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荒引火灾,过火面积约1亩,商州一村民被罚200元

烧荒引火灾,过火面积约1亩,商州一村民被罚200元

2月5日,商州区二龙山森林公安派出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快速出警,查处一起违法野外用火案件。

2月5日10时许,有群众向商州区二龙山森林公安派出所报案称:夜村镇白草岭村21组村民刘某2月3日在责任田内烧荒引起森林火灾,请出警查处。接报后,所长王恩立即带领4名办案民警前往调查。

经民警对森林火灾现场勘验检查、询问当事人和证人,查明:2月3日9时许,夜村镇白草岭村21组村民刘某在自家责任田内挖黄芩时,违反林区野外用火规定,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焚烧地畔荒草,不慎引起山林着火,过火面积约1亩。

当日,森林公安机关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第50条规定,对违法行为人刘某作出警告,并处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目前,正值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也是森林高火险期,森林公安机关提示:广大林区群众必须严格遵守森林防火条例,不得随意野外用火,非法野外用火引起森林火灾的,森林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绝不姑息。

(LJ)

烧荒引火灾,过火面积约1亩,商州一村民被罚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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