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肅處理!散播疫情謠言 菏澤這42人被警方處罰

大眾網·海報新聞菏澤2月7日訊(記者 趙晨光)當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牽動著全國人民的心,社會各界紛紛投入抗擊疫情的行動中。但是在疫情面前,仍有部分網民道聽途說,發佈、轉發不實信息,以謠傳謠,誤導公眾,造成不良社會影響。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瞭解到,目前,菏澤已有42人因為造謠被警方處罰。

鉅野1人因造謠被拘留罰款

2月1日上午,鉅野縣大義鎮某村村民徐某多次撥打12345市長熱線電話稱,自己路過武漢,在武漢逗留5至6小時,到家後出現低燒、胸悶。經鉅野縣公安局大義派出所核查,徐某是醉酒後故意撥打12345,虛構事實故意製造恐慌,嚴重影響了社會公共秩序。鉅野警方根據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依法對違法行為人徐某處以行政拘留十五日並處罰款1000元的處罰。

牡丹區10人因造謠被處罰

1月30日,牡丹區南城派出所轄區居民孟某菊在微信群發消息稱:“她們說的醫院的人說的,陳集死人的是真的”。1月30日,牡丹區市中派出所轄區居民賈某雲在微信群發消息稱:“儘量別出門,菏澤死了5個啦”。1月31日,牡丹區大黃集派出所轄區寇某洲在微信群發消息稱:“最新消息,菏澤死7個了”。2月1日,牡丹區吳店派出所轄區居民葛某凱在QQ群發消息稱:“別出門啦,菏澤又死了好幾個”。經查,四人均在沒有核準的情況下,擅自散佈謠言,因擾亂公共秩序依法分別被牡丹警方予以行政處罰。

2月2日,菏澤市公安局牡丹分局在網絡巡查過程中,發現何樓辦事處村民蘇某強在微信群“豪沃戰隊”微信群中發佈了“聽說牡丹區河南王,死了四個”的謠言,擾亂公共秩序,牡丹警方依法對該名違法行為人行政拘留三日。

2月2日15點59分,在菏澤市牡丹區李村鎮於舒某家中,於舒某利用其丈夫王某波的手機在一個群名為“一起走過的日子”的微信群內謊報並散佈有關疫情的虛假謠言,遂將於舒某傳喚至李村派出所進行詢問,經過詢問,於舒某對其散佈謠言的行為供認不諱,牡丹警方依法對該違法行為人行政拘留五日並處罰款五百元。

2月1日下午13時19分,牡丹區王浩屯鎮村民王某國在“牡丹區王浩屯鎮”微信群中散佈虛假信息,擾亂公共秩序,牡丹警方依法該違法行為人行政拘留三日。

2月4日20時許,王浩屯鎮村民杜某玲在家庭的微信群裡發送了一條虛假信息,內容為:“死了不知道多少人就是不報吧,東明和單縣確診的都已經死了沒有報。”牡丹警方依法對該違法行為人罰款五百元。

2月5日9時30分許,菏澤市牡丹區南城辦事處轄區居民張某予在其“收購和平精英討論組”的微信群內散佈疫情謠言,稱“政府說的數字肯定不是真實數字,他身邊就死了兩千多了,還有很多沒確診就死了的,志願者都是被逼的,只是不敢說”,造成惡劣影響,牡丹警方依法對該違法行為人罰款五百元。

2月4日,李洪在網上“菏澤一家人”微信群裡,未經核實擅自發布有關疫情的不實信息,牡丹警方依法對該違法行為人罰款五百元。

定陶4人因造謠被處罰

1月30日12時許,定陶公安分局110指揮中心接到群眾李某報警稱,在東豐路(姑庵焦莊段)一輛大貨車(魯B89***)上有兩名武漢人出現發燒現象。此警情引起110指揮中心高度重視,並指令黃店派出所立即進行核查。

黃店派出所接處警民警與醫務人員迅速趕到現場,未發現可疑車輛和人員。派出所民警又遂即趕到報警人李某家中進行查證,發現李某正在家中獨飲,桌上歪倒兩個空白酒瓶,此時的李某已昏昏沉沉,語無論次,民警當即將李某帶回派出所約束至酒醒。經查,男子名叫李某昌,44歲,定陶區黃店鎮大李閣村村民。醒酒後,李某對其酒後撥打110謊報疫情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1月31日,定陶公安分局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依法對違法行為人李某處以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處罰。

