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未經允許進入他人養殖場,導致非洲豬瘟疫情發生,被場主要求賠償五萬元,你怎麼看?

農事齋


養殖場有村民今後發生非洲豬瘟的話,產生經濟損失,對於村民和養殖場來說都是得不償失

但是首先要搞清楚是青春明沒有收到邀請自行進入農場還是廠,還是因為農場工作的原因,邀請村民進入

現在的養殖場都有購買意外,生豬意外保險,只是發生豬瘟的話,政府捕殺還是有補貼的損失,會進一步降低

如果是未經允許進入職場發生豬瘟,經過菩薩以後,政府補貼以後還有額外的損失的話,可以通過第三方調解,要求村民給予一定的賠償


勿忘初心任意


事件回顧:2019年6月23日,在非洲豬瘟高發期間,廣西定頓村蘭裡坡村村民未經本村豬場負責人允許,在未經過消毒和相應處理,私自進入豬場,造成豬場發生疫情,每天陸續出現十幾頭豬死亡,給養豬場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後經過雙發協商,村民賠付給豬場五萬元豬場損失費用,並簽訂協議書。而這則被大家所知,也是這份協議書在廣西養豬微信群眾廣為傳播。

不論事件和協議書是否真實,就事論事,在疫情高發期,豬場生物安全尤為重要。村民未經過豬場負責人同意,且不經過消毒措施處理,就隨便進入豬場,對豬場來說可能存在巨大疫情風險和威脅。

如果豬場沒有造成豬群發病和損失,那麼倒也無所謂,但是豬場後期出現疫情感染髮病,那麼造成的損失,小編認為確實應該追究一定的責任和經濟賠償,至於多少,以兩者協商或者上訴至相關部門裁決判定。

下面給大家科普一下關於非洲豬瘟傳播的要點和防控措施,便於大家對疫情傳播的瞭解,減少出現這種無知的表現。

一、非洲豬瘟潛伏期和發病週期

非洲豬瘟潛伏期為4-19天,從病毒感染豬隻開始,最快3天能夠在唾液或者鼻腔試子中檢測到病毒,最慢19天能夠感染。如果村民進入豬場第二天就出現發病,那發病豬是非洲豬瘟的可能性不大,因為病毒發病都需要有一定的潛伏期。

非洲豬瘟一般高發於母豬和肥豬,感染後的豬一般在3天排毒,5-7天病毒進入血液,隨著血液循環遊走於全身內臟器官,病豬開始表現發燒、厭食、流產等臨床表現,最後導致器官和組織出血、衰竭而出現死亡。

二、非洲豬瘟的傳播方式

非洲豬瘟是直接接觸性傳播,主要的傳染源就是發病豬或者死豬,病豬的分泌物和排洩物如唾液、血液、尿液、精液等通過人或者車輛、動物等攜帶到其他豬群,通過間接接觸傳播或者通過病豬與病豬的直接接觸傳播。

非洲豬瘟的宿主只有豬,而且所有品種和所有階段的豬均易感。病毒的中間宿主有鈍圓軟蜱(我國沒有),近期最新報道水蛭也能夠儲存病毒長達140天。

三、非洲豬瘟的存活時間

非洲豬瘟病毒怕熱不怕冷,耐強酸強鹼,在外界存活的時間較長,給消毒工作帶來了困難,尤其是消費者在凍肉產品消費上,可能隱形傳播病毒。非洲豬瘟病毒在凍肉上能夠存活數年之久,在病死的屍體中能存活1年以上,在豬的分泌物如豬糞中能存活數週,在臘肉和醃肉中能存活數個月,在未熟的肉製品和泔水中能長時間存活。因此,國家禁止泔水餵豬,身為消費者也要抵制不明來路的豬肉,以減少病毒傳播。

四、豬場應該做好生物安全防控

2019年對於養豬人來說,就像坐過山車一樣,此起彼伏,價格上漲和下跌,疫情影響下提心吊膽。現在養豬確實是風險與收益並存,尤其是對於疫情的防控,稍不注意,可能導致病毒進入豬場。因此在平時飼養管理過程中要注意生物安全的防控。

