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物業究竟有沒有合法權力拒絕非業主人員的進入?

醉流聲


特殊時期,特殊對待。現國難當頭還是注意防範好,物業也是為居民安全著想,這也沒啥不對的


長春立文


要問小區物業有沒有權利拒絕非業主進入小區,首先我們要說一下這個權利是怎麼來的,它的來源是業主委員會的授權,來自小區業主公約,為了保障園區內部秩序,提高業主生活安全標準,所以物業就有了這麼一項工作,對外來人員進行核實,非園區內部人員禁止入內,這裡前提條件有三個

1.被拒絕入內的人非園區業主,且身份不明。

2.被拒絕入內的非園區業主,可以證明自己身份(例如發傳單的)但根據物業管理規定不能讓其入內。

3.被拒絕入內的人非園區業主,可以證明自己身份,但是業主禁止其入內。(比如跟業主有矛盾的人)

外來人員來訪制度的完成條件需要跟業主進行互動,要嚴謹但不能沒有人情味,假設我就是業主的親戚來訪了,沒有門禁卡,你總不能讓他到大門口接我吧!所以現階段很多小區採用的是來訪登記加業主核實的制度,物業能能聯繫上業主本人的,需要跟業主通過電話或門禁機核實,不能聯繫到業主本人的,需要來訪者提供業主正確信息,確認無誤後,才能放行,當然更穩妥的辦法是巡邏員到業主家上門確認。

假設有外來非業主人員不能配合門衛的核實工作,那物業是有權利拒絕他入內的,因為物業合同裡要求了他有提供這項工作的義務,相對應的他就有這個權利,而且是業主賦予他的,有的業主就特別不理解的問了:就一個大門而已,有必要那麼嚴格嗎?但是我要說了,如果門崗的人你隨隨便便嚇唬呵斥兩句就什麼人都讓進了,這樣的工作您放心嗎?


代天行誅


小區控外人都是扯,我住的恆大小區出入口三個大鐵門跟他媽監獄似的。收樓到入住1年半多,幾個鐵門從白天到晚上幾乎難見保安,不管什麼人進出自由沒人過問。實在難忍就地連續不同時段錄像照片去找項目經理理論,這狗日項目經理卻說招不到保安,老子差點挙打他的鼻樑,難道業主請你來睡大覺,沒保安你項目經理給我站崗去。項目經理自知理虧認輸,同時敬告項目經理:從今天起只要你物業犯錯地方老子都錄像照片加錄音都給你記上,到時到法院看誰玩過誰。


手機用戶6735517557


小區物業的權力大著呢!合不合法暫不討論,反正是權力大大的。我用我的親身經歷告訴你:別說是非業主,就算是業主也會受到物業的進出限制甚至刁難,特別是新小區的業主,步行進入還可以,開車進入就難了,沒有購買車位不能進。裝修時更麻煩,這種材料不能進入,那種材料不能進,搬運工人不能進,原因是物業(或物業引進的搬運隊)有工人有材料賣。非業主包括搬運工人、裝修師傅、材料供應商以及來參觀指導(裝修)的朋友,想進入會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或刁難。

打黑除惡,從物業開始!


尚龍420


按照法律規定沒有,按照現在疫情時期也沒有,但是物業的這種行為為了誰你知道嗎?你知道來找你的人有沒有傳染病毒🦠,你又能擔負起全小區業主不被傳染,我想你擔不起,物業就可以,因為物業做這個事有政府支持,物業不這麼做對不起全體業主。



物業工作者


非常時期,非常對待。物業這樣做,守護的是一小區群眾的生命安全,說大了是為了守護國家安全,沒有每個小區,街道,村莊的嚴防死守,就會有更多的人被肺炎傳染,有更多的人失去生命,有更多的家庭受到傷害。

看看每天更新的數據,哪些每天增長的死亡數字。每增長一個數字,都代表著病毒又帶走了一個生命,又給一個家庭帶來了很大的痛苦和折磨。

看看那些拼命和病毒搏鬥的醫護工作人員,科研人員,街道,村街的守護者,頂著風雪,冒著被感染的風險,就為了我們更多的人,能過著平靜的日子,能更幸福的生活。

你還能有什麼理由,問這麼沒有營養的問題?不能為了一己之私,而傷害更多的人,更何況是危及更多人的生命!



雪兒83266


有,也沒有。有拒絕與本小業主沒有任何聯繫的無關人員進入的權利,有核查詢間與本小區有關聯的非本小區人員,如親朋好友的進入,但不能拒絕入內。履行好職責。


3914753067820


這是瞎說八道。物業管理肯定是按上面規定,在門衛處阻攔不明身份人進入,因為是非常時期。不然他們吃了沒事做?發痴?有些小區就是業主也做登記,也沒有什麼不妥。你說你業主,不給你進去?你沒按規定做在先吧?不然不可能。


東海藍1


可以肯定的講,物業公司是無權阻止業主進入小區的。物業公司僅僅是服務者,而不是小區的主人,它是服務於全體業主的,而與其簽訂服務合同的主體是業主委員會。當然,在這個非常時期,一般的業主還是尊重物業“戴口罩”的勸誡的。我們小區的保安就乾脆來個強硬的警告:不戴口罩不準進入小區!而且口頭也是分生硬:不戴口罩,不管你是誰,下次肯定不行。一時間,保安把自己看成了小區的主人。甚至規定你只能走南門,別的門禁止通行。雖然業主是園區的主人,在這個非常時期,大家也不好計較。其實,為了自己的健康,即使物業公司不硬性管理,我們業主也會自覺自願的帶口罩出行的,只是物業的人員態度生硬的許多,如家長呵斥孩子一般,讓人無法接受!一時間不知道誰是服務者了!


陳律12


小區物業究竟有沒有合法權力拒絕非業主人員的進入?

即有也沒有。

小區的物業若是業委會合同招聘的物業,合同約定他怎麼做,他怎麼做,業主不會不叫非業主進入的,因為業主沒有一個沒有父母和姐妹及親戚朋友。不可能不叫進!所以物業沒有這個權力。

問題是他是前期物業,他啥事不敢作呢?業主的公共產權的地下車位都敢霸佔,不是不叫業主用,不讓業主進嗎?何況他管是業主的什麼人呢!就不讓進你能耐合!當然不都是那樣,因為他們還想多侵佔一段業主的權力呢。

現在全國物業與業主的矛盾,業主與業委會的矛盾,越來越突出,不地方的人大代和政協委員都在兩會有提案議案。有的政府工作報告該及此事,如北京市長的政府工作報告就談的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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