2月2日,定陶區馬集鎮費莊村村民費某旗,捏造事實在微信群內發佈“我聽說我們定陶區確診4人死了2人沒有上報”虛假信息,這條虛假信息很快廣泛傳播,造成廣大群眾心理恐慌,產生了惡劣影響。經詢問,費某旗承認自己所發的信息屬於道聽途說,當時一時大意,沒有分辨真偽,也沒考慮後果,便在微信群中發了那條信息。經民警教育,費某旗意識到了自己行為的錯誤性,十分內疚和後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之規定,費某旗被菏澤市公安局定陶分局處以行政拘留十日,罰款五百元的處罰。

2月2日,定陶區濱河街道辦事處居民李某友,捏造事實在微信群內發佈“我們菏澤曹縣那一例死了”虛假信息,其行為構成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在公安機關的教育下,李某友為此後悔不迭,並在其所傳播的微信群裡逐一申明所發信息虛假不真實,也請群裡各位親朋不要信謠不要傳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之規定,李某友被菏澤市公安局定陶分局處以行政拘留三日的處罰。

2月3日,定陶區南王店鎮宋莊村村民宋某鵬,捏造事實在微信群內發佈虛假信息,這條虛假信息很快廣泛傳播,造成廣大群眾心理恐慌,產生了惡劣影響。經詢問,宋某鵬承認自己所發的信息屬於道聽途說,當時一時大意,沒有分辨真偽,也沒考慮後果,便在微信群中發了那條信息。經民警教育,宋某鵬意識到了自己行為的錯誤性,十分後悔。

菏澤市公安局定陶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之規定,對宋某鵬處以行政拘留十日,罰款五百元的處罰。

曹縣21人因造謠被處罰

2月4日,曹縣青崗集鎮晉某在網上發帖稱“曹縣八里灣木瓜園發現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抓走100多個”。經查,晉某系道聽途說,故意編造、散佈謠言,造成不良影響。目前,違法行為人晉某因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被依法行政拘留。

2月3日,曹縣常樂集鎮呂某在微信群發佈“我們這裡出現了一例,一個女的,死了,現在常樂集大街封了,公安天天在街上攆人”的不實信息。經查,呂某故意編造疫情謠言,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被依法行政拘留。

近期,曹縣公安機關全力以赴、全警戰“疫”,不斷強化網絡環境治理,加大網上謠言查處力度。1月25日(大年初一)以來,已發現查處編造發佈涉疫情謠言者21人,其中行政拘留4人,警告訓誡12人,批評教育5人。

鄄城5人因造謠被拘留

“鄄城出現了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病人,在去市立醫院的路上死了……”2月3日,家住鄄城縣城區的女子謝某在兩個微信群中發佈多條不實消息,造成了不良的社會影響。

城區派出所民警經過走訪瞭解,查閱疫情通報,發現謝某所傳播言論是虛構的事實,是根本不存在的事情。在派出所的訊問室裡,謝某對自己的違法行為也供認不諱,並做出了深刻的檢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之規定,鄄城警方將傳播謠言擾亂社會公共秩序的謝某行政拘留。

2月2日,彭樓網民馬某麗在微信群內散佈疫情謠言:縣中醫院已有十幾個(新型肺炎)確診的了;2月2日,紅船網民孫某鵬在微信群內發佈消息:鄄城已經有一個了(新型肺炎),而且已經死了;2月3日,城區網民謝某在微信群中發佈消息:“鄄城出現了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病人,在去市立醫院的路上死了……”2月3日,閆什鎮牛某在微信群散佈疫情謠言:“俺那裡(閆什鎮)的張莊,死了兩個人,閆什口有一個,拉到菏澤去了……..”經調查核實,以上信息均為虛假信息,公安機關對造成影響較大的彭樓鎮馬某麗、閆什鎮牛某處以行政拘留10日,對紅船鎮孫某鵬、古泉街道辦事處謝某二人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對其餘8名傳謠網民進行教育訓誡。

鄆城1人因造謠被拘10日

2月1日12時許,司某(男,52歲,武安鎮人)在一微信群裡發佈信息稱:“警鐘長鳴:這次的新型冠狀病毒非常嚴重遍佈全國各地及農村:陽曆2020年2月1日傳來令人毛骨悚然的消息--菏澤市陳坡鄉徐梁崗村一村民在武漢打工聞訊要封城迅速離開武漢在家中自我隔離,因潛伏體內的病毒爆發,由於家人的無知未及時上報死於家中。現在整個徐梁崗的村民都驚心動魄.害怕引火焚身。”

鄆城縣公安局武安派出所接此警情後,立即依法傳喚司某,其對自己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司某承認是閒著沒事,自己製造的謠言,發在本村微信群內,以便引起關注。其虛構事實散佈謠言的行為,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2月2日,違法嫌疑人司某因涉嫌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被鄆城縣公安局依法處以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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