  • 禁止外來人員進出和參觀豬場
  • 豬場員工進出要消毒處理並隔離
  • 賣豬車輛、保險車輛、外來車輛一律不允許進入豬場
  • 禁止外帶肉食品進入豬場,如臘肉、醃肉、火腿腸、水餃、生肉等
  • 生活區和生產期有一定隔離緩衝,減少病毒進入生產區的可能
  • 定期消毒,每週2次,豬場周邊注意隔離和建立消毒區
  • 定期滅鼠,牆根撒老鼠藥,減少攜帶傳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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豬業前沿


這個村民還是比較倒黴的,畢竟非瘟疫情的潛伏期在4-6天內,而村民在離開一天之後豬就病死了,之後每天都有病死的豬,造成了不少的損失。但場主卻認為造成非瘟疫情的主要還是受該村民的影響,在沒有進行化驗的基礎上就判定是對方的責任,可見還是非常冤的。

當然目前村民已經和場主達成了協議,由村民賠償對方5萬元,在2個月內還清,可見該村民品性還是很好的,並沒有推諉計較,也沒有要求進行專業的核查。

不過就算村民的身上攜帶著病毒,也不可能在第二天就會病死,這就意味著在之前就已經有疫病的傳播,而村民來的太不是時候了,只能說這5萬元也算是給他買了個教訓,輕易別跑人家中,特別是在非瘟高發期的時候,更不能來到對方家裡,不然只會讓自己倒黴,這種情況下是有苦說不出。

不過如果真的經過法院判決的話,應該沒有那麼簡單了,畢竟判斷是否為非瘟疫情,需要省級以上的政府部門彙報,私人是不能隨便確認的,而場主卻斷定就是疫情,顯然是不符合程序的。而他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去索要這筆費用,顯然已經屬於勒索的範疇。

只是村民願意賠償,在這裡我們也就不多說什麼了,只能說花錢買個教訓,至少村民的人品是值得肯定的。不過今後大家也要特別的注意,在沒有受到場主邀請的情況下,一定別隨便的跑到對方的家裡去,不然只會給自己惹下很多的麻煩。就算是已經消毒了,也很難洗清自己身上的過錯。


惠農圈


我們有個老扳三個豬場7千多頭豬一起死完二個豬場絕種只有最小一個豬場死了150頭後餘下2500頭,老闆不給工人回家幫裝空調想㫓什老闆娘做好,老闆天天和工人用大火燒豬欄一天二次,現在的生豬水十四元一斤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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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則男子在未經養殖場人員准許的情況下,私自進入一家養殖場,導致該養殖場發生非洲豬瘟疫情的消息在網上廣為流傳。消息稱該村民闖入豬場後,由於沒有經過消毒將病毒攜帶入養殖,導致該養殖場第二天當即出現第一頭生豬發病死亡,一直到現在陸續每天死亡幾頭至十幾頭豬,造成養殖場發生不可挽回的損失。

由於村民闖入該養殖場,給該養殖場造成嚴重損失,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理應賠付給養殖戶一些經濟賠償。經過兩方協商自願情況下,闖入的村民願意在兩個月內,即2019年9月8日前,賠償人民幣伍萬元整(¥50000元)損失,若過期未賠償可以持此協議書向法院提起訴訟。

如果要說我對這件事情怎麼看?首先要是我站在村民的角度來說,我認為場主所說的事情和事實有一些不符。非洲豬瘟病毒雖然說抗性強、傳播途徑廣、死亡率高,但是在病毒傳播入養殖廠後分為潛伏期、發病期和死亡期,潛伏期一般在4一9天左右,最長的可在半個月左右後進入發病期,而進入發病期後到生豬出現死亡,一般在3一5天左右。

第一點,根據養殖場場主所提供的這份書面證明上來看,在村民進入了第二天就發生了非洲豬瘟疫情導致生豬出現死亡,這種情況絕對不可能發生。如果真的是該村民未經嚴格消毒攜帶病毒進入的養殖場,在導致生豬發病至少也需要5一7天左右才會顯現出來。

