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人欠了我200塊錢,關係挺好,快過年了,應不應該要?為什麼?

魚鷹1205


過年了跟他要錢,不好意思嘛,他給你錢的話,是好事兒,要不回來跟他一起去飯店吃飯,讓他請客吧。


用戶HANTAIRI


沒有應不應該,看你自己想不想要。

我當學生那會給兩個同學借過錢,一個200,一個300,和我關係都挺好的。我那時候生活費按月給,一個月240。你們想想我當時的處境,借的時候說的好好的,用幾天就還,結果一直到現在都沒還。

我那段日子,一個饅頭要分兩頓吃,一袋方便麵吃一天,就那麼過了一個月,也不敢告訴我父母。

那個借300的,我倒是要過,今天說明天還,明天說後天還,騙了我十幾次,最後我忍無可忍去他家要錢去了,非凡沒要來,還被他媽罵一頓,說我不知道哪來的,把他兒子錢都騙走了,還敢上門來要,最後把我趕出去了,我那個朋友也恬不知恥不給還。

最後只能無奈求助父母,被我媽罵了一頓,又重新給了我生活費。

借200的那個關係實在太好了,不好意思要,一直沒要。

後來實習的時候一個月800,然後被一個朋友借了1000,說好借幾天還,後來也不還了,後來聽說他到處貸款跑了。

最好是不要給人借錢,因為借出去就只有兩個結果,還和不還。


大鈺兒兒


俗話說:欠債還錢,天經天義。

可這200元錢少了點,也有可能你的朋友真的忘記了,當然,不管借的是多少錢都應該還的,主動要也是理所當然無可厚非的,但還是應該注意方式方法,如果確實是關係比較要好的朋友,200元數額確實也不算大,不要也罷,尤其是快過年了,給別人留個好心情,也給自己留個好心情。

筆者就曾被人追討過債,至今想來,還感無顏,或將終身難忘。

幾年前單位拍工作證件照,當時通知說自行去照像館拍照,然後憑票到單位報銷。我與一個和我十幾年的同事兩人一起去照相館照的,按照我這同事的說法我們是朋友,拍完照後我這位同事搶著把拍照錢一塊付了,一人四十五元,兩人共計是九十元,共開了一張發票,我想反正是到單位報銷,也就沒有客氣。

不知何故這張發票幾個月了一直遲遲未能報銷,我也不知這一情況,說實話,我心裡也一直沒把這事當回事,這應怪我粗心大意。

一天中午和我這位同事還有另外幾個前同事一塊在飯店吃飯,我當時酒喝的有點過,正在海吹,高談闊論的興致正濃,我這同事忽然提及發票沒報的事,讓我還他四十五塊錢,我那天去的匆忙剛好沒帶錢包,那時還沒有使用微信呢。我就跟他說等等看,說不定還能報銷呢,我今天又沒帶錢。散席後我到酒店門前取我那輛破自行車,這位同事又追後面要那四十五塊錢,我就回了一句:“四十五塊錢如果報不了,就當買瓶酒我倆喝了”,當時雖然酒喝的有點多,但感覺我這話回的還挺幽默的呢。

其實,人家給你墊了錢,本來就不舒服,也許這句話更得罪了人家,自己還不知道,人家又憑什麼給你墊這四十五元錢呢?依我老婆的話說:你以為人家真當你是朋友的呢?

歪歪扭扭到家後倒頭便睡,哪還想那“四十五元錢”的事。一覺醒來已是晚上快七點了,打開手機發現一條短信,是我那同事發來的,內容是:xxx,你把45元充在此卡號上,電信的勿回。他是用一個我不知的新手機號發來的短信,讓我把45元錢給他充電話費到這個新手機號上,不必要再回電話了。

起來吃了晚飯,看外面天色已晚,還要到街上去找營業廳太麻煩,頭又有點疼,算了明天再說吧。

第二天凌晨六點多鐘又連續收到要錢的短信,內容是:“雖然是一瓶酒的錢,是我的,充錢到卡上45”,老婆得知此事,把我痛罵一頓,拿把傘給我,不讓我吃早飯,叫我趕快去還錢。只好打傘冒雨上街找電信營業廳還錢啊。營業廳找到了,可人家還沒上班,在屋簷下躲雨等候。上班了,還跟營業員撒謊說一朋友出差請他帶一物品,少付45元,怕人家不收只好給人家充話費上。

