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银行对私营企业突然断贷,骗收导致企业破产,属于银行违约失信还是企业不守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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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回来,谁家银行是慈善机构?

企业生产经营出现问题,销售资金搞体外循环以逃避监管,又凭什么敢贷?

要清楚的第一件事是:

银行的贷款不是你企业所有的。银行当然有权利不贷。

要清楚的第二件事是:

银行让你还款,你不愿意。经办人当然会骗你还款。而无论如何,经办人,甚至行长都是无权决定是否再贷的。除非你让银行给你出具书面承诺,可惜这只能让银行产生一定要弄死企业的想法。

要清楚的第三件事是:

所有的经营困境,不是银行造成的。

要么自身决策失误,要么盲目扩张,不想脚踏实地干企业,资产负债率太高,造成流动性危机。

要清楚的第四件事是:

银行目前都对民营企业避之不及,因为中国民营企业平均生存时间不足3年。

最后要说的是:

银行有大量闲置资金,如今是不敢贷款给民营企业,而不是不愿意贷。


四川達州


这个问题不用如果,而是真实存在,我有个很好的朋友,开了家铝厂,家产过亿,三年前银行贷款到期,他借了过桥资金还了,当时银行讲最多十天,还了再贷,他把厂房,公章,财务章都押给了过桥资金公司,结果银行用种种借口不贷了。由于过桥资金利息很高,拖了二个月后他的第二家贷款银行还款期又到了,他因没有抵押物过桥造成了违约,银行随即保全了他的全部货物和原材料,只有三个月,他就垮了,厂房,货物全部没有了,抽贷不怕,最可怕的是银行用欺骗的方式抽贷,造成企业误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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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说银行拿自己当企业,企业家没拿自己当商人,如果企业看到不赚钱就解散,就没这么多事了,我认识不少老板在最风光的时候没有只顾自己,帮助一起打拼的兄弟,但到今天有危机的时候,只有一句优胜劣汰,不是不对,只是有些失望,再来一次,我想只顾自己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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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说一下什么是“骗收断贷”,骗收断贷指的是在企业银行贷款到期后,银行为了收回贷款,口头承诺企业还款之后可以续贷,等到企业东拼西凑把贷款还清之后,银行不予发放贷款,银行这种行为被称为“骗收断贷”。

可以明确一点的是,银行骗收断贷的行为即不是银行违约也不是企业不守诚信,都是按照合同办事,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违约,最多算是在“道德”层面做的不太合适。

银行为什么断贷?

银行贷款从放款到回收,风险观念是自始至终的。即使银行贷款已经发放,中间还有一个环节叫“贷中检查”,贷中检查涵盖:贷款用途是否符合要求、企业经营是否正常、企业是否在贷款期间牵扯法律风险等等。一旦银行发现企业在贷款使用期间发生问题,不管是经营风险、法律风险还是财务风险,银行为了规避贷款损失,可能不顾及企业的感受,在贷款到期后选择“连哄带骗”的方式回收贷款,然后随之断贷或者抽贷。

断贷对企业有什么影响?

贷款资金是企业经营资本的有效补充,稳定的现金流是企业长远发展的基石。银行断贷会影响企业正常的经营,断贷使企业的“血液”续不上,日常经营无法开展,前几年甚至有企业因为断贷抽贷而破产的现象。

针对企业“断贷死”的现象日益严重,2019年12月24日,国务院出台相关意见限制银行断贷,意见指出,对暂时困难但符合授信条件的企业不得恶意断贷。意见还指出,银行应大力支持企业发展,维护金融市场稳定,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增加就业。

另一方面,在银行骗收的过程中,企业为了还上银行贷款,不惜借助“过桥资金”,过桥资金往往利率很高,很多企业因为无力承受过高的利息而衰落。银行“两头骗”的做法,即害苦了企业也害苦了“过桥公司”。

如何避免断贷带来的影响?

