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依法依規堅決打擊網絡謠言的通告


關於依法依規堅決打擊網絡謠言的通告

附相關法律法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散佈謠言,虛假警情,疫情,災情,險情或以其他方式擾亂社會公共秩序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對於情節較輕或有有主動悔過及時彌補不良影響行為的可以處五天以下的行政拘留處罰。以上的處罰均為行政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編造虛假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其他媒體上傳播,或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同一誹謗消息或謠言在互聯網上被實際點擊5000次以上或者轉發超500次的以上的可以認定為“情節嚴重”。在此情況下,可以判處傳播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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