以為錢還了,應該沒事了吧?不想又收到短信,內容請看下圖(3)吧,不在此贅述了。就這樣,相互之間從此如同陌路,可謂教訓深刻,顏面丟盡,真是一疏忽成千古恨,悔之晚矣。

沒過幾日那張發票報了,這位同事讓另一做網店生意的同事給了我幾支牙膏牙刷,說四十元發票報了,唉!無語啊。

經驗教訓告訴我們,無論親戚、朋友,還是同學同事等關係,經濟帳一定要分清,切不可糊塗,“別把客氣當福氣,莫當方便是隨便。”處理不好是會傷感情的,俗話說:“親兄弟明算帳”啊。











風雅俊逸


感謝看到這個問題,以下是我的看法。

借出去錢之前,想好沒有這筆錢。只借“不想要”的錢!

對於借錢我的經歷也是蠻多的:

  • 1.初三的時候我就開始攢錢,那個時候錢很值錢,我用攢了500塊錢給朋友買了個手機,至今未還。
  • 2.高中的時候借給同學的朋友500塊錢開店,當時關係還不錯也相互認識,至今未還。
  • 3.大學有朋友借了100開店!!?現在看來這100太少了,至今未還。
  • 4.臨近畢業借給一個一起做兼職的朋友200,時隔三年剛剛還我。只要沒刪你,就還有機會!
  • 5.畢業後借給大學同學+同事30000買房,一年後陸續還給我了。也有其他的借款也都如數還了,但我借款基本沒有借到過。
  • 6.畢業後借給高中同學1000,他的朋友還款,一年左右如數奉還。現在要買車,借給他6000,一年後待還。
  • 7.畢業後我也嘗試借了同事的錢,一般為10000一週內還,找的人不多,但找過的人只有兩三位肯借給我的。

借錢這件事是一個技術活,我不太喜歡借別人的錢,借的話一定要按時奉還。而借出去一定要有原則:

1.借款人的期待值:他的人品,和你的關係,以後的交往等等。

一般同事、不太熟悉的人、未來接觸機會不明確的人不要借。

2.借款的數額:衡量自己的能力,衡量彼此的關係。

如果指定能回款可以多借點,如果有一些模糊,那就一定只能借一部分,而這部分是你如果沒有這筆錢你也無所謂的。

一般我借出去錢就不會把這筆錢作為我的資產了,如果有一天別人還了,就像我發了一筆小財。既然借出去,我不會主動去要的,就看人品了。


花仯顏


如果200元都不願意還,那就送給他。

我向來不主張朋友之間有經濟往來,雖然我的朋友跟我借錢都有還,但是很多時候我還是不喜歡這種金錢往來。

我幫助過別人處理過很多債權債務糾紛,見慣了人情寡淡,從朋友到陌生人,很多都是因為金錢,在借出錢財的那一刻,是基於信任,最後鬧僵也是因為錢。

如果200元都不願意還,那這個人還值不值得交往就要心裡掂量一下了,區區200元,也不是還不上,是願不願意的事。


吳婉婷律師


200塊錢說多不多,說少也不少。

既然是你關係挺好的朋友,之前向你借了200塊錢,那還不還就由他吧,也許他只是沒有想起來,把借你錢的事情給忘了(畢竟200元不算多),你也不必向他要,興許再過幾天他想起來了,就會把錢還給你了!