一方面企业不能过度依赖银行资金,应该适当降低负债率,明白银行“只会锦上添花,不会雪中送炭”的道理,提高企业自身抗风险能力。

另一方面企业发展过程中应理清思路,不要盲目扩张,不要过度投资,不要轻易进军不熟悉的业务板块,在自己熟悉的领域深耕,做大做强。

以上就是我对此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中年老刘聊财经


银行对私营企业突然抽贷、断贷的行为属于失信的违约行为,这种行为在2016年以前只是以偶发的形式存在,是银行预见到企业可能会存在重大隐患的情况下,采取的自保措施,本也无可厚非。但自2016年以来,银行出于资金安全考虑,不顾基本的诚信原则、不顾私营企业的死活,为了自己的所谓“合规”“不良资产率”等考核标准,一刀切的采取各种手段,收回资金,本着“宁可错杀一千,也不放过一个的思想”大规模的断贷、抽贷,各个银行无一例外,这是典型的失信违约行为。

此举对私营企业造成了重大打击,私营企业尤其是中小私营企业哀鸿遍野,造成中国经济的持续动荡。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对银行虚假陈述欺诈“过桥方”提供资金还贷后又拒绝续贷导致“过桥方”资金无法收回的应赔偿其本金及利息的判决。为了稳定局面2019年9月24日,银保监会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银行机构不合理抽贷、断贷专项检查的通知》专门对银行不合理抽贷、断贷进行专项检查。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企业和银行本是互相依存、互相支持的关系,但自2016年以来基本上是对立的关系,银行想方设法的往回收钱,企业千方百计的不还钱,势同水火。好在司法部门和监管部门能够站出来缓和矛盾。但愿这股妖风赶紧过去吧。


吴乐为—


谈到银行,估计很多私营企业都会有一种爱恨交加的感觉:没有银行的支持,企业做不大;但银行大都是做的是“晴天送伞、雨天收伞”的活,一旦企业有什么风吹草动,银行的动作比兔子还快。说句不好听的话,当前经济下行,实体企业压力山大,银行是负有一定的责任的。一些资金链相对紧张的优质企业,如果银行不抽贷,让起正常运转,中国的GDP起码还可以再增加0.5个百分点。

因为职业的关系,小编就见识过不少企业因为银行断贷导致企业猝死的事例,实在令人痛心和惋惜。

举个身边的栗子!

有一家民营企业,地处当地不发达地区,经过多年的苦心经营,规模排在行业前几名,年纳税额1500万元,是当地的重要税源,而且该企业还曾承担了国家的好几个重大科研项目,可以说是拥有核心竞争优势的优质企业,就是这样一家好不容易培养起来的高新技术企业,硬生生被银行给搞死了。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为协助当地一家企业上市,政府出面要求其为对方一笔2300万元的贷款提供担保,结果该笔贷款出现了问题,刚好当地的这家合作银行换了新的行长,银行毅然决然地抽贷,公司为此归还了6000多万元的贷款,直接导致公司资金链断裂,企业崩盘,一个好端端的企业由此坠入深渊,被迫进行破产重整,好不容易抢占的市场只好拱手让给竞争对手。

再举个栗子!!

有一家私营骨干粮食企业,银行信誓旦旦地向老板承诺,只要贷款先还进来,银行几天之内马上再将贷款发放下来,老板信以为真,借了民间高利贷还给银行,结果贷款如泥牛入海,再也没有音信,老板都快急疯了,那可是高利贷,借用几天可以,时间一长利息会吓得人腿软,老板威胁要跳楼,惊动了公安局和市长,一个好好的企业最后偃旗息鼓了。

当然,发生这种事情也不能单方面责怪银行违约失信,一方面银行始终把资金的安全放在首位,特别是经济下行时因担心出现不良被追责,银行也是风声鹤唳;另一方面,中国私营企业融资渠道单一,资金链脆弱,银行基本是其唯一的融资渠道,而且门槛很高,需要担保和抵押;至于高利贷,绝大多数的民营企业畏之如虎,只有在关键时刻短期借用几天周转,一旦银行违约抽贷,企业基本上是万劫不复!民营企业在银行面前的这种弱势地位,决定了企业基本只能任其上下其手,对银行的违约失信行为往往只能徒唤奈何、自求多福!



