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两桩文艺界的公案,谈做人的态度,同钱钟书杨绛有关

做人应当大方,应当爽快,应当光明磊落。冤家路窄,同样是缘分,真刀真枪也没什么,前提是明牌明打,这才是君子的态度,反之则是小人的作风。生活中这一类的事情比比皆是,不妨在这里举两个极端的例子。

从两桩文艺界的公案,谈做人的态度,同钱钟书杨绛有关

仿石溪山水图

张大千画过一幅《仿石溪山水图》,曾以110万元的高价拍出。画的两边各有谢稚柳和徐邦达亲笔书写的鉴定意见,口径一致,均认为是真品。此二人同为当代字画鉴定权威,有口皆碑,不分轩轾,人称“南谢北徐”。

岂料时隔不久,台湾也卖过同样的一幅画,消息传来,先前买画的那位先生坐不了,连忙找到徐邦达本人再行鉴定。徐看了以后眉头一皱:字的确是我写的,不过原来是题在画上,现在却裱在画外,显然是做了手脚,这幅画看来是假的,真的应该是台湾的那幅了。买家惊恐之下自然要求退货,拍卖公司自然又是不愿退货。不退货得有理由,为推翻徐邦达的意见,只有找谢稚柳,当初谢也是题了字的,现在总该有个说法,不能装聋作哑。所幸谢依然坚持是真品,理由是内地与台湾的两幅画原是一幅,卖画的一分为二,无非是想多糊弄些银子。这一下就麻烦了,拍卖公司的态度马上强硬了起来,买家退货无门,无奈之下只好诉诸法律,但法院又哪里能找到比谢、徐更权威的权威呢?只能糊里糊涂判买家败诉。直至谢去世两年之后,最高人民法院才松了一口气,见风使舵又作出“假画”的结论。

从两桩文艺界的公案,谈做人的态度,同钱钟书杨绛有关

谢稚柳

事情似乎应该到此画上句号,但是谢稚柳的夫人(也是著名的字画鉴定专家)却轻轻巧巧让它留下了一条去不掉的尾巴。她慢条斯理地说:谢先生已经故世,不能开口说话了,此时作出赝品的结论显然有失公允,对画子和对买主都不是一种负责任的态度。谢夫人的话一以当十,局面顿时峰回路转,案子又“活”了,同时也变得更加扑朔迷离了。

从两桩文艺界的公案,谈做人的态度,同钱钟书杨绛有关

徐邦达

这件事尤其让人不舒服,其实即便“同行是冤家”,谢、徐二人不共戴天,在谢离开人世之后,徐大可冠冕堂皇以一句话搪塞:本来即是有争议的东西,现在对手不在,我就更不能说什么了,一旦说错,谁来纠正?这样既给足了死人的面子,也无形中抬高了自己。

钱钟书的遭遇也有类似之处。钱恃才傲物,口无遮拦,年轻时更是气盛,还在当学生的时候就放言:清华大学没有人能教得了他,叶公超太懒,吴宓太笨,陈福田太俗。

这是说来话长的事,已经大半个世纪过去了,应该平安无事了。孰料当他缠绵病榻奄奄一息的时候,兴师问罪的声音此起彼伏,“太懒、太笨、太俗”便是一大罪状。当然也不时有新的内容出现,在一片讨伐声中最响亮、最剌耳的当数宗璞的声音,指名道姓说钱曾信口雌黄中伤过她的父亲冯友兰。

从两桩文艺界的公案,谈做人的态度,同钱钟书杨绛有关

钱钟书与杨绛

此时钱大师正气若游丝“卧以待毙”,他的三寸不烂之舌已经失去功能成了摆设。夫人杨绛倒是伶牙俐齿,然而她无论怎么说也是白说,甚至适得其反,“越描越黑”,跳进黄河洗不清。

好在还有个吃了豹子胆的李赋宁愿意站出来讲句公道话,可还没等他落音,马上又有人说李赋宁何尝想找这个虱子挠?都是让杨绛给逼的……这大概是上个世纪末中国文化界最败人兴致的事情之一,不说也罢。

做人(尤其是做文化人)多个心眼本来无可厚非,甚至很有必要,只可惜心眼一多往往不够仗义。我素来不喜欢听吞吞吐吐的议论,只爱看堂堂正正的交锋。赢了固然风光,输了也不丑。不过有一点,必须输得明白、输得痛快,哪怕是遍体鳞伤,同样能叫人打心眼里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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