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縣對這種行為將嚴厲打擊

任縣對這種行為將嚴厲打擊

中共任縣縣委政法委員會

任 縣 公 安 局

關於嚴厲打擊元宵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

通 告

為進一步加強元宵節期間大氣汙染防治,改善我縣空氣質量,確保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開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和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要求,現就打擊元宵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行為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在全縣全域內實行禁燃禁放,禁止任何單位、個人在任何時間銷售、燃放任何種類的煙花爆竹。

二、對非法生產、儲存、運輸、經營煙花爆竹行為的,堅持露頭就打、深挖細查、追根溯源、依法頂格處理。

三、對銷售、燃放人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相關法規從重頂格處理,一律依法行政拘留,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四、對阻礙依法執行公務的單位和個人,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強化督查問責,從政法委、公安局、應急局、生態環境局等相關單位抽調人員組成10個工作組入駐各鄉鎮(區)督導檢查,對工作不力的單位和個人將迅速啟動問責程序,移交紀委監委追責問責,確保禁燃禁放工作順利開展。

六、鼓勵單位和個人向縣委政法委、縣公安局舉報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凡對舉報人進行打擊報復的,將依法從嚴懲處。

舉報電話:7510191,7515883。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特此通告

2020年2月6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