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南:復產復工企業實施報備制度

2月6日,記者從汕頭市潮南區獲悉,該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決定對

2月9日後復產復工企業實施報備制度。

據瞭解,該區企業復產復工需滿足四個條件,包括防控機制到位、員工排查到位、設施物資到位、內部管理到位

其中,在員工排查到位方面,企業要組織對每一名員工的籍貫和14天內去向進行排查。對來自或者去過疫情重點地區的員工建立重點監控類清單,並規勸留在當地暫不返潮南復工,通知員工延遲返潮南上班;對來自或者去過疫情重點地區的返廠返單位員工要排查其抵潮南時間。同時,按規定完善落實企業內部醫學觀察、自行隔離等措施,確保其隔離觀察14天並經體溫測量正常後方可上崗。

設施物資到位方面,企業要準備必需的防控物資,購置快速紅外體溫探測儀、消毒水、口罩等疫情防控物資;企業要落實隔離場所,設置有集體宿舍的企業,要設置臨時隔離場所,安排單人單間、相對獨立房間作為疫區返崗人員臨時隔離場所;不具備條件的企業,要按照轄區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的統一安排,確定具體的隔離觀察地點並向所在社區報備。

潮南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還要求,全區各類企業復產復工,要在具備上述條件的前提下,在開工前須至少提前3日(自然日)向所在轄區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疫情防控指揮部報備。區印染處理中心內企業向區印染處理中心管理辦公室報備。其中,建築、交通、水務、環保、城管等區管建設工程項目,由施工單位統一向區有關建設主管部門辦理報備手續。

【全媒體記者】楊立軒

【作者】 楊立軒

【來源】 南方報業傳媒集團南方+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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