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名臣富弼在河朔救災是否創造並規範了封建王朝應對天災的基本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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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雪花講史來答】

導讀

《宋史·富弼傳》中關於富弼救災的描寫只是寥寥數行文字,還都是些災後的應對措施,天災前和天災後的應對措施無從知曉,完整的救災政策應該有災前預防,災時抗禦,災後恢復三大部分,所以從這方面來講,富弼救災措施不是創造並且規範了封建王朝應對天災的基本模式。

另一方面,天災的應對措施在唐朝已經比較完善,宋朝只會在繼承的基礎上更加完善,因此“創造”一說更是無從談起,但值得讚揚的地方是富弼災後的應對措施在當時還是比較全面且富有歷史傳承意義,特別是救濟流民和災後恢復這塊至今都具有借鑑意義,我將從以下五個方面進行說明。

1. 糧食賑濟

天災會引起饑荒,為了不產生了流民餓死街頭的現象,糧食就是頂重要的物資。當時發大水,導致黃河以北地區的百姓四處流亡討飯吃,當流民到了青州,正在青州當知府的富弼當然得責無旁貸的想好應對措施,除了官府能夠免費供給的糧食外,富弼還勸說青州的百姓們貢獻糧食,所以流民們都能夠得到短暫的溫飽。

一般來說,災區的糧食賑濟都是由國家直接供給,但國家公糧有限,富弼能想到並且能做到讓百姓捐贈糧食,就這一點可以看出富弼作為知府在當地的權威以及他的手段。

富鄭公知青州。河朔大水,民流就食。弼勸所部民出粟,益以官廩-《宋史·富弼傳

2. 安置住所

第二重要的便是為流民安置住所,一方面可以穩定人心,另一方面也阻止了流民四處蔓延,而且流民數量眾多,風餐露宿很容易導致疾病傳染。富弼也是很給力,公房和私房加在一起,一共找到了十餘萬處供流民居住,值得一提的是他讓流民分開居住,“散處其人”,這樣的做法可以有效避免眾多流民聚集容易引發瘟疫等傳染病,還可以避免流民對糧食的哄搶,富弼不光有較高的公共衛生安全意識,而且思慮周密。

得公私廬舍十餘萬區-《宋史·富弼傳》

3. 官員獎勵制度

雖說救助災民人人有責,但適當的獎勵可以讓手下的人更加賣力,也吸引更多的人前來幫忙。富弼就深諳此道,他把能用的官吏,包括已經去職的,等待任命的,還有寄居的官員都給與了俸祿,讓他們去流民聚集的地方給年老體弱和有病的人發放糧食,而且記載他們的功勞,以後為他們求得賞賜,不光如此,他還每隔五日就帶著好吃好喝的去慰問辦理事務的官員,這使得手下的人都不光全心全意的辦事,還對富弼感恩戴德。

官吏自前資、待缺、寄居者,皆賦以祿,使即民所聚,選老弱病瘠者稟之,仍書其勞,約他日為奏請受賞。率五日,輒遣人持酒肉飯糗慰籍,出於至誠,人人為盡力。-《宋史·富弼傳》

4. 開放公共資源任流民隨意獲取,自給自足

糧食總有食用完的一天,從這一方面考慮,富弼就想出了讓大家自給自足的辦法,山澤,森林,池塘都開放讓大家自行取用。

山林陂澤之利可資以生者,聽流民擅取-《宋史·富弼傳》

5. 流民長期安置措施-引流民還鄉,招募流民為兵

一旦災情緩解,那麼怎麼安置流民便成了急需解決的問題,因為流民需要立足之地,開始自己幹活賺錢養活自己,國家也需要他們從事生產,進而納稅,出徭役。於是在第二年,正好農作物麥子成熟了,富弼便分給流民糧食,讓他們回家,共救活五十餘萬人,也算是大功一件了,而且招募流民為兵的就達萬人,流民為兵不僅為流民提供長久的謀生之道,而且還為國家提供了大量的兵力,真正的一舉兩得。

明年,麥大熟,民各以遠近受糧歸,募為兵者萬計-《宋史·富弼傳》

總結

富弼救災內容雖是短短的幾行,但短小精悍,幾句話就道盡了流民救災及災後恢復的有效措施,難怪世人認為“弼立法簡盡,天下傳以為式”,《宋史·富弼傳》中還對比了之前把災民聚集在城裡煮粥供應的救災措施,這種措施一方面不光容易使流民生病導致瘟疫,另一方面一旦對流民發放糧食,很容易引起流民哄搶,導致人員傷亡,而富弼的應對措施都有效規避了這些後果,值得傳承和借鑑。


