味着内容和形式的关系。文学之美,本质上就是语言的形式美,和内容没有半点关系,但如果要问怎样的语言形式才是美的,这时候就不能脱离内容来看形式了。这就好比有一个人准备出门,他必须根据自己的相貌和身材特点,搭配出最合适的服装鞋帽,而不能看哪件漂亮就穿哪件。从这个角度来看,同样抱怨人生,散发负能量,祥林嫂的喋喋不休只会让人心烦,而李白会说“大道如青天,我独不得出”。

唐诗价值论:唐诗为什么内容和形式要统一?

这样的牢骚虽然很夸张,但诗句偏有掩不住的气魄,非但不让你烦,反而让你觉得爽朗洒脱。再看清朝诗人黄景仁的名句“十有九人堪白眼,百无一用是书生”,遣词造句比李白讲究得多,对仗既工整又巧妙,但个人的一点小小哀愁真的值得这样大书特书,拉天下人给自己垫背吗?你会恨不得搬来毛泽东的两句诗“牢骚太盛防肠断,风物长宜放眼量”送给他。

以上这三种抱怨,祥林嫂属于“质胜文则野”,黄景仁属于“文胜质则史”,只有李白“文质彬彬,然后君子”。

追求形式为什么容易过头?

诗人在追求形式美的时候,很容易让形式高于内容。在唐诗里边,这种问题虽然并不严重,但显然已经出现了。

唐诗价值论:唐诗为什么内容和形式要统一?

有趣的是,初唐的诗人们致力于扭转六朝时代重形式、轻内容的所谓宫体诗,觉得那无非是一群无聊文人的矫揉造作,但是当唐朝的近体诗成型之后,近体诗特有的形式美却吸引了一些诗人不断探索这种形式美的极限,为此不惜精雕细琢。

当然,精雕细琢不是不好,杜甫就是精雕细琢的成功典范,因为无论他再怎么雕琢于形式,他要表达的内容毕竟够大、够深、够重,和形式完全匹配得上。但是,比杜甫更爱炫技的诗人就未必能做到这一点了,元稹就有这个毛病。

元稹和白居易次韵和诗,争奇斗巧,即便是一百韵的长诗也非要次韵。一个韵脚上的字不生僻还好,一旦出现生僻字,难免发生为了追求形式,而影响内容表达的情况。

我们先看白居易写给元稹的《代书诗一百韵寄微之》,前四句是:“忆在贞元岁,初登典校司。身名同日授,心事一言知。”韵脚字是“司”和“知”。元稹的和诗《酬翰林白学士代书一百韵》前四句是:“昔岁俱充赋,同年遇有司。八人称迥拔,两郡滥相知。”

韵脚字还是“司”和“知”。这两个字都不生僻,组词的可能性很多,所以元稹写起来还算自然流畅。但是,有些生僻字,组词的可能性很少,一旦做了韵脚字,次韵的人就不好办了。但白居易原诗里还有这样的句子:“交贤方汲汲,友直每偲偲。”

唐诗价值论:唐诗为什么内容和形式要统一?

韵脚上的“偲”是个多音字,在读sī的时候,只有唯一的用法,就是组成一个叠字的词“偲偲”,意思是互相劝勉,这是《论语》里的话。元稹如果不想让和诗和原诗发生语意上的重复,这里就应该另外组词,但没办法,这个字只有在读别的音的时候才有另外组词的可能性,而读音一变,就没法押韵了。

左右为难之下,元稹只能咬牙硬来,写出了“近朱怜冉冉,伐木愿偲偲”,到底还是勉为其难,让语意重复了。为了完成一百韵次韵的宏伟诗歌工程,诗人也只能拼了。这样的诗,虽然足以让人叹服诗人的技巧,却很难打动人心,流传千古。但是,在一种新形式成型的时候,从各方各面挑战它的极限,总是有意义的事情。

小结

唐诗最大的特质,就是内容和形式的完美统一,它可以用《论语》中的“文质彬彬”来概括,这,才是唐诗艺术的真正金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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