生活中朋友間難免會出現臨時小額借錢,這個臨時小額借錢很容易被忽視、被遺忘。但又都是好朋友,因為金額太小又礙於情面、不好意思張口。那忘就忘了吧,不還就不還吧,但是如果出現下次再向你臨時小額借錢的時候,你可以選擇不借給他,或者告訴他上次借的的200元還沒有還給你。

記得2008年時,朋友強到江蘇出差,出車時間是一個月,中途他女朋友也到江蘇去找他。當時好像還不能異地給手機充電話費,必須是辦卡地充繳話費。他女朋友的手機沒有話費了,被停機了,朋友強給我發信息說讓我給他女朋友的手機上充50塊錢話費,我趕忙跑營業廳給他充了話費,可是直到現在這50塊錢也沒有還給我,我也沒有張口向他要一次。

2010年時,昔日的同窗好友向我借800塊錢,我借給了他,他當年是在洛陽打工上班。後來感覺在洛陽發展沒有前景,於是就回到了山東老家,可他回家前並沒有把我的800元還給我,因為錢少,我也沒有向他要,2012年時他又打電話向我借5000元,我對他講我一個月收入才1000多塊錢,我手上沒有那麼多錢,所以我就沒有借給他。2013年時,我當時資金緊張,想要他要回800塊錢,打電話時卻發現她的手機已經停機,直到現在我也沒有再聯繫到他,我的800元也沒有要回。

就在上個月月初,本家一兄弟發微信給我,向我借100塊錢,讓我微信上轉給他,並且承諾一個月內償還。我當時微信上有幾百塊錢,於是就給他100元,可是到現在,已經過了一個月甚至快兩個月了,我還沒有收到他的還款!

別人欠你200元還沒有還,也許是因為金額太小,他忽略忘記了。

太小的金額也不值當向他要,但是他下次再向你借錢的時候,你要多個心眼兒,能不借就不要借給他。

如果他二次借錢還是小金額,你也打算借給他,就要直接告訴他:你上次借我的200元還沒有還,加上這次的多少多少錢,你打算什麼時間還給我?

這樣做既把錢借給了他,又提醒了他上次借的錢還沒有還給你!


人在風上走


首先,不要在年關這個時間節點要。

這樣的話不管有無必要、孰對孰錯,都會授人以柄——“看那誰啥人麼,就欠他200塊,大過年的專門纏著我催賬!”這時大家會忽略他欠人錢的事實,把注意力轉移到你大過年向人催賬上——而且是200塊的“鉅款”,忒難聽了!不值。

其次,客觀評估一下你和他的關係到底咋樣?對方人品如何?區別施策。

——關係確實很好,對方人品亦好,不要要了。因為友誼無價,遠非200塊所能衡量,或許他確是忘了,則要了讓人心生嫌隙,等他自己想起,想不起算了,下次讓他請一頓即可。

——關係一般,人品好或一般,可以提醒一下。因為欠債還錢、天經地義,要賬不是什麼見不得人的是,何況只是合理方式的“提醒”,此種情況下對方必是二話不說地還了,並表示歉意。對方若因此想不開則問題在對方不在你,這樣的關係維持不維持也就無所謂了,所以不必有心理負擔。——當然,記著要年後。

——人品不好,不論關係好、一般或不好,果斷要之!這樣的人往往是有借無還的“慣犯”,他都不要臉了你還顧慮臉面做甚?關係不好或一般,可能當時借給他錢都是被迫的,更沒必要為他讓自己受損失了;即使關係曾經還好,這樣的人,你早得罪了他就早少受損失(甚至這種臉皮厚的主兒,你就是唾他臉上都不見得能得罪得了他嘞),完全無需瞻前顧後!


凱撒


為什麼不要?關係越好應該越能相互理解,您能在他急需這二百塊錢給他救急,他不能忘恩負義過河拆橋吧,二百是借的,如果他真沒有可以直接給不用還了當時就說出來,別以打著借的名字耍心眼,讓你不好意思要他也厚顏無恥的不還,還有一種就是他真的忘記了,可以小小提醒他一下!借規借,給規給!兩碼事!



讓輕風吹動你的長髮


前兩天我一個兒時的玩伴發了500給我,當時還一臉懵逼,很久了我都忘記了,就因為我借他錢的時候我就沒有打算要,所以我忘記了。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必須要。


寧濤vlog


沒必要出口向他要,既關係很好,他自己心中有數,何況只是二百元,你過年就少花這二百元吧,如果以後他再向你借錢,你就可順便提醒一句,如以後不向你借錢了,也就不要說了,人生中不會因二百元錢過不下去,都有自知之明,小事也可看透一個人的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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