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他人賣淫,構成介紹賣淫罪?


介紹他人賣淫,構成介紹賣淫罪?

在現實社會中,介紹賣淫能夠獲得鉅額的不法收入,而罪名獲得的刑罰相對較輕,故而,某些不法分子鋌而走險,不斷犯罪,挑戰法律底線。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中的規定,如果行為人僅僅是單純的實施了賣淫行為的話,這隻能被認定為違法行為,但尚不構成犯罪。現實中,有的人雖然自己不賣淫,不過卻有介紹他人賣淫的行為,此時就有可能被認定構成介紹賣淫罪了。

介紹他人賣淫,構成介紹賣淫罪?

我國對介紹賣淫罪的量刑是如何規定的呢?

我國刑法明確的規定如果有人用引誘、介紹或者是容留這三種方式的其中一種來介紹、誘使他人賣淫,或者為賣淫者提供場所,包括為賣淫者介紹顧客,為嫖客介紹賣淫者等行為都屬於觸犯了介紹賣淫罪。

那麼,介紹賣淫罪有哪些危害呢?

介紹賣淫罪對社會有著嚴重的危害性,因為介紹、誘使他人賣淫,為賣淫者提供場所,包括為賣淫者介紹顧客,為嫖客介紹賣淫者等行為都會促使社會上賣淫嫖娼等行為的增長,所以會對社會治安管理秩序造成嚴重的影響。

介紹他人賣淫,構成介紹賣淫罪?

其中介紹賣瀆罪指的是所有人,不僅僅是婦女。不管你是介紹男性賣淫還是女性賣淫,不管你是介紹一個人賣淫還有十個人賣淫都會構成介紹賣瀆罪。

我國刑法中,對於介紹賣淫罪有什麼規定?

《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條規定:如果有人介紹、組織或者提供場所給他人以賣淫為手段獲得非法收入的話,就會判決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情節比較嚴重的話,不僅會判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還會按照情節要求犯罪者交於罰金,

《刑法》第三百六十一條規定,如果有賓館、餐廳、酒吧、司機等行業的工作人員利用工作的便利性為他人提供、介紹或者組織賣淫的話會按照我國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條和三百五十九條對犯罪人員進行處罰。

以下四種情況,會判為嚴重情節介紹賣淫罪!

1、引誘五人以上或者引誘、容留、介紹十人以上賣淫的;

2、引誘三人以上的未成年人、孕婦、智障人員、患有嚴重性病的人賣淫,或者引誘、容留、介紹五人以上該類人員賣淫的;

3、非法獲利人民幣五萬元以上的;

4、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介紹賣淫罪一般會被判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情節比較嚴重的,還會被判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並且還會判處一定的罰金。介紹賣淫罪並不以營利為前提條件,通過微信群或者其他方式在賣淫女與嫖客之間牽線搭橋,不論是否牟利,只要達到兩人次,就達到了公安機關立案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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