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发生战争,没有还完房贷的房子被毁了,那欠银行的贷款还要还吗?

A简单点706


这个要具体的分析。

第一种情况

房子毁了损贷款人失踪,银行将终止合同关系,尚未偿还的贷款,将会核销处理;

第二种情况

房子尚存贷款人失踪,且无抵押物继承人的,银行可按法律规定,回收抵押物,未归还贷款按照坏账进行处理;

第三种情况

房子尚存贷款人失踪,有抵押物继承人的,由继承人承担借款合同关系,继续归还贷款;

第四种情况

房子尚存贷款人亦未失踪的,继续履行贷款关系。

第五种情况

房子毁了贷款人亦未失踪的,参照上面的情形,按理说不应该还贷款了。但是法律人士认为,抵押合同只是债权关系的附属合同,房子毁了并不能意味着债权关系消失,因此还得还。

其实,2008年汶川地震时,就遇到过这样的问题,当时是怎么处理的呢?

2008年5月23日,银监会下发《关于做好四川汶川地震造成的银行业呆账贷款核销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对于借款人因这次地震造成巨大损失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或者以保险赔偿、担保追偿后仍不能偿还的债务,应认定为呆账并及时予以核销。

看到了吧,2008年如果房子被毁,是不用继续还房贷的。这部分损失要有国家承担。

实际上,2008年损失8000多亿元,最终保险才理赔20多亿。而在日本,这样的数额保险机构至少要承担一半的损失。

现在你知道中国保险公司为何暴利了吧。巨灾险难道不是在买房的时候强制实施的吗?为什么到现在还没落地?


赵冰峰财经


如果发生战争,没还完房贷的房子被毁,欠银行的贷款还要还吗?

这个问题,我觉得不应该用我们传统的法律来解释,因为在战争状态下,法律几乎没有什么用——很明显,打仗就是要死人,你见过士兵杀了敌人要偿命的”法律“吗?这种在平时”杀人偿命“的法律在战争状态下根本不会存在,同理,很多法律在战争状态下根本就不会有人去执行。

第一要考虑的是,如果发生战争,银行还存不存在?如果银行被没收或者倒闭,在战争状态下是不会有什么法律仲裁机构来帮助银行催收的,所有的帐都被抹掉了。就算银行还存在,在战争状态下人命都不值钱了,谁会来催收?法院?催收公司?你想想会不会还有人愿意舍生忘死只为了银行的利益?

第二要考虑的是,如果房子在战争中被毁了,你还会去跟银行商量还款的事吗?战争状态下,普通人出门躲避战争还来不及,哪里还顾得上还款?叙利亚战争那么多年,有多少人辗转迁移到欧洲,你让他们还房贷,可能吗?

第三要考虑的是,战争中被毁的房子,战后国家会进行部分重建。重建后的房子是分配给人们居住的,那时银行拿什么作为抵押权来申请债权?

总之,战争状态下,法律形同虚设,根本不能约束债务人。既然如此,将心比心,如果房子毁了,你还会去还贷吗?

我是空谷寒潭,与您分享我的观点。


空谷财谭


如果正处于还月供的房子因为不可抗拒的风险,比如说,在战争中倒塌或者毁掉了,购房者是否还需要继续还月供?这确实是一个大问题,也值得我们一起探讨一下。


首先,要看一看战争后的情形

如果发生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因素之下,对于是否还要继续还房贷,我认为不能一概而论,最起码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如果爆发战争这种不幸的事,可能会出现房子依旧矗立着,可人没却走了;

二、就是人还健在,但房子倒塌了没了。

基本上也就是以上两种情形,这不同的情形之下也应该有不同的处理方式。接下来,我们分别分析一下每一种的应对之策。


人健在,房子没了。月供应如何解决?

根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的房屋按揭贷款合同约定,如果人在房子没了。那么,借款人仍有义务清偿尚未偿还完结的贷款本息。

换句话说,即使你的房子倒塌了,房子的按揭月供你还得继续还下去。

据银行业内人士解释,贷款是商业银行与借款人之间的合同关系,房子是抵押物,是补充。因此,就算房子没了,也不能以此为由停止按期还月供。

如果之前有买过相关财产保险的人来说,应该是可以申请索赔的。但毕竟是战争这种不可抗力的因素,至于保险公司如何赔付也是很难说的(这可能要视具体情况)。但如果之前完全没有购买任何财产保险的,那或许只能由房屋所有人自行承担房屋损毁的损失。

不过,我认为如果是战争这种情况下,意味着是国家整体参与了,那么从政府救助的角度来看,在战争结束以后,一般都会给予人民群众一定的灾难补助,最起码要保障广大受损群众得以妥善安置并重建家园。

人走了,房子矗立着。月供怎么办?

