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疫”】仙居檢察提前介入一起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患者危害公共安全案件


【戰“疫”】仙居檢察提前介入一起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患者危害公共安全案件

近日,一名武漢籍人員陳某某自1月20日因探親返回仙居縣後,拒不執行仙居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處置工作指揮部關於“在重點地區人員需向社區(村)登記備案,並主動居家隔離”的要求,欺騙調查走訪人員,隱瞞真實行程和活動,並積極外出活動,多次密切接觸周邊人群。1月30日,陳某某被確診為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確診病例。陳某某的行為已嚴重干擾破壞當地疫情防控工作,加大了當地疫情防控壓力。

目前,仙居縣公安局已開展立案偵查,因陳某某現在正在臺州醫院救治,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之中。

仙居縣檢察院獲悉該案後,積極開展檢察官片區聯絡工作並第一時間成立辦案組,提前介入偵查,聯繫公安機關承辦民警,詳細瞭解案件情況,引導偵查機關進行多方取證,並梳理現有證據。

我國相關法律規定:

故意傳播突發傳染病病原體,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按照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定罪處罰。

患有突發傳染病或者疑似突發傳染病而拒絕接受檢疫、強制隔離或者治療,過失造成傳染病傳播,情節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按照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處罰。


【戰“疫”】仙居檢察提前介入一起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患者危害公共安全案件

仙居檢察提醒


不論是何種形式的隔離,隔離的是病毒,守護的是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健康,抗擊疫情,需要社會各方眾志成城。讓我們一起努力,在這一場沒有硝煙的戰鬥中,打贏防疫攻堅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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