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塘新区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钱塘新区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确保新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钱塘新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提醒广大消费者和食品经营者,切实防范食品安全风险,注意健康饮食消费。


一、农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电商平台等经营场所,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消费者和食品经营者要充分认识食用野生动物的健康风险,坚决抵制购买和食用野生动物,远离“野味”。


二、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落实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严禁活禽销售和加工,严禁采购、销售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畜禽肉。


三、食品销售单位要做好进货查验、贮存销售、人员卫生等环节的工作。售卖散装直接入口食品的,应当使用加盖或非敞开式容器盛放,按照保障食品安全的温度要求存放,售卖过程中应当带手套、口罩,避免消费人员及消费者直接接触散装直接入口食品。


四、餐饮单位要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生熟食品分开存放和加工,加工食品要充分烧熟煮透,确保加热食品的中心温度不低于70℃。严格落实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场所环境卫生控制要求,保持空气流通,定期对设备设施、场所地面等进行清洗消毒,从业人员要佩戴口罩进行加工制作和服务,并对就餐人员进行发热症状提醒和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


五、减少外出就餐,不组织饭店聚餐、家庭聚餐及其他各类群体性宴席等人员集聚型活动;不参加各类群体性聚餐活动;不去人流量大、空气流通差的场所就餐;不食用野生动物等"野味";不采购不食用来源不明的畜禽肉及其制品。

就餐前要洗手,倡导分餐制,自觉使用公筷、公勺,少吃或不吃冷食、生食。


六、家庭自行加工食物和用餐前,要勤洗手,做到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烹饪过程烧熟煮透。采购食品及原料,应选择资质齐全、管理规范的食品经营单位。不购买或自行宰杀活禽,不购买来源不明的畜禽肉及其制品。


七、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应加强对入网餐饮经营者和送餐人员的防控宣传,配送容器每天清洁消毒,送餐人员需持有有效健康证,并保持个人卫生,确保送餐过程中食品不受污染。消费者订购餐饮外卖,应查看商家是否公示《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并选择距离相对较近且可在短时间内送达的供餐单位订餐;倡导“不见面配送”,协商约定将餐食放在指定位置,避免面对面取餐,消费者取餐后和用餐前要洗手,尽可能确保安全。


新区群众发现违法违规交易野生动物或活禽、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检疫的肉及肉制品、以及其他违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要求等食品安全违法线索,可通过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杭州钱塘新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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