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診證明醫院都不給開怎麼辦?

火山丁


如果你所在的醫院沒辦法治好你的病情,又不給你開轉院證明,可以投訴甚至起訴醫院,但如果醫院有能力有條件治你的病,你自己出於不信任而要求轉院,那醫生不可能給你開證明,下級都可以處理的事情,上報上級處理是不是有點庸了呢?至於報銷問題可以提建議,全國不管哪裡醫院只要按級別報銷就可以了,三甲兩甲一甲,三乙二乙,排多幾個級別,來衡量報銷的比例


金力山


是因為不相信本地資源才轉診更好的醫院治療,從個人角度出發也不想轉診,去大城市看病費用也相應提高了,真實的事情,我岳母本地檢查出肺癌晚期,本地三所三甲醫院都是在家等待化療,去北京就是手術,而且大城市服務態度醫療水平不在一個層面,最後北京做手術今年底10年!!!!


a1101420222


關於轉診。

轉診:就診醫療機構因設備或醫療技術原因,患者需要外轉治療的。就診醫療機構需要為患者轉診。

也就是說,

第一,患者需要先到該醫療機構就診。

第二,因就診醫療機構因設備或醫療技術原因不能為患者進行診斷或治療。

只有同時滿足這兩個條件時,就診醫療機構會為患者轉診。

關於轉診證明。

轉診證明是就診醫院為患者出具的書面手續,證明確實患者需要到上級醫療機構治療。

這個書面手續的作用就是,患者在非定點醫療機構治療後的醫療費用可以核銷。

如果滿足轉診條件,醫院或醫生不同意開轉診證明,可以到當地衛生行政部門投訴。或市長熱線投訴。而被投訴的醫療機構必須以書面的形式闡述為什麼不給開轉院證明。

也就是說,如果是合理要求,就一定可以解決。

但是,

一、如果是患者或家屬自己先出去治病了,定點醫院是沒有義務補辦轉診的。

二、或是患者或家屬覺得定點醫院的醫療水平或設備不能為自己提供治療時,自行到非定點醫療機構就診的。定點醫院是沒有義務補辦轉診的。

已經制定和實施的政策就是規矩,在規矩之內。誰犯規誰就要承擔後果。

現在的醫療環境並不好,沒有哪個醫生會強行留住患者,強行留住患者就是在給自己找麻煩。只要在規則內,醫生都會為患者開轉院。

當然,不排除醫生隊伍時有壞人。投訴他,別客氣,絕對有用。


機靈不太懂


所謂的轉珍到上級醫院去看病這個問題,老夫也有一些看法不同,一般家住在當地人們生了病時,城裡人都到縣人民醫院或縣中醫院裡去就珍看病,但是這兩家醫院都是公立醫院,可是人們大多數患者都普遍認為現在的兩家公立醫院的一些醫生大多數都是從一些鄉鎮上招聘而來,但也有一少部分醫生是從國辦正規醫學院裡畢業出來的,在這兩家醫院裡的一大部醫生的技術及數質,醫風,醫德都相當差勁,特別是有的人是用金錢及關係買來的醫師執業證,所以在患者心裡都存在作一種普遍認為是,一些醫院醫生是;大病治不了,小病患者花錢多,而又治不好,的事實存在,醫生把患者收進醫院後,一些醫生卻沒能力診斷出該患者是患的什麼病源,成天只有給患者身體裡輸一些無用的鹽水來拖延治療時間,甚至把一些患者的病情越治越惡化,人都快要結束生命了,這樣一些醫生為了不承擔醫療事故責任,之所以才把患者向上一級醫院開據所謂的轉珍單,並要求患者去上一級醫院治療,以上這一系列的案例,所以使得大部分患者覺得,有大病還是應該到上級醫院去進行確珍治療有把握些。


好運天天有64615976


一般從下級醫院往上級醫院轉診的話,如果符合規定都是可以轉的。

不過由於醫保政策的原因,所以限制比較嚴格,這裡面並不單純是下級醫院,為了留住患者這個原因。

首先要說一下,由於現在對於醫保政策的執行和監管越來越嚴格,所以這種轉院制度的要求也是非常嚴的。這個才是很多醫院不願意開轉診的一個主要原因。手續比較複雜。

另外醫保的規定是,這個疾病一般是比較危重疑難,或者是這家醫院缺乏相應的檢查治療手段。這樣才符合轉診的標準。

所以對於不符合要求的這部分轉診患者,醫生是很為難的,因為如果不給轉,他們也怕出事,給轉的話還不符合標準。

這裡不排除跟某些醫院自己的政策有關,但是大多數是我說的那類問題。


醫家故事


說清楚,因為什麼病需要醫院開轉診證明?如果你沒去過這家醫院就診過,自己就去了上級醫院看了病,回頭讓別人幫你開轉院證明,你覺得可能嗎?或者在該院就診過並且該院有能力診治你的疾病,但你自己自作主張偏要跑到上級醫院去看病,那他們也不會幫你開證明。

如果下級醫院接診過你的病,他們認為需要讓你轉院,那必定會幫你開具轉院證明,即使當時沒開,事後你帶上病歷資料去找醫院,他們也會幫你補開這個轉院證明。

但現實情況往往是:自己根本就沒去那家醫院就診過就直接去了上級醫院看病,等到報銷的時候發現報銷比例的問題,想找縣級醫院的醫生幫你補開這張轉院證明,那是絕對沒有醫生幫你開的,說嚴重點,那叫偽造病歷材料。


江南王藥師


我個人認為在木省之內不需要開轉診證明?有幾方面問題一兒女們在省城工作並且房子也買哪裡,把老人接到城裡生活,有病還得回縣城開轉診證明嗎?二:現在縣級醫院確實把著病號不放,技術不行也不放為了他個人都收入,醫得很差。三:目前生活條件的提高,有病大部分都想到醫療條件比較好的,醫生技術比較高醫院去救治。綜合上面幾條個人認為還是多給老百姓提供方便為好。


心想事成125680306


很多人屁都不懂,亂噴!先弄清政策再說!國家實行轉診制是為了更好執行分級醫療,小病進社區,大病轉上級,康復回社區,是為了杜絕小病擁入大醫院,佔用高級醫療資源!從而最大限度避免重病排不上號得不到救治的情況!


雲水謠9199385


轉正證明真的很歪,感覺背離了方便群眾看病的初衷。很多情況下患者在當地醫院只能穩定病情,並沒有得到治癒疾病的機會。但轉診權利在醫院,醫院根本就不放。患者怎麼辦難道跟醫院耗下去嗎?還不是被迫多掏錢直接去上級醫院。有好幾次治病都遇到這種情況,覺得真的是叫天不應叫地不靈?而且轉診還只能有一年的期限。有很多病不是一年就能看好的吧→_→為什麼要規定期限????為什麼!!!!


夏之韻


現在當地醫院不讓轉的原因是和經濟利益分不開的。有良心的醫生知道自己這看不好,會耽誤病情,還願意來轉院證,有的不會考慮,會讓你繼續在這裡治療,除非你私下給個紅包,要不免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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