第二點,養殖場場主在協議書上明確指出,該村民攜帶入養殖場的為非洲豬瘟病毒,如果真的如場主所說,那麼我認為闖入的村民可以讓場主提供,由省級或以上農業農村部對外官方發佈的非洲豬瘟疫情通報。如果沒有該通報任何個人和機構都沒有對外確認以及公佈的權利,那麼該養殖場場主憑什麼認定為非洲豬瘟疫情,又憑什麼讓村民賠償五萬塊錢?如果該養殖場場主在養殖場初步認定發生非洲豬瘟後,並沒有及時向當地上級部門上報,那麼也就意味著涉及到了隱報、瞞報,根據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場主已經觸犯了相關的法律法規。

第三點,如果該養殖場場主在發生疫情後並沒有及時上報,也沒有通過官方的確認,對外宣稱自家的養殖場非洲豬疫情的發生,且通過書面的形式對外發布,已經涉及到了非法傳播疫情消息的情況。且在養殖場發生不明原因生豬死亡後,沒有將生豬詳細患病的病因情況調查清楚,就將責任全部推卸給其他村民,要求其賠償五萬元錢已經涉及到了敲詐勒索,村民可以憑這份協議書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下面我們再從養殖場老闆的角度說起,非洲豬瘟病毒傳播的途徑非常廣,想在養殖的過程中完全避免疫情侵入難度非常大,所以日常當中養殖戶都是將病毒的防控列為重中之重,盡一切辦法阻斷病毒的侵入。在非洲豬瘟病毒的傳播過程中,除了蚊蟲、飼料、交易等傳播環節外,就是車輛以及人員的消毒工作。我國發生非洲豬瘟疫情後,多數養殖場都是採取了封閉式養殖的管理方式,所以基本上謝絕了外來人員參觀以及進入。

特別是對於那些沒有經過消毒而私自進入養殖場的人員,會引起養殖場場主的強烈不滿,因為很可能因此環節導致養殖場疫情的發生,所以對強行進入的人員做出一些過激的行為是可以理解的。畢竟養殖場投入了那麼多錢,平時一直注重預防,如果真的因為此環節導致異疫情的發生,這個損失非常的大。

d如果真的有證據證明該村民未經許可和嚴格消毒的情況導致養殖場發生疫情,確實可以向該村民提出要求賠償,如果該村民拒不賠償也是可以提出訴訟的。但還是那句話養殖場必須在發生異常情況後,及時上報有關部門,由上級有關部門出具調查結果作為憑證,否則即使真的是非洲豬瘟病毒導致的生豬大批量死亡,也根本得不到法律的支持,這一點一定要切記。

此次事件的發生,可以說雙方都有過錯,村民不應該在未經主人允許的情況下私自進入養殖場,給該養殖場帶來了安全隱患;而作為養殖場的場主也不應該在養殖場發生不明原因生豬死亡的情況下,將全部責任都推卸給村民。所以說雙方都有責任,村民應該引以為戒,場主也應該查明養殖場發病的原因,拿出一個最佳的解決方案將損失降到最低。


農事一鍋燴


這個很明顯不實際,只是農民進入他人養殖場,又不是生豬進入,這樣就要求賠償5萬元,確實有點過分了。

所謂的非洲豬瘟以老百姓的話來說就是絕症,根本沒有辦法治好,而且現在也沒有相關的非洲豬瘟疫苗,更重要的一點就是非洲豬瘟的傳染性非常的大,傳染率最高能達到95%,其中包括細菌傳染,空氣傳染,食物傳染以及接觸傳染等。而且非洲豬瘟的潛伏期非常的長,稍有不慎就會隨細菌帶入體內引發非洲豬瘟。


但是他對人確是沒有害的,而且更不可能傳染到人的身上,如果一個人進去就能導致非洲豬瘟的疫情發生,那麼到現在生豬豈不是已經死完了?即使人誤食了非洲豬瘟的豬,對自己的身體上根本構不成什麼影響,嚴重的話只會拉肚子而已,更何況可以導致非洲豬瘟疫情發生呢,所以人私自進去他人養殖場並不會直接導致非洲豬瘟疫情發生。

那麼為什麼他家的生豬會出現非洲豬瘟呢?

