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被診斷疑似感染後,逃離醫院坐客車回家,被立案偵查

四川省南充市公安局嘉陵區分局2月6日在其微信公號“嘉陵公安”通報稱,在近期抗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中,該局接報孫某某等3起涉疫違法犯罪案件,依法立案偵查2起2人、受理治安案件1起1人。

患者被診斷疑似感染後,逃離醫院坐客車回家,被立案偵查


具體案件情況如下:
孫某某(男,66歲,嘉陵區吉安鎮人)於1月20日與其家人從武漢駕車回到吉安鎮老家,次日參加農村壩壩宴聚會。22日上午因有發燒咳嗽等症狀,到李渡鎮醫院就診後乘客車回家。23日因其病情惡化又到嘉陵區人民醫院就診,醫生診斷為疑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要求其隔離治療。孫某某不聽勸阻悄悄逃離醫院乘坐客車回家,後被強制隔離治療並被確診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幾天內孫某某接觸大量人員,導致數十名與其密切接觸人員被隔離觀察。目前,分局依法對孫某某涉嫌妨害傳染疾病防治罪立案偵查。
韓某(男,24歲,嘉陵區人)於1月21日從武漢乘車回家,知道武漢新冠病毒疫情未向社區報告登記,也未居家隔離觀察,多次乘車到網吧、茶坊、賓館等人員密集場所活動。25日中午韓某出現感冒症狀仍然到茶坊耍,26日被幹部勸至嘉陵區人民醫院檢查並隔離治療,隨後被確診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其間韓某在人員聚集場所接觸大量人員,導致數十名密切接觸者被隔離觀察。目前,分局依法對韓某涉嫌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偵查。


嘉陵區李渡鎮居民張某某(男,41歲)於1月20日接待從武漢回來的親友餘某某等人,居委會工作人員接群眾反映後多次聯繫張某某,要求申報親友信息並隔離觀察。張某某隱瞞情況並不配合,後餘某某出現症狀被送醫院,檢查確診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分局已受理調查並將對張某某涉嫌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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