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司法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办理公共法律服务事项的公告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防止交叉感染,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酒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将酒泉市司法局疫情防控期间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月3日起暂停线下现场办理公共法律服务事项,全面推行网上办、掌上办、电话办、邮寄办等“非接触式”服务方式办理。如无紧急特殊事项,建议尽量推迟或延期办理。全面恢复线下办理时间将根据疫情形势进行调整。

二、疫情防控期间,酒泉市司法局将通过以下几种方式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公共法律服务:

(一)网上办理 

1.登陆http://zwfw.jiuquan.gov.cn/“酒泉政务服务网”,查找所需办理的服务事项,了解办事指南,点击“在线办理”,按要求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进行网上申办。

2.登录http://www.12348gsfw.gov.cn“甘肃法律服务网”,在线申办和查询。

如对网上服务指南有疑问,可选择在线留言或者拨打办事指南中的咨询电话,及时了解解答服务。

(二)掌上办理 

关注“甘肃掌上12348”微信服务号、“酒泉普法在线”微信公众号,或者下载“甘肃法律服务网”APP、“酒泉政务服务app”,进行智能咨询、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事项的预约、申办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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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电话办理 

如果需要法律咨询服务,可以拨打“12348”法律服务热线进行咨询。也可以拨打酒泉市32家律师事务所、8家公证处、7家司法鉴定所、8家法律援助中心的联系电话,通过电话进行咨询服务。联系电话根据办理具体事项请在酒泉市司法局网站公告栏查询相应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所、法律援助中心执业信息公告。

(四)邮寄办理 

需要提交纸质材料和证照送达的,请通过EMS将材料邮寄到办事机构。邮寄地址根据办理具体事项请在酒泉市司法局网站公告栏查询相应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所、法律援助中心执业信息公告,电话确认后,再行寄递。

三、疫情防控期间,如有急需办理事项,确需现场办理的,我们会热情快速为您提供满意的服务。现场办理请至少提前一天电话预约,合理约定时间,在约定的时间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法律服务机构办理。办理业务时请务必佩戴口罩,做好必要的个人防护措施,也需要您配合法律服务人员采取必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测量体温、佩戴口罩检查、局部消毒、公共区域通风等,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交叉感染风险。发现办事人员身体有异常状况者,谢绝进入办公区域。

四、疫情防控期间,酒泉市司法局将全力做好公共法律服务的各项工作,积极参与疫情防控,竭诚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咨询电话:0937-2668916

电话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酒泉市司法局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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