部落酋长刘飞洲


银行从来都是锦上添花,绝不雪中送炭。民营企业要对此有正确深刻的认识,做企业现金流管理时,一定要有危机感和后手手段。

之前德先生在管理一家民营企业时,也遭遇过此类事情。虽然德先生以前在银行做过多年,深深知道这个潜规则,但是也没想到银行会这么不顾商业合作道德,做出了让人不耻的事情。

那个时候企业正好出现了一次舆论风波,企业的一个高科技产品在市场中推广,被监管认为有涉嫌违规嫌疑。事情刚刚出来时,银行这笔款还剩两个星期到期,载德先生正在处理后续事宜时,银行打电话要求提前归还款,此时公司在银行的往来户中有着足额的归还款的资金,德先生同银行商议,允许将此账户进行监管,但不要提前单方面收贷,以免在舆论方面造成不好影响。

银行经过内部商议口头同意这一建议,但是令人非常愤怒的是,第2天早晨给公司发了一个传真,同时直接在账户中全额扣除了借款本金和利息。询问原因,辩称银行经过内部商议,认为此属于合同中可以单方面提前收回贷款的条件发生,所以单方面收贷。当时真的感觉有落井下石,被银行背叛的感觉。就只差两个星期,而且账户中有着足额的钱可以还款,只要把账户进行冻结或监管,等待两个星期不就可以了吗?

合同都是银行格式合同,自然解释权也在银行,可以随意曲解啊。

如果银行对民营企业进行单方面抽贷,如果在抽贷前有骗取企业还贷后,还可以续贷的证据。例如双方的沟通录音、拟继续批贷的批示,行长级贷审部门的口头答复。那么在抽贷后可以向相关监管部门进行投诉,这种投诉一定会得到答复,而且会对银行进行处罚。如果没有相关证据,那就是哑巴吃黄连了。

现在银保监会三令五申的给各个银行提示,做事情要透明,不能用阴谋诡计来保证所谓银行资金的安全,骗局抽贷是违规行为,但是其实效果很小。各个银行还是在碰到风险时,争先抽贷。

经商也是要讲商业道德的,银行有时候为了自己的资金安全,全然不顾所谓的商业契约和道德,所以大家对于银行才是又离不开,又满腹怨言。

总结一下,同银行打交道,记得留要留下足够证据。不论是投资理财,购买产品还是存款,还是去申请各项借款,将银行对口人员的关键沟通内容,进行录音或者拍照或者书面确认,等事情都办妥之后,没有任何问题后再进行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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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有三个关键词:断贷、骗收、违约失信。

所谓断贷,也叫抽贷、收贷,就是贷款到期之后,银行在收回旧贷款之后不再继续发放新的贷款。

所谓骗收,就是银行在收贷款时告诉借款人说把贷款还了吧,马上给你发放新的贷款,有些银行客户经理甚至支行领导都信誓旦旦,只差赌咒发誓了,于是企业费了很大的劲,七拼八凑,凑起来资金用来还贷,结果还进去就贷不出来了,感觉是被骗了。

这个构不成违约失信,因为银行在旧贷款到期收回后,按照贷款合同,该笔贷款业务已经结束,新的贷款需要新的贷款合同来约束。贷款合同是约束借贷双方的唯一依据,白纸黑字双方签字盖章,银行工作人员口头上的说法没用,法律没有规定旧的贷款收回去就一定要放出新的贷款,银行没有这个法律上的责任,所以构不成违约失信。至于企业,那就更谈不上是否诚信了。

当然,这种情况导致的结果是比较严重的。因为企业是依靠贷款保持流动资金的动态平衡,银行断贷之后,相当于企业资金链条上少了一大块,很容易就打破了这个动态平衡,牵一发动全身,多米诺骨牌效应,很容易导致企业因资金链断裂而破产。

举个例子,你开了一家小饭馆,生意不错,银行看到了,动员你贷款扩大店面重新装修开成大酒楼,贷款一年到期后,你的投资尚未收回,然后你就东拼西凑,包括民间借贷,还进去,指望着银行再放出来,结果银行收回以后不再放出来了,那你就悲催了,从此陷入民间高利贷的漩涡,不破产也大伤元气。

对银行来说,从支持实体企业发展这个社会责任来说,应当做到尽量不要抽贷。

对企业来说,贷款要谨慎,不要盲目扩张,尤其是盲目跨界扩张,短融长投很容易让企业处于危险的边缘。

企业需要银行资金的支持,银行也需要随着企业的发展取得利润,银企良性合作才是共赢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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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方面的原因都有。

