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海市這5家藥房、超市發“疫情財”被曝光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發生後,烏海市市場監管部門,認真履行監管職責,查處了一批哄抬價格、未明碼標價等價格違法行為,有力維護了防疫用品市場價格秩序。

●案件一 ●

海勃灣區市場監管局接投訴舉報,內蒙古好藥師大藥店有限責任公司一店、二店、九店所售商品未明碼標價。經查,該公司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三條之規定,不明碼標價的價格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四十二條,《價格違法行為處罰規定》第十三條,及《行政處罰法》相關規定對該公司進行行政處罰五千元。

●案件二 ●

烏達區市場監管局在接到烏達區龍祥大藥房口罩漲價的投訴後,1月27日,到龍祥大藥房進行核查處置。經查,該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三條規定,構成不明碼標價的價格違法行為,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一次性口罩,處以罰款伍仟元整(5000元整)並沒收違法所得壹拾伍元整(15元整)。

●案件三 ●

2020年1月27日,烏達區市場監管局在接到烏達區益壽康醫藥有限責任公司二分店口罩漲價的投訴後,當天,到烏達區益壽康醫藥有限責任公司二分店進行核查處置。經查,該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三條規定,構成不明碼標價的價格違法行為,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一次性口罩,處以罰款伍仟元整(5000元整)並沒收違法所得叄佰元整(300元整)。

●案件四 ●

烏達區市場監管局在接到烏達區佰福潤超市口罩漲價的投訴後,執法人員到烏達區佰福潤超市進行核查處置。經查,該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三條規定,構成不明碼標價的價格違法行為,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一次性口罩,處以罰款伍仟元整(5000元整)並沒收違法所得貳拾元整(20元整)。

●案件五 ●

烏達區市場監管局在接到烏達區得立五交化經銷部銷售假冒偽劣口罩的投訴後,迅速到烏達區得立五交化經銷部進行核查處置,現場未發現口罩。但經過調查,發現該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三條規定,構成不明碼標價的價格違法行為,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一次性口罩,處以罰款伍仟元整(5000元整)並沒收違法所得壹佰捌拾元整(180元整)。目前,對該商家已下達行政處罰告知書。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