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三件!湖北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大对妨害疫情防控犯罪打击力度


不戴口罩不听劝,反而打伤民警

应城:提前介入,

快审快结一起疫情期间妨害公务案

近日,湖北省应城市检察院提前介入,依法批捕一起疫情防控期间涉嫌妨害公务罪的刑事案件。

据了解,2月1日,应城市检察院检察官从网上看到应城公安发布的一条抖音“应城市杨岭镇男子何某不戴口罩在户外逗留不听劝反而打伤民警”的视频,从视频中看出民警头部被打伤,且医院出具了头皮裂伤的诊断证明。应城市检察院在了解案情后,立即安排办案人员提前介入。

经查,2020年1月31日上午11时许,杨岭派出所民警徐友祥等人配合杨岭镇进行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宣传,当行至杨岭居委会黄陂湾口子处时,发现犯罪嫌疑人何某某未戴口罩在健身器上踩单车,民警和镇干部立即上前做工作,告知疫情严重,必须做好防护,要求其马上回家戴口罩,何某则以要锻炼身体为由拒不离开。在现场僵持几分钟后,何某仍不听劝阻,民警强制将其带离现场的过程中,何某强行抓住其中一名民警的衣服不放,并在拉扯过程中,何某突然举起右手拿的手机朝民警头部连砸几下,造成民警徐某某头部当场出血。案发后,民警徐某某到杨岭镇卫生院治疗,头部缝合两针,后期需继续观察。

2月6日上午,应城市公安局将该案移送应城市检察院提请批捕,该院经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何某在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的情况,公然对抗疫情防控工作,殴打执法民警,致其头皮裂伤,根据法律规定,其行为涉嫌妨害公务罪,应从重处理。日前,应城市检察院已依法对犯罪嫌疑人何某决定批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红安:提前介入引导收集固定证据

严惩两起销售伪劣口罩犯罪

2月6日,湖北省红安县检察院依法提前介入两起销售假冒伪劣一次性医用口罩案件,引导公安机关及时收集固定相关证据,确保案件依法有序高效办理,为疫情防控营造良好司法环境。

经查,2020年1月至2月,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爆发期间,犯罪嫌疑人刘某从安徽购进伪劣一次性医用口罩(三无产品)数十万只,在明知口罩无疫情防护作用的情况下仍然在其经营的药店销售。2020年2月4日,犯罪嫌疑人刘某因涉嫌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被红安警方刑事拘留。

2020年1月,陈某、熊某从武汉采购数万余只一次性医用口罩,明知该批口罩质量存在问题,产品注册编号在网上无法查到,属伪劣产品,不具备疫情防护作用的情况下仍在其经营的药店销售。经查,该批口罩已销售数万只,未售1.24万只。2020年2月4日,红安警方以涉嫌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对该案立案侦查。

当前正值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佩戴伪劣口罩将给人民群众带来安全隐患。上述两件案件发生后,红安县检察院立即派员提前介入,该院领导迅速带领第一检察部负责人和一名员额检察官,赶赴公安机关了解情况,全面梳理现有证据,就案件如何定性、补充相关证据与公安机关进行研讨,对如何固定和调取证据提出指导性意见,积极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从快从严形成打击合力。

目前,上述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红安县检察院将持续关注跟进,依法从严打击涉疫犯罪,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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