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下書法審美的“黑洞”

薛元明  |  當下書法審美的“黑洞”

華君武《體育書法》


討論當代書法審美的命題時,往往會讓人發怵,因為這個命題實在太龐大、太複雜了。需要強調的是,本文並非要討論具體的審美問題,而是就審美之前保持審慎的態度進行必要的反思。當下書壇的形勢,就好比一片烏雲遮住了太陽,大家看不到萬里晴空,都不再相信有陽光,只為烏雲爭得面紅耳赤。很多看似“高大上”的藝術主張,有的是幌子,有的是謊言,有的是包裝,有的是噱頭。可以說,當下的某些書法審美主張在很大程度上已經異化成 “群起逐醜”。如果說書法圈成了群魔亂舞的場所,可能有些危言聳聽,但現實的確很嚴峻。


面對強大的世俗潮流,個人實在渺小。每個人都加以必要的反思,可以激濁揚清,問題恰恰在於,大多數人只會“隨大流”。如今中國審美變成了“中國式審美”,要麼山寨西方,要麼生搬硬套,哪有美可言?哪有中國元素可言?東拼西湊,缺少獨特藝術品位,缺少個性化特點,千人一面,千篇一律,最終是審美固化,固化到極致,就會形成“黑洞”

。當然,不管何種觀點,只能看作一家之言,貴在從“我”做起,期望現實能夠一點點地被改變,可以好轉起來。畢竟,歷史中曾經有過“高大上”的審美,有“極簡趣味”的審美。不管時間有多久,變化有多麼劇烈,有一個規律是無法改變的,靜久思動、物極必反。不管“逐醜”在當下有多麼囂張,終會有塵埃落定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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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上有一作品《貧》


當下書法審美的問題到底在哪裡?鄙意以為,刻意將書法定位成一種藝術尤其是純藝術本身就是一個問題。書法是實用性和藝術性的有機統一,只要有實用性,便不能不顧及漢字。但就藝術而言,則可以“為所欲為”。再者,從“藝”到“藝術”,有本質的不同。但與現在所理解的從西方借鑑過來的“藝術”截然不同,孔子講“六藝”,其中就包含“書”,遊心於藝,“藝”從心,加上了“術”,則變成了一種操作,如今已完全被功利因素所操弄,“心”變成了“心術”,有天壤之別。退一步來說,即便是將書法當作藝術來對待,藝術的宗旨是追求美、創造美。一旦“審美”感受不到美,問題有二:一是“審”的問題,“美盲”步入了“誤區”,自然不懂如何去辨別,沒有能力辨別。“江湖書法”進入課本和中考試卷,就是一個極其危險的信號。那些極為噁心的“作品”被強制用溢美之詞來評價,甚至到了指鹿為馬的程度,不能不警惕。二是“美”本身的問題,無“美”可審。“美”並不存在,到底是欣賞不了,變成雞同鴨講,牛頭不對馬嘴,還是盜用書法之名,以“看不懂”為藉口和幌子,到最後只能一地雞毛?一個不可忽視的現實是,

“偏執”和“逆反”成為一些書法家常見的病態心理——找出種種理由,利用“學術包裝”來抬高自己——沒有人有資格評論我,甚至不惜顛倒黑白,把醜說成美。不錯,書法之美並非絕對定於一尊,是多元的,但必定有共同的文化前提,也就是後文所要強調的共同價值觀。不僅如此,書法之美不僅僅只是書法本身的美,包括書家個人氣質的外化,此即所謂“本質力量的對象化”。具體而言,書法家和書法作品之間的關係通過創作來實現,包含最初的創作衝動,也取決於創作過程中的一切可變因素。此外,還包括接受對象的評價標準——雖然沒有絕對、強制的標準,但事實上一直存在。最主要是三者之間的互動,存在一種“微妙的張力”。書法史中足夠數量的經典範本構成了一個嚴密的體系,雖然創作會有“我”的成份,但始終會有前人的影子。現今所討論的書法之美,語境被置換,書法已是“非書法”,甚至是“反書法”,所以說,有關“美”本身的諸多問題其實是不存在的,是不斷解釋和製造出來的。


