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國家助學金民政不給蓋章怎麼辦?

侯挺


伸請國家助學金民政不給蓋章這件事,只要你家庭符合標準一般性況不會發生。伸請應從村委會或社區開始,因為村委對本村每個家庭都比較瞭解,只要你家庭貧困屬實,都會給你蓋章證明的,拿到村證明後在到鄉鎮民政所,再次伸請,經核實也會給你開綠燈的,有了鄉村級證明到縣民政局經網上查詢沒有問題,一般情況下都會給你蓋章加印地。除非你碰到胡塗官,那就需要你自己尋思啦!


茶都正能量


因在民政部門工作,我來回答一下這個問題。

一、開貧困證明的泛濫程度和兩難處境

本人調到民政部門工作己經十多年了,對於開家庭貧困狀況證明或者在相關的制式表格上簽字並蓋章氾濫到何種程度,可以說是深有體會。每年從大學生收到錄取通知書的8月份開始,大約到9月20日這近兩個月的時間內,到民政部門在《家庭經濟情況調查表》上簽字、蓋章的新錄取大學生及其家長,可以說是絡繹不絕,民政部門的辦公室尤如商場、超市,人聲鼎沸,熱鬧非凡。據我們估計,本縣當年新錄取的大學生,85-90%都會來辦理此類手續,比去教育局辦相關手續的人多得多。

因是多年來的習慣性作法,己經儼然成了慣例。以至於全社會都認為是民政局的事情。做為本地政府的職能部門,對此自然必須回應社會關切,不能掉以輕心。為此多年來,我們專門安排相關工作人員,法定假日也正常輪流值班,辦理相關手續,儘可能為當地居民提供方便。實事求是地說,這麼做,副作用也是十分嚴重的。從村委會開始,大量證明材料公然造假,到鄉政府也不核查,再到民政局數量太大,無從核查。於是,大量的假證明材料通過正常途徑,湧向高校,造成嚴重的社會後果。高校及教育主管部門反映十分強烈。記得本省民政廳曾經一怒之下明確通知,以後若發現開出一份假證明,撥付給本縣的社會救助資金扣減50萬元。這後果就極為嚴重了,若有20份,當年扣減1000萬元,這責任誰能承擔起啊。於是,只好只給特困人員、低保戶、孤兒辦理相關證明,其餘人員一律不辦,可社會上又是一片譁然,認為民政部門故意設置障礙,專門刁難本地群眾。這樣一來,民政部門真是風匣裡的老鼠——兩頭受氣啊!

更奇葩的是:新錄取的大學生,拿到大學錄取通知書,在家庭經濟情況調查表上連一個字都不寫,就是一張空白表,直奔民政部門直接要求籤字、蓋章,叫人哭笑不得;曾經有一個新到任的副縣長到局裡調研,明確地講必須無條件地給當地群眾辦理貧困證明,不得拖延,讓人匪夷所思;當地新開一傢俬立學校,競然也要求給學生辦理家庭困難證明。證明家庭經濟情況,赤裸裸地演化成了甩鍋比賽,幾乎等於不管是否符合政策規定,你得給我背書啊!這叫什麼事兒呀?

二、國家關於證明事項辦理的政策要求

正是因為證明事項辦理上的混亂和愈演愈烈,2018年6月15日,國務院辦公廳發佈了《關於做好證明事項清理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8〕47號),要求:1、國務院各部門要全面清理本部門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等設定的證明事項,儘可能予以取消。2、對本部門證明事項提出意見和處理建議。即:法律、行政法規設定的證明事項,本著儘可能取消的原則,逐項提出取消或保留的建議。對可以通過法定證照、書面告知承諾、政府部門內部核查和部門間核查、網絡核驗、合同憑證等辦理的,能被其他材料涵蓋或者替代的,開具單位無法調查核實的,以及不適應形勢需要的,提出取消建議;對實踐中確需保留的,要列出目錄。3、各級地方人民政府也要對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部門規範性文件設定的、在本行政區域內實施的證明事項進行梳理,逐項提出取消或保留的建議。對本地區自行設定的證明事項,除地方性法規設定的外,最遲要於2018年年底前取消。這是國務院安排的全國統一行動,要求年底完成。

按照國家統一安排,民政部經過認真清理之後發佈公告,按照部門行政規章、部門規範性文件兩個層次,分別取消證明事項7項、17項,共計24項,明確以上事項停止辦理,從公告之日起執行。辦理家庭貧困證明正是其中的一項。

三、申請國家助學金民政不給蓋章怎麼辦?

綜上,經過國家從部委到地方政府兩個層面的證明事項清理,大量於法無據、可以取消的證明事項被公告取消,數量大幅度下降;確實需要的可以通過書面告知承諾、法定證照(如低保證、特困人員供養證、孤兒基本生活保障證)予以代替,或者通過政府部門內部核查和部門間核查、網絡核驗、合同憑證等方式予以完成,儘可能減少無效折騰;另外一方面,各類機關、事業單位、企業以及社會組織,也不允許或者無權要求提出於法無據的證明事項。否則,是違犯政策規定的。

對民政部門來說,除了特困人員供養、低保戶、孤兒三類人員有完整的資料、可以對外提供證明之外,不在上述範圍之內的人員,民政部門不掌握和收集相關資料,沒有合法依據對外提取證明材料;即使提供了,也屬於行政亂作為,是違反政策規定的。尤其是應該指出的是:目前的建檔立卡貧困戶證明材料,屬於當地扶貧辦公室主管的業務範圍,民政部門自然也無權提供建檔立卡貧困戶的證明材料,應當到扶貧部門去辦理。

事實上,從去年開始,各地教育主管部門以及很多高等學校,已經按照國家統一政府要求,在《家庭經濟情況調查表》上取消了要求民政部門簽字並蓋章的欄目,只需村委會、鄉鎮政府簽字並蓋章即可,這一點提請大家注意。另外,在國家己有統一政策的情況,部分高校置國家政策於不顧,依然要求民政部門提供證明,屬於違法行為,民政部門完全可以拒絕辦理。

最後強調一下:證明事項清理工作,是國務院去年安排的一項工作,時間還不長,各地方、各部門的落實進度不平衡,老百姓的知曉率還不高;加上以前不規範做法的慣性依然強大。因此,時不時能見到指責民政部門或者其他政府部門的情況,請大家好好諮詢一下最新政策要求,不要讓政府部門陷入裡外不是人、上下不討好的尷尬狀態中無法自拔。


水波不興3291


助學金與社區,民政局掛鉤滋生腐敗,沒有關係,跟本通不過。低保通不過,助學金通不過,每次蓋章都是社區主任發財致富的機會。不要想了,社會主義優越性跟我們沒有一點關係,還是想辦法努力工作脫貧致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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