最大的因素就是他家的生豬裡面潛伏著非洲豬瘟細菌,依照非洲豬瘟可潛伏的特點,因此養殖戶便沒有及時發現才有了誤判,所以導致非洲豬瘟疫情發生的不是農民,而是可怕的豬瘟細菌。


要求農民賠償5萬元這一點根本不太現實,而且這一段時間非洲豬瘟出現的比較頻繁,自家的養殖場裡面感染了非洲豬瘟也是常事,所以我們養殖戶們一定要給自家的養殖場定期消毒,打掃清理等工作。

農民未經允許私自進入他人養殖場這一點是不對的

《非洲豬瘟期間未經允許不得進入其他人的養殖場》這一點在非洲豬瘟期間都已經明示過,為的就是避免這一事件的發生,而且根本不能排除農民的身上是否沾染有非洲細菌,農民的這一做法已經違背了這一條例,所以應該受到應有的懲罰,對其他人家的生豬感染情況付出一定的資金賠償。


所以說我們在非洲豬瘟期間不要不經允許私自進入其他人的養殖場,更不要認為現在非洲豬瘟已經過去了,只要非洲豬瘟的疫苗沒有研製成功,那麼非洲豬疫情就不會過去。


農村豬世紀


遇到這種事情還真的是有理說不清了,被養殖場主要求賠償是合理的事情但是村民估計也會覺得自己很委屈。

村民覺得自己很委屈

沒想到只是進入養殖場瞅一瞅,豬就發生了豬瘟疫,接著就是被要求賠償,而且金額還不小。

其實按照科學依據來說,豬發生瘟疫肯定跟進去看的村民沒用任何關係大家都知道非洲豬瘟疫只存在動物之間互相傳播,沒有聽說人得豬瘟疫的案例,也去不存在人會傳給豬非洲豬瘟的可能性,所以村民覺得自己很委屈,這是很正常的事情。5萬元人民幣也不少小數目,不知道場主是根據什麼來要求賠償的,賠償金額也顯得很不合理。


養殖場主覺得飛來橫禍,苦口難言

養豬場是場主的管轄範圍,自己有權利禁止他人進入,而村民未經允許就進去探望,這是不應該的,而且就在他們探望之後,豬就發生瘟疫了,養殖場主只好拿他們撒氣,找村民賠償。

從場主的角度來說,村民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在這之前豬沒有任何問題,而他們來了之後就出事情了,不管怎麼樣,村民都需要負一定的責任。

綜合來說村民

確實應該負有一定的責任,因為事情是由他們而起,村民本不應該在未獲得應允的情況下進入養殖場。但是場主也不應該把所有的氣撒在村民身上,5萬元的價格太高了,可以降低一點。如果兩人協商不成,可以找第三人調解。


紅葉知秋


鄙人覺得,5萬不足以平民憤!

所有養殖場門口必定寫明瞭,陌生人嚴禁進入。甚至有養殖戶在1000m開外立個牌子,寫明:養殖重地,嚴禁進入,私自進入,格殺勿論!

目前阻斷非瘟傳播最有效的措施,就是,切斷傳播途徑!所有養殖戶在非瘟發生後,突然變成了隔離人,幾乎與外界隔絕了!堅守在養殖場實屬無奈!

就現在的豬價,一但發非瘟,幾乎全部心血賠光光!所以,鄙人覺得,5萬,不足以平民憤!


科技讓養殖更美好


一定要賠償,這些情況經歷過的人才能理解,在農村辦豬場,有極個別的當地人,根本就不會尊重養豬場,隨意進出,牛逼哄哄的,動則就想搞點好處,想辦法為難豬場。這種人即然代入非瘟,導致豬場毀滅(賠5萬的豬場也不大),堅決不能放過他,先走法律程序,豬場在你進了之後就發病了,這就是證據!法院若不支持,就另尋途徑。豬場都給他搞沒了,還客氣什麼?