問題最嚴重的不在於成人,而是少兒書法——這是書法的未來。俗話說,“一張白紙,好做文章”,關鍵是加以引導,而不是灌輸,弄不好適得其反。成人有一定的分辨能力,即使不能辨別,也有足夠的行為能力而責任自負。少兒書法則不同,成人所有的“習氣”甚至“病毒”都在其中蔓延開來,思維定式、灌輸教育、功利目的。

每當看到時下一些七、八歲的孩子,寫著一手老氣橫秋的“流行體”,熱衷比賽陷於名利而不能自拔之時,不禁讓人倒吸冷氣,心痛之極。不能一概先入為主。先埋下藝術的種子,美的種子,興趣的種子,然後慢慢等待,時機成熟,自然落地生根,發芽生長。各色少兒培訓班變成了賺錢的工具和手段,成與不成也談不上什麼追究責任,可以無所顧忌。言及至此,針對目前不良現狀的反思,已經不僅僅是美育的問題,還涉及到德育,需要變培訓為培養,從短期急功近利向長期的教育傳授轉變。教育者不能單純地只有良知或學識,兩者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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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美盲”製造垃圾來當成 “審美對象”開始,書法向“審醜”異化有三個階段:一是庸俗,不懂審美,侷限於平庸的理解;二是媚俗,主動取悅市場,扭曲認知;三是惡俗,明知故犯,追腥逐臭。由此可以看出,從“審美盲區”到“審美異化”,是一步步發展墮落的,“越墮落,越快活”。首先是“審”的過程沒有了,“接受主義”登場。所謂的“藝術主張”甫一登場,“水軍”便不問青紅皂白,普遍叫好。“審”的實質就是個人視角,沒有個性視角,剩下清一色不明就裡的讚美之聲,就不足為怪。然而,這並不是最令人擔心的,關鍵是共同價值觀缺位。最典型的,古代書法有“流派”,多種風格,蔚然大觀,甚至包括不同時代,有各種差異,屬於書法發展過程中的正常現象。現在也有“派”,所謂的“文化書法”、“文人書法”、“新帖學書法”、“學院派書法”、“現代書法”等,但這種“派”不是流派,而是“派系”,似乎各有“學術主張”,但無一不是為各自的利益站臺。相互之間的攻訐和責難,已不是學術爭鳴,而是利益糾葛,彼此之間看不懂,正是因為喪失了共同的價值觀,也就是常說的“突破底線”問題。

毫無疑問,討論底線問題表明已經突破“底線”。一旦觸及“底線”問題,就已經無法正常討論審美,所涉及到的不單單是“審”的問題,而是又回到了“美”的問題——但討論的對象已經被暗地裡置換。在這樣的背景下討論,實際上是面對一些空靶子放炮,無的放矢,談的越多越混亂,變成了有意或無意地“逐醜”。逐醜的人多了,追腥逐臭就成為一時間的潮流。當然,其中一個很重要的原因無疑是商業文化的侵蝕,“扮醜”成為一種炒作手段,“逐醜”成為眼球經濟的手段,“沒有最無恥,只有更無恥”。所以,從個人視角的喪失到共同價值觀的缺位,直至主動迎合,不斷地製造一些“醜聞”,其背後主要是個人的私利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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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醜為美”在中國藝術中是存在的,比如繪畫中有一些“假山、怪石”都是“醜”的,甚至於像小品、戲劇中存在“小丑”、“丑角”等,雖“醜”卻“美”。書法有自身的特殊性,不能完全從這些門類借鑑,進而言之,不能把書法創作中的一些樸、拙等成分隨意說成“醜”。中國藝術審美的諸多表述存在“邊界模糊”的問題,這是中國文化的特點。“樸、拙”與“醜”是有交叉部分,但絕對不可等同。移花接木的伎倆在當下被頻繁使用,將鄭板橋、金農、徐渭、楊維楨,甚至顏真卿,說成是“醜書”之始,本質就是扯淡。“醜書”是一個不斷被解釋出來的概念,並且已經變成一個特定的標籤。古代書法即便存在“奇”的追求,其實與當今的所謂“醜書”沒有任何關聯。用模糊概念來打擦邊球,無疑站不住腳。雖然存在以“醜”見美,關鍵的一點在於——“醜而不惡”,反觀當下的一些書法創作,尤其是書法,必以怪誕為宗旨,已經到了惡俗不堪的地步。


