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摔倒,路過卻不扶,最終老人死亡,路人要承擔責任嗎?

趙彬衫


如今人心變了,老人摔倒在地,路人遇見扶與不扶都兩難。在今天的社會,扶,能搶救活了,老人家屬過來,有可能非但不感謝,反咬一口說是救人者推倒要求賠償的事例時有發生。不扶,導致老人死亡,良知覺得有愧。


墨之14


首先不請自來。

在頭條上看見很多次類似問題了,我的頭條簽名是:每天穿大街走小巷,服務與老弱病殘……

有很多網友留言:你是搞扶貧、救濟、慈善工作的吧!這些都不是,我是在小縣城登倒騎驢的車伕。

登倒騎驢斷斷續續三十多年了,每天的工作不就是穿大街走小巷嗎?過去沒有出租車的年代,靠登倒騎驢養家餬口只是糊個溫飽,而今遍地都是出租車,只有老弱病殘才坐三輪車,掙點零花錢而已。

每天穿梭在城市的各個角落,經常會遇見喝醉了躺在路旁或摔倒的老人等,只要我碰見的都會第一時間過去問候或攙扶。也曾多次拉這些人送回家,其多數都是免費的,也曾聽過因扶老人被訛詐的事件,但在小縣城從未遇上或聽說過,倒是聽說過有很多同行因撞車、翻車把人摔壞的事,僱主都是簡單處理沒有訛詐同行的事,可能都認為登車的都是窮人吧!都會使人體諒的。

也曾有多次因扎暴胎或電路短路車拋錨在路上,打電話求助平時較好的同行們,都因離的遠或幹其它活而找藉口,就是來幫忙的也會因費電而埋怨著,多數都是幫忙沒幫到底再僱車拉。有過這樣的經歷後,每次行駛在街上看見認識與否的三輪車拋錨都主動去問:需要幫忙嗎?有很多次因電路短路幫他們搞好,就是搞不好也幫他們拉修理部修理,分文不取。

我也曾體驗過人在困難時,哪怕時一個卑微的善舉都會使人感激涕零,我沒有閒錢去幫助該幫助的人,但我有的是力氣和時間去幫助該幫助的人。我的大半生歷經多次災禍都化險為夷,可能與平時行善積德分不開的。

我想:我論是名人還是平民,都應該做一個對社會有用的人,做一個對社會有貢獻的人。



易海拾貝1965


這是個含義不周延的提問。根據已給出的條件,本題討論的中心應是:老人摔倒,路人路過不扶,最終老人死亡,路人對“老人死亡”需要承擔什麼責任?

這是個責任混合啟示題。

從責任的形式分類,有刑事責任、民事責任、行政責任、職務責任、道德責任等多種。路人見老人跌倒不扶,最終老人死亡這個事件,能涉及到的近因責任有以下幾種:

1,刑事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行為人需要承擔刑事責任的,必須符合刑法規定的以下條件:犯罪行為人實施了犯罪行為;犯罪行為已造成了危害實事;犯罪行為已觸犯刑法,並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以刑法為尺度對照,路人對老人跌倒不扶的行為,並不是刑法規範的犯罪行為,且老人的死亡也不是路人實施犯罪行為而產生的必然結果,刑法也沒規定因不扶跌倒的人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故路人不扶跌倒老人,既使老人死亡,路人也無需承擔刑事責任。

2,民事責任。

需要對人身死亡承擔民事責任的,依民法規定,應符合四個必要條件:行為人的行為違法;行為人對損害主觀上存在過錯(故意過失);行為人造成人身死亡的損害事實;行為人的行為與損害結果有必然的因果關係。

路人不扶跌倒老人,他們之間沒有約定或法定的權利義務關係,因此,不扶談不上違法行為;不扶是主觀支配,但這個主觀支配不是讓行為人違法,因此,主觀支配不負有違法意思;老人的死,不是路人違法行為造成的,如撞到,而是自己跌倒,路人不扶與死亡沒有直接因果關係,且路人不可能預見到,不扶就會死亡。故路人對跌倒老人的死,依法不承擔民事責任。

3,道德責任。

道德的範圍很廣,不僅包括公序良俗,人道主義。

助人解危難、幫扶需要幫扶的人,是中華民族的美德,見危難袖手旁觀,麻木不仁,落井下石,都是不道德的行為。見老人跌倒,就應發揚良好的道德觀進行幫扶,或打電話呼叫急救車,或在大家共同努力下將老人送醫。至於怕訛,是需要防範。但如果人人都去防範而見危不救,公德就喪失殆盡。壞人就會越來越多。社稷就無良好秩序。因此,路人不扶行為,已觸犯良好道德底線,應負道德遣責責任。


