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廢除分封制,為何古代又屢屢恢復?分封制在古代社會來說有何好處?

胡聖霞


秦朝廢除的分封制,在漢朝的時候又被劉邦恢復使用。因為他認為秦朝滅亡的有一部分是分封制導致的,在國家危難的時候,沒有足夠的力量來拯救國家。

在漢武帝期間,為了更好的掌控國家,實行了著名的推恩令。漢朝原來施行的是郡縣制,所以制定推恩令是在郡縣制的基礎上做的改進,由以前的各諸侯所管轄的區域只由其長子繼承,改為由諸侯王的長子,次子,三子共同繼承。由此來削弱諸侯的權利。


分封制運用得當能給國家帶來巨大的好處。

一:能穩定國家的政治秩序,諸侯國之間能相互制衡,維持國家穩定性。

二:通過分封制,使國家的勢力範圍不斷擴大,天子確立了天下共主地位,統治效果得到加強。分封制使貴族集團形成了“王—諸侯—卿大夫—士”的等級序列等。

三:加速國家經濟的發展,使全國的經濟結成一張嚴密的網,提高生產力。

四:文化也快速的覆蓋全國,加強了於少數民族的聯繫,是全國的文化體系日漸完善。


竹亭談史



周王朝是典型的封建社會,天子分封諸侯,諸侯在封地建國。

秦始皇廢除分封制。創立郡縣制。

法家是用1+3捍衛君權,奴役臣民。一是一個條件,三是三個手段。

一個條件是勢,讓國君擁有絕對的權勢。三個手段是刑罰、陰謀詭計、愚民。

秦始皇創立高度集權的郡縣制,把全天下的權力集中以皇帝一人。就是體現了法家的一個條件——讓天子擁有絕對權勢。

儒家提倡分封制。分封制改良之後,就是今天的民主聯邦制。美國、德國、澳大利亞等國家就採用此制度。

法家提倡郡縣制。郡縣制高度中央集權。容易造成獨裁,甚至文化專制。不利於民主、法治、憲政。不利於社會發展進步。


明末思想家,儒家大師黃宗羲繼承孔子天下為公的思想,提出只有體現民意的天下之法,才是真正法治。秦始皇創立的高度中央集權的皇帝制,是天下之大害,是萬惡之源。

權力為私,財產為公。人民則萬劫不復。


楊朱學派


古代分封制天子權利有限 諸侯自治 商朝500周朝800年,郡縣制皇帝權利無限 沒有一個超過400年,內亂權利爭奪,農民起義不斷。

秦始皇實行大一統郡縣制本質是追求無限權利,並不是因為郡縣制比分封制優秀。

從文明發展角度來說,通常在競爭環境下社會進步更快,壟斷缺少競爭阻礙發展。


式子


在郡縣制的朝廷做官,相當於給公司打工。相對來說公平公正,效率高。

封侯封王,相當於給股份。除了按勞分配以外,還可以按資分配。對於特殊人才可以調動積極性。

歷朝歷代都有分封,只是具體形式有所不同。有些朝代分封意味著封疆裂土,有些朝代分封只是多一份收入而已。

兩種形式都有積極作用,也有不足的一面。所以才會長期並存。


吾桐雨語


是反覆,不是恢復,權宜。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