雪花講史


富弼(1004年2月13日—1083年),字彥國,洛陽人,北宋名相。

慶曆二年(1042年)出使遼國,以增加歲幣為條件,拒絕割地要求;次年任樞密副使,與范仲淹等共同推行慶曆新政,條上所擬河北守禦十二策。慶曆五年(1045年)被排擠,出知鄆州、青州(今山東益都)。時河北大水,難民四處流亡。富弼動員救災,以地為食,募數萬饑民為兵。

至和二年(1055年)與文彥博同為宰相,後因母喪罷相。宋英宗即位,召為樞密使,又因足疾解職,進封“鄭國公”。熙寧元年(1068年)入朝,宋神宗趙頊問他如何處理邊事,富弼說:“陛下臨御未久,當佈德惠,願二十年口不言兵。”

富弼多次出使遼國,對西夏情形也十分關注,他認識到遼國“委實強盛”,西夏“日漸壯大”,與古代夷狄大不相同,已是中原文明的勁敵。富弼利用自己對宋、遼、西夏三國關係的透徹瞭解,助宋朝撬開遼夏同盟,使宋、遼、西夏三足鼎立的格局逐漸穩定下來。

熙寧二年,再度復相,因反對王安石變法,又求退,出判亳州(今安徽亳縣)。拒不執行新政青苗法,聲稱“新法,臣所不知”。後退居洛陽,仍繼續請求廢止“新法”。

元豐六年(1083年)去世,享年八十,臨終前上書神宗割地於西夏,已達到修兵息民。諡號“文忠”。

歷史如何評價北宋名相富弼

總評

富弼少年篤於學,提筆能文,胸有大度。弼為政清廉,好善嫉惡,歷仕真、仁、英、神宗四朝,官居宰相;又性情至孝,恭儉好修,與人言必盡敬,雖微官及布衣謁見,皆與之有禮。

仁宗時,宋、遼關係又趨緊張,遼國屯兵北境,要求遣使談判,劃地與遼。當時北宋朝臣上下因敵情叵測,無人敢擔使者之任。面對主憂臣辱,富弼挺身而出,兩度出使遼國。在談判中,他從各方面陳述了雙方的利害關係,不卑不亢,仁而有威,致使遼興宗自知理虧,遂息兵寧事。使南北之民數十年不見戰事,天下稱善。

歷代評價

范仲淹:“王佐才也。”

穆休:“進士不足以儘子才,當以大科名世。”

歐陽修:“杜衍、韓琦、范仲淹、富弼,天下皆知其有可用之賢,而不聞其有可罷之罪,自古小人讒害忠賢,其說不遠。”

葉清臣:“今輔翊之臣,抱忠義之深者,莫如富弼。”

蘇軾:“韓 、範 、富、 歐陽 ,此四人者,人傑也。”

王十朋:“我太祖太宗,肇造我宋之家法者也。真宗仁宗至於列聖,守我宋之家法者也。先正大臣,若範質、趙普之徒,相與造我宋之家法者也。在真宗時,有若李沆、王旦、寇凖。在仁宗時,有若王曾、李迪、杜衍、韓琦、范仲淹、富弼之徒,相與守我宋之家法者也。”

葉逋:“①故李沆、王旦在真宗時謹守資格,王曾、呂夷簡、富弼、韓綺在仁宗、英宗時謹守資格······以謹守資格為賢,名重當世,······而李沆十數人者,以守資格得名,而其時亦以治稱。”“②守資格以用人,無若李沆、王旦、王曾、呂夷簡、富弼、韓琦、司馬光、呂公著之為相,然考其功效,驗其人才,本朝以資格為用人之利也決矣。”

脫脫:“國家當隆盛之時,其大臣必有耆艾之福,推其有餘,足芘當世。富弼再盟契丹,能使南北之民數十年不見兵革。仁人之言,其利博哉!文彥博立朝端重,顧盼有威,遠人來朝,仰望風采,其德望固足以折衝禦侮於千里之表矣。至於公忠直亮,臨事果斷,皆有大臣之風,又皆享高壽於承平之秋。至和以來,建是大計,功成退居,朝野倚重。熙、豐而降,弼、彥博相繼衰老,憸人無忌,善類淪胥,而宋業衰矣!《書》曰:‘番番良士,膂力既愆,我尚有之。’豈不信然哉!”

