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擴!違反磁縣居民小區出行規定將追責打擊

關於全面加強城區住宅小區出行管控工作的
通 告


為進一步加大住宅小區出行管控力度,根據市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疫情防控期間加強小區出入管理和排查的通知》(邯防領辦〔2020〕43號)相關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在2020年2月2日實行小區居民出行管控的基礎上,提出如下要求:


一、外小區人員、機動車輛、外賣、快遞等一律不得進入本居民小區。
  二、居民小區樓棟一樓臨街門市要關閉通向小區內的通道。
  三、每個小區只保留一個出入口並設置防控檢查點。
  四、本小區居民進出小區時測量體溫並保留記錄,之後四個小時內進出不再重複測量。
  五、每戶家庭每兩天可安排一名家庭成員外出採購生活物資,其他人員除生病就醫、疫情防控需要,或在商超、藥房、環衛等崗位工作需要外,不得外出。
  六、對拒不聽從工作人員管理、聚眾鬧事的,公安機關要加大打擊力度。凡發現黨員幹部、公職人員不服從管理、不聽從勸阻,參與聚眾鬧事的,提請縣紀委監委嚴肅問責,同時追究其所在單位主要負責人責任。


  七、之前相關規定與本通告相悖的,以本通告為準。


磁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2020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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