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永春县总医院致广大病友及家属的告知书

永春县总医院致广大病友及家属的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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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政府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性肺炎疫情已启动一级响应机制,1月29日国家卫健委办公厅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发布《关于做好应对2020年春节假期后就诊高峰工作的通知》。为保障您的健康,减少交叉感染,防止疫情扩散,特向节后来永春县医院就诊的病友及家属告知如下,请大家了解并主动配合,共同为遏制疫情做出贡献。

一、医院急诊、发热门诊24小时对外开放

二、因疫情防控需要,诊疗操作存在交叉感染风险和分泌物暴露的特殊高危性科室暂时不开放门诊,暂停口腔科、耳鼻咽喉科和眼科门诊、内窥镜检查(急诊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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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因疫情防控需要,体检中心暂停对外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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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佩戴口罩:所有来院就诊、住院的患者、患者家属和陪护人员,均需自行佩戴好医用口罩,避免交叉感染。

五、体温测量

:1、医院大门入口处设立体温测量点,所有进入人员均需测量体温,敬请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若有发热,请根据指引前往发热门诊就诊。2、正常上班时间,我院在门诊一楼大厅和急诊科入口设有发热预检分诊台。3、班外时间,在急诊科入口设有发热预检分诊台。所有进入院区的人员(包括患者家属及陪同人员)必须经过发热预检分诊台分诊,配合测量体温后方可进入诊区。未经分诊的,医生有权拒绝接诊。4、进入院区的人员(包括患者家属及陪同人员),在院期间注意个人卫生,密切配合监测体温变化,如有异常及时告知医护人员。

六、发热病人:发热患者请根据指引前往发热门诊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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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主动告知:若有1、发病前14天内有湖北(特别是武汉)旅行史或居住史;2、发病前14天内曾经接触过来自湖北(特别是武汉)的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3、有聚集性发病或与确诊病例有流行病学史关联;请您第一时间如实主动告知预检分诊台的工作人员,将由导诊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您提供的信息将会为医生及时、准确的诊断提供最可靠的依据。

八、门诊陪同:1、发热;2、2周内曾途经或有湖北(特别是武汉)旅行/居住史;3、2周内曾经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及其他可疑不适症状的,谢绝陪同!尽量减少陪同就诊人员,进入诊间限1名陪同人员,其他人员建议在院外等候,避免在院内交叉感染。

九、住院探视:探视和陪护人员进入病区需佩戴口罩。1、发热;2、2周内曾途经或有湖北(特别是武汉)旅行/居住史;3、2周内曾经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及其他可疑不适症状的,

谢绝探视!因病情需要陪护的,陪护人员限一人,并保持相对固定不随意调换,危重患者每床两人陪护,并告知您的亲朋好友,特殊时期,禁止其他人员来院探访。

十、避免在院区内无序流动:为避免交叉感染,请勿在院区内无序流动,如不明目的地,可问询工作人员引导。

十一、日常生活要求:日常尽量少去公共场所,不随地吐痰,勤洗手,居室勤通风。

十二、严格实名就诊:挂号时请出示身份证、医保卡等相关证件,并正确告知联系电话等信息。

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衷心祝愿您身体健康、阖家安康!

2020年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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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医院大门入口处所有进入医院人员都要测体温;门诊一楼预检分诊处;急诊科预检分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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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冠状病毒的传播,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飞沫传播,二是接触传播。预防感染,关键要做好以下几点:少去人流密集的场所,外出时多戴口罩,避免近距离接触有咳嗽、发烧病人,少碰家禽,勤洗手(采用流动水冲洗,并用肥皂或洗手液,洗手时长至少20秒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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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大家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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