針對當下的“審美盲區”和“審美異化”,不是單純的“美育”問題,已經涉及到“德育”的問題。當然,不能空喊道德口號,以為有完全超越人性和理性的藝術創作。中國的藝術創作,很多時候有一定的文化前提。“真”就是出自本心,“善”能引導向善,講究“悅樂精神”,唯有如此,“美”才可以引起共鳴。無論是儒家的“中和”,道家的“逍遙”,還是佛家的“明心見性”,都是在更高的境界上達到妙造自然、天人合一。所謂的道德標準是指向書家,而不是書法作品。“書如其人”中存在不符合的情況,但也只是極少的特例,絕大多數是相對應的。對於這一點,已經有過解釋,其中的“人”不一定指人格,而是人性。人格可以偽裝,但是人性不能。書法圈是整個社會的縮影。

當下書法審美的偏差和異化,不能孤立地從藝術創作本身來看,而要從整個社會潮流來反思,需要從整個社會文化土壤中找原因。當下整個社會普遍浮躁成風,標準混亂,惡意炒作,粗製濫造,至賤無敵。各色奇葩的“神劇”,無疑也是審美庸俗化乃至惡俗化的一個見證。文化土壤的貧瘠,審美必然是空洞的,非但不能起到引導作用,反而成為文化內涵缺失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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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冰《天書》


當下的書法審美,一方面處於一種 “集體無意識狀態”,沒有個人主見,沒有自我判斷,不能恪守標準,人云亦云,有錢即好,成為“烏合之眾”,一哄而上、一鬨而散;另一方面又被若干潮流所挾持,實用主義至上,以實惠為藉口,根本用不著考慮“形式”的問題。將“實惠”等同於美的本質,不需要“美的形式”。當然,更主要則是名利的扭曲,為了追名逐利,放棄美的標準,放棄對真善美的認同,失去了本真。金錢成為評價標準,甚至是唯一標準。整個社會流傳著“土豪金”的審美,對於藝術和藝術家的評價不再看重精神價值、藝術品位,而是比誰更有錢。說到底,名利扭曲和實用至上,也屬於集體無意識的表現,而且負面性更為突出,有時表現為群體麻木噤聲,有時似乎有某種標準,煞有其事,實際上本末倒置、南轅北轍。退一步來說,有關當代藝術書畫審美的討論很多時候其實是一個“偽命題”。為何這樣說?藝術追求“真善美”,當“求真”變成“作假”,當“善心”變成“惡舉”,“美”就已經不存在。審美對象必須具備一定的審美品質,即有值得“審視之處”,有時哪怕是奇異另類的——其實不拘一格的美。然而不能不說,如今的審美對象本身就已經存在問題,為此而大動干戈,實在是多此一舉,甚至所謂的“藝術創作”本身也已經變得多餘。


當下書壇中的多種主張聽起來華麗動人,看似繁榮,實質是泥沙俱下、魚目混珠,具有極大地欺騙性,故而審慎的態度正是目前最稀缺的。從目前的整個趨勢來看,“誤區”通常屬於個人,無數個審美誤區,就構成了審美的“黑洞”。當書家沒有足夠的定力、分辨力和理解力,不能正確理解和把握,很多人最後會被吞噬。所以,一些不善於分辨和選擇者,不知不覺中就成了“殉葬品”。只有極少數堅守自己審美觀,不趨時流者而又能一直領先、超越潮流者,才能站得住,最終匯入歷史,成為新的經典。如果不能做到這一點,可以退而求其次,親近真實的傳統。那就會有人不免要問,什麼是真實的傳統?這似乎要陷入循環論證了。其實不然,這恰恰說明,要討論和真正理解書法的審美,有很多準備工作需要做,積累的知識面不只是某一方面,而且從知識儲備上升到個人的學識能力,無疑是任重道遠。


(原文載於《解放軍美術書法》2018年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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