偏馬山之夢


村民未經允許進入他人養殖場,導致非洲豬瘟疫情發生,被場主要求賠償五萬元,你怎麼看?

我不是法律工作者,也沒在事發實地進行調查瞭解,所以無法判定事件當事人誰是誰非。但是縱觀網上報道的消息看,我認為這個村民還是挺冤的,養殖場遭受了巨大損失,肯定冤,但這個村民需要賠償5萬元,就更冤。

一、先看事件回放

此消息來源於網絡,說的是在2019年6月23日那天,廣西定頓村蘭裡坡某村民在沒有得到本村一養豬場場主的同意下,沒有進行消毒殺菌處理就擅自進入養豬場內。

第二天該養豬場就病死了一頭豬,然後在接下來的時間裡,都陸續出現了病豬死亡,前前後後共死亡了幾十頭豬,給豬場造成了慘重的損失。

後來豬場與該村民進行協商處理,要求該村民賠償豬場5萬元,村民也答應了,雙方還簽訂了賠償協議書,由於該村民可能也窮,所以賠償款要在兩個月內支付。

二、再看非洲豬瘟病毒的傳播特性

非洲豬瘟病毒起源於非洲,容易被感染的動物是豬和軟蜱,非洲豬瘟病毒在不同溫度條件,存活時間不同,沸水下3秒就會死亡,常溫下可存活幾天到幾十天,低溫下可生存幾年甚至是幾十年。

生豬感染非洲豬瘟病毒後,多久會發病?按照國際標準,一般在4~19天左右才發病,個別發病快速的豬也可能會在2~3天左右開始發病。但並不是一旦發病豬就會立即死亡,這還有一個病情的萌芽、發展到嚴重的過程。

當然人、車輛以及一切物品都有可能是帶病毒載體,會給豬場帶來病毒,但任何病毒對豬的感染都有一個或長或短的潛伏期,基本不存在頭天帶進病毒,第二天就開始發病並立即死亡的現象存在。

三、對本案例的幾點疑惑:

通過上面的介紹,相信各位看官已經明白了事情的緣由,並對非洲豬瘟病毒的傳染特性有了一定的瞭解。那麼結合起來看,我對本案例的處理結果有如下一些疑惑:

1、豬場管理一般都是相對封閉的,既然未經場主同意,請問該村民是怎樣進入豬場的?

我也開辦過養豬場,豬場就算再簡陋,也少不了有一道進出口的大門,外人一般是不能自己隨意進出的。就算是有人硬要參觀,豬場管理人員至少也是礙於情面而默許的,他才能進入豬場。

2、為何豬場的豬在村民進入豬場的第二天就開始出現死亡?

非洲豬瘟病毒感染生豬後有一個潛伏期,發病時間一般要在4天以後,最快的也要在2天以後。可是本案例中的豬卻是村民進入豬場的第二天就開始出現死亡,這真的就一定是該村民帶來的病毒感染嗎?可信度太低。

3、豬場有什麼證據證明一定是該村民帶進豬場的病毒?

其實就沒有任何證據能證明,全是豬場自己的猜疑而已。可是難道就不會是豬場在村民還沒有進入豬場前就已經感染了非洲豬瘟病毒?我看實際情況應該就是這樣的。

4、該村民老實本份,誰來幫他伸張正義?

在我看來,該村民比豬場主人還要冤,豬場內行走了幾步就要值5萬元,這錢出得太憋屈了,可是誰來幫他啊?當地顯然是沒有人管,那就只能靠萬能的網絡、靠充滿力量和智慧的網民們了!你願意幫幫村民吶喊一下嗎?

綜上所述,我對這件事的看法就是:該豬場應該是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在村民進入豬場前就已經感染了非洲豬瘟病毒。而村民無端賠償豬場5萬元,是對村民的不公平對待。

大家怎麼看?我分析得有道理嗎?歡迎你在下方留言討論、轉發擴散,讓公平得到伸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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