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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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综合实验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公告

【第5号】


日前,我省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全力遏制疫情蔓延,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省教育厅通知要求,现公告如下:

一、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含公民办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等,下同)推迟春季学期开学,具体开学时间一旦确定将提前向社会公布。严禁擅自提前开学,严禁在正式开学前组织学生(含高三初三毕业年级)集体上课或开展答疑、辅导等群体性活动。

二、全区各级各类学校要按上述要求做好推迟开学工作预案,“一校一策”研究制定延期开学期间教育教学和管理方案,根据实际调整教学计划,指导学生安排好寒假在家的学习和生活。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可开发开放线上课程供学生学习,提供线上答疑辅导,教研和电教部门要加强相关工作指导。

三、各校外培训机构在未接到解禁通知前,一律暂停所有培训课程和各类集体活动,妥善做好课程调整工作并负责落实好学生家长的通知和沟通工作。

四、各级各类学校、校外培训机构要严格执行上述有关规定,及时将有关要求通知每位教师和学生,并加强应急值守,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特此公告


平潭综合实验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0年1月28日


来源:平潭综合实验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平潭综合实验区融媒体中心出品

值班主任:陈 菁

值班编委:谢发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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