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城县检察院细化内控十项规定密织疫情“防护网”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上级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赤城县检察院进一步强化细化十项内控规定密织疫情“防护网”,全方位做好疫情内控应对处置工作,确保检察人员零风险零感染,坚决打赢全县疫情防控阻击战。

按照规定技侦大楼警卫室设立体温监测点,干警需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办公区域工作。规定上班期间一律佩戴医用口罩,自觉做好上下班途中自我防护,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规定工作人员每天勤洗手,对办公室勤通风,保洁人员每天对楼道、会议室、卫生间等公共区域进行消毒灭菌。规定因公因私确需外出离开辖区的,需层报本院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时,时刻响应、遵守和执行上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确保各项工作措施不折不扣落实落地。规定最大限度压减会议,取消一切集体聚集活动。同时,开通学习强国视频会议平台,切实提高会议效率,杜绝交叉感染隐患。规定妥善处理办案与防控的关系,以案卷书面审查为主要方式,尽量不采取当面方式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以及听取辩护律师意见,可采取电话或视频方式进行。规定严格落实“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一旦发现涉疫情事件、案件,第一时间向市院和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情况。

规定严格执行院领导带班制度和值班制度,强化24小时值班备勤机制,对上级关于疫情防控的文件要求及时报告,遇有突发情况迅速出警,确保拉的出打的赢。规定严格执行机关信息平台、微信群管理保密规定,严禁发布与工作无关的信息,严防发生传谣、误导现象。规定院党组和党支部带头站在疫情防控的第一线,牢记初心使命,当先锋做表率,让党旗始终在防控疫情斗争第一线高高飘扬。

在此基础上,针对疫情防控工作面临复杂严峻的形势,该院进一步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力以赴配合县委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属地责任和部门责任的贯彻落实,立足检察职能共同推动全县疫情防控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赤城县检察院细化内控十项规定密织疫情“防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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