如果发生这种更不幸的事,据相关律师解释称房子会变为遗产。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该套房子将被列入该去世者的遗产,首先由其遗产继承人用遗产清偿逝者的生前债务。

也就是说,遗产继承者在清偿逝者生前债务的同时,当然也包括房屋按揭贷款等债务在内,但清偿债务以该逝者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而对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的债务,恐怕继承者也无力偿还了,除非是该继承人自愿想法子偿还的,就另当别论,法律也不禁止。


总之,像发生房子没了却还要继续还月供的情况,尤其是对于战争后失去房子的人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但我觉得这种假设,至少目前为止从没有发生过,也永远不希望发生。如果真有不幸的那一天,那只能祈求所有人及财产都平安、安全!


东震木


战争不是个人发生的,是国家引起的,存款也好!贷款也罢全部由国家承担!国家的责任!如果是自然天灾,国家也应该给绪帮助!国家就是为人民服务的机构!那要这个国家机构有什么用?红十会!慈善机构!人道主义!不就空谈摆设吗?当然也不会的!

不还,抵押的是房子,只要不按合同还款银行都有权利收房子,在拍卖,抵押的时候房子的价值肯定超出你贷款的金额,假如你没有能力还贷款,银行收你的房子卖了,卖出多的钱会给你吗?如果不给,那就是你抵押的这个房子不管值不值钱只要给银行就行了吧是不是这个意思

如果发生战争,银行还存不存在?如果银行被没收或者倒闭,在战争状态下是不会有什么法律仲裁机构来帮助银行催收的,所有的帐都被抹掉了。就算银行还存在,在战争状态下人命都不值钱了,谁会来催收?法院?催收公司?你想想会不会还有人愿意舍生忘死只为了银行的利益?

如发生战争房子被毁,欠银行的得款还得继续还。因房子是贷款人的而不是银行的,产权归谁持有谁就得向银行交贷款,与战争没关系。战争爆发房子没了银行的贷款肯定不要还了。因为房贷的抵押物是房子,不还款的最后结果就是查封房子,拍卖后还房贷,房子都没了也就没什么可查封的了。

这是一个很荒唐的事情。 如果真的战争了。 被轰炸的房子。绝对不用在去还房贷。 如果需要换贷。 谁他妈的还愿意上前线去打仗。 我到底是为了谁而战争。为了把赶略者赶出去。我继续钱还房贷吗。 呵呵呵 别逗了。 国家也不会傻到这种地步。 出台这种文件精神。 要是这样。 不用侵略者了。 国内都会内乱。 瓦解。

总之,像发生房子没了却还要继续还月供的情况,尤其是对于战争后失去房子的人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但我觉得这种假设,至少目前为止从没有发生过,也永远不希望发生。如果真有不幸的那一天,那只能祈求所有人及财产都平安、安全!


真说不准


戰争如果全民殃及就一切化灰!


用户5309482833771


如发生战争房子被毁,欠银行的贷款还的继续还。因房子是贷款人的而不是银行的,产权归谁持有谁就得向银行交贷款,与战争没关系。


老唐133672562


只要有战争,毛都没有,保住命就不错了!


啄木鸟ABC


看到这里你还去贷款买房吗?醒醒吧,受害的总是那一群人。


手机用户60806357842


战端一开,炮火连天,硝烟弥漫,万丈高楼毁于一旦,人们颠沛流离,自顾不暇,生命难保,各种生活物资匮乏中断,物价飞涨,且现代战争武器升级,,甚至是核打击,所到之处瞬间灰飞烟灭,此情况下,银行还想做发财梦可能吗?所以债务就自然名存实亡,大家不要为此考虑。当然和平是最宝贵的,战争一旦发生,受害的必然是广大民众,世界和平万岁!


厌恶赌徒


还毛线,那时候命和钱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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