徐孝先小卒


老人摔倒,路過卻不扶,最終老人死亡,行人需要承擔責任嗎?這是一個痛心的問題,儘管路人不需要承擔什麼責任,但多少會內疚,困惑,難受,為什麼為能這個樣子,看見摔倒的老人且不敢扶,還是因為怕賴上你,說是你撞倒了他(她),如果你沒有一定的經濟實力,賴上你輕則幾萬,重則幾十萬上百萬,本來扶個摔倒的老人,再平常不過,做個好事,但變成你撞倒了他(她),就要承擔一系列的醫療費用,是人情冷漠,還是這世界太現實,希望我們的老年人實事求是,憑良心做人,不要陷害一個救你的好人,社會需要正能量,希望未來不再有摔倒沒人扶的現象,讓老人摔倒能有人扶得到救治,中華民族本就是禮儀之幫,尊老愛幼,救死扶死是我們的義務和責任,但前提是被救的人要有最起碼的良心,感恩之心,而不能巫陷好人,讓好人蒙受不白之冤。



往事如雲149428315


我是農民工。老人摔倒,路過卻不扶,最終老人死亡。路人須接受“善良者”們的道德批判,但不承擔責任。這個問題中發人深思的不是責任,而是為什麼路人情願忍受道德審判,卻不顧摔倒老人的死活。

還記得沈騰馬麗春晚小品《扶不扶》吧!郝建好心扶摔倒老人,反被碰瓷。有口難辯的郝建無奈之下,想起了《東郭先生和狼》、《農夫與蛇》、《呂洞賓與狗》,好心沒好報呀。警察的突然出現扭轉乾坤,郝建機智、果斷的與其人這道還制其人之身,讓老太太體驗到了被冤枉的感受。故事以

人倒了要是不扶,人心就倒了,人心要是倒了,就再無法扶了的人生感悟收場。

現實生活中,就因為有“狼、蛇、狗”的存在,使得太多的人難忘前車之鑑,防犯與未然,令可受良心的譴責,揹負良心債,也不願以身試險。表面上看,人心已倒,實則不然。農民工認為:老人摔倒,該扶還得扶。扶了有兩種結局,一種是老人被及時送到醫院,扶者在老人及家人的千恩萬謝中弘揚了人性的真、善、美;另一種是扶者的善良遭受踐踏,新版的《郝建與老太太》再次上演。提者的問題是最終老人死亡,這就肯定了路過者見死不救的行為,所以該扶的還得扶。

“烏雲遮不住太陽”,擺正心態、擦亮雙眼讓行騙者無論裝扮得怎樣冠冕堂皇、道貌岸然,設計得再怎樣精心、巧妙的騙術無處遁形。讓行騙者謀取利益,以強烈的利慾、薄弱的理性,不惜傷害行善者的行為無處遁形。

呼籲社會,把利用大眾善良和同情心謀取暴利的碰瓷者,例入徵信報告,剝奪ta們三輩人的所有政治權利,讓人性的真、善、美重見天日!多一些“東郭先生、農夫、呂洞賓”,少一些“狼、蛇、狗”。只要人人都獻出一點愛,世界將變成美好的人間!

我是農民工,說得在理,請關注、點贊!說得沒理,請批評指正,謝謝!


勿狎暱


不扶,會受道德良心的譴責和愧疚,而扶了,有可能會窮家蕩產,雖然不一定,但萬一運氣不好,好心也會引來麻煩災難,即是有時有監控記錄,雖不破大財,但也會損失一些錢財,並且在短時間內還會受到麻煩的騷擾,到那時,面對親人的報怨和別人的譏笑,你的上進心會大打折扣,對你的工作和生活會有一定的影響,所以,扶與不扶,皆在心境,沒人會具體的指責你有什麼過錯。錯的是人心冷淡,自私心太重,懂得感恩報德的人太少了。


用戶愛在真誠


訛人的人,多數是上年紀的人,這是一種嚴重的犯罪行為,由於犯罪沒有成本,一本萬利,有的人就泯滅人性,喪盡天良,絲毫沒有社會道德,因此,樂此不疲。如此下去,人心不古,世風日下,是這個社會對中華民族優秀傳統的極大諷刺,是對社會公德的極大破壞,也是這個社會的最大悲哀!所以,呼籲儘快立法,這樣才能懲惡揚善,讓失去的良善重新回來,讓已經遭受破壞的社會道德環境得到恢復。


醉臥西風323


不需擔責,因為法官說過了,不是你碰的,你憑什麼扶她


孩子他爹226960116


路人沒責任,路有責任,沒有路,老人就不會出去,不出去就不會摔倒,應該狀告路政[捂臉]


宋艾濱998


老人老人,找他兒女,孝心裡去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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