作为私营企业,不乏有不诚实的骗贷私营企业。我曾经遇到过这样的私营企业。有个私营企业想在银行贷款,需要另一个私营企业作担保。但是这个担保的私营企业条件不是很好,想贷款的私营企业的经办人要求担保企业变通一下(即做虚假证明),并说我们的贷款手续都做了技术处理(即造假),以符合银行贷款的要求。问他贷款以后没有能力还怎么办?他回答的很干脆:我们贷了银行的款以后根本就没有打算还银行!😱😰😨😷

虽然这种不诚实的私营企业不是普遍现象😜😇。但一个老鼠坏了一锅粥,足以使银行在给私营企业贷款上心有余悸、胆战心惊。

作为银行,放贷肯定要找效益好、稳定的企业了,银行喜欢做“锦上添花”的事情😝😎😤。什么样的企业是银行能放心放贷呢?当然是国企央企,特别是垄断的国企,还有就是如今“方兴未艾”的房地产业。对小微私营企业贷款,只有上面政策“压下来”的时候,才不得已而为之,做做样子,先放后收,待贷款到期后,银行只是“口头”答应还会继续放贷,“骗”私营企业先还贷款,待企业还了贷款后,银行就没有了“下文”了。当然这种“政策性”贷款,就是将来收不回来,也与放贷款的责任人没有多大关系。毕竟是政策性的贷款嘛。但对银行本身来说,损失就大了。银行的呆账损失就是这么来的。

随便说一句,银行一般不会在企业贷款合同履行期间,单方面收回贷款的。一般是企业违约在先。只有企业在不履行贷款合同的情况下,比如,不按时交付贷款利息……,银行才“不得已”中途收回贷款。

银行贷款给小微私营企业,那可真是:“拿着高粱杆打狼🐺——两头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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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个问题,我认为银行对私营企业突然断贷,导致企业破产,可以肯定的说不是

银行违约失信,当然更不是企业不守诚信。

看看我们的分析:

1、首先,银行所谓的对私营企业突然断贷,通过各种途径收贷(也就是题主说的骗收贷款),肯定是发现了企业的经营上严重问题,企业应该有所觉察。

换句话说,就是银行预计企业到期无法清偿贷款,抽贷是有意而为。很多情况下,不是有意鄙视某些私营企业,在向银行贷款的时候,只要能贷到款,让干啥就干啥,根本不顾及自己的业务是否可行? 偿债能力是否可以?凭着撞大运的思想去贷款盲目发展业务,甚至业务都没有一个像样的可行性研究。所以,当银行发现企业有出现还贷异常的可能时,为了保全信贷资金,必然会抽贷。企业的经营出了问题,企业首先自己知道,比如应收账款占压严重、回款时间过长、产品严重滞销等,这些都是银行非常关心的,一旦这些状况出现,银行就考虑自己的信贷资金了。因为,现在银行对逾期贷款的追责的力度相当大,上至行长下至客户经理,一个也跑不了,最轻的处理结果就是停职收贷。想想银行的领导们可能会因为你企业的一笔贷款会不顾及自己的饭碗? 所以银行正常收贷,不违法,更不存在违约失信,顶多是不太道德。企业应该记着:银行从来都不会雪中送炭;而只会锦上添花。

2、企业的问题

作为上面私营企业,可以肯定的是资金流不是很顺畅。我们试想一下,一个企业完全靠信贷资金活着,其中一家银行抽取贷款就会破产,这是一个什么样的企业? 国家层面上有支持小微企业的政策,银行有支持小微企业的义务,但是,小微企业必须自强。首先,要保证有信贷资金发展的更好、更大,没有信贷资金自己也可以维持生活,同时有足够的现金流、随时可变现资产来应对债务,这才是小微企业的生存之道。也就是,生产经营的主动权牢牢的控制在自己的手里,举债的规模合理可控。


3、银行的问题

银行方面虽然不是违约失信,但是还是有一定责任的,只不过是道德责任。银行既然收贷后不想按原期限、原金额续贷给企业,至少应该给企业一个缓冲期,比如贷款可以减少、期限可以缩短、或者要求企业补充一下优质资产做抵押物、股东提供自然人担保等措施给企业一个调整的机会。但是,这些仅仅是道义层面上的,银行不这么做也无可厚非。

银行和企业一样,所有的行为都是商业行为,只有永恒的利益,没有永远的朋友。不要想着和银行谈感情,他们只关心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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