歸有光:“韓、富二公,與範希文、歐陽永叔,一時並用,世謂之韓、範、富、歐。魏公嘉佑、治平間,再決大策、以安社稷。當朝廷多故,處危疑之際,知無不為,而與範、歐同心輔政,百官奉法循理,朝廷稱治。富鄭公為相,守典故,行故事,傅以公議,無心於其間,而百官稱職,天下無事。史臣稱魏公相三朝,立二帝,垂紳正笏,不動聲氣,措天下於泰山之安,可謂社稷之臣矣。又稱國家當隆盛之時,其大臣必有耆艾之福,推其有餘,足芘當世。富公再盟契丹,能使南北之民數十年不見兵革,與文潞公皆享高壽於承平之秋;至和以來,共定大計,功成退去,朝野倚重。由此言之,二公之功名,蓋相當矣。嗚呼!士之幸而遭際太平,福德俱全者,則韓、富二公是也。”

王夫之:“夫富公固非有異志者,而觀其生平,每多周防免咎之意,故出使而發視國書,以免呂夷簡之陷。則奮不顧身,以強人主,以犯母后,以折奸邪者,誠非富之所能與。使必相待而相讓,不我沮也,而固不能我決也,且從容審量而授我疑也。仰質皇天,昭對皇祖,拊省夢魂,揭日月以正告於天下後世,可為則為之,可言則言之已耳。賓賓然以功為不可獨成,名為不可獨屍,期遠怨於朋友而坐失事機,為社稷臣者豈若是?國家之不幸也多矣,伊尹遷桐,萊朱不與;周公破斧,君奭弗聞。富懷不平之心,自愧於君子,而韓公何憾焉?夫韓公不以功名之志期富,其待之也厚矣,惜乎富之未喻也。 ”

蔡東藩:“①銜命登程竟北行,國家為重死生輕。折衝樽俎談何易,恃有忠誠懾虜情。”“②以專閫之乏材,而契丹遂乘間索地,地不給而許增歲幣,亦猶二五一十之故智耳。外交以武力為後盾,僅恃口舌之爭,雖如富鄭公者,亦不能盡折虜焰,而下此更不足道矣。”






福臨1956


一、河朔救災的影響

富弼在知青州期間,兼任京東路安撫使。在河朔發大水後,瘟疫蔓延,百姓開始前往河東逃荒到富弼轄區。

富弼開始接納流民,進行救災,共救活流民五十餘萬人,招募流民為兵今晚人。這次救災的成功,富弼受到宋仁宗的嘉獎。

在富弼之前的救災模式是採用集中收攏流民的方式,這樣就存在三個困難:一是集中安置導致疫病防控更不上,增加了瘟疫蔓延的速度;二是糧食供給跟不上,即使集中施粥也供應困難;三是集中安置,導致地方困難,造成災民發生踩踏事件。


富弼河朔救災創造了後世救災的樣板,改變了之前救災模式存在的短板。

二、河朔救災的模式

富弼的救災歸納起來主要有五個方面:

  • ①物資保障方面。

主要表現在糧食方面,富弼在拿出政府府庫中糧食同時,向民間徵集糧食,這樣就保障了糧食的供給;其次富弼開放山澤森林池塘,鼓勵流民自食其力。

  • ②流民安置方面。

富弼採用官府和民間兩種方式,共準備房屋十餘萬間,將流民進行相當分散安置,然後官府供給日常生活必需品(柴水等)。


  • ③人員組織方面。

富弼對官吏中前資、待缺、寄居的都發放俸祿,讓其在老百姓聚集的地方,負責發放糧食,進行賑災;事後根據功勞,進行上奏請求賞賜,可以說是火線任用官員。

  • ④疫病防控方面。

對於去世的災民,富弼採用集中安葬的方式;通過挖大坑進行合葬,這樣一定程度上杜絕了疫病的蔓延。

  • ⑤災後安置方面。

災後第二年,隨著麥子等糧食的成熟,災情度過;富弼將流民按照家鄉遠近供給糧食,進行遣返,以最快的速度恢復了災後生產。


三、富弼其人

富弼,字彥國,洛陽人。北宋名臣,歷侍仁宗、英宗、神宗三朝,兩度為相。

仁宗時期,富弼曾任樞密副使,與范仲淹共同主持慶曆新政;新政失敗後,被外放鄆州、青州等地。河朔救災就是富弼在青州時期的事蹟。

英宗時期,富弼被啟用為樞密使,之後以“足疾”被解職,進封英國公。

神宗時期,富弼再度為相(樞密使),因反對王安石變法,再次被外放亳州;後以司空、韓國公致仕。元豐六年,因病去世,享年八十,累贈太師,追諡文忠。

哲宗時期,富弼配享神宗太廟,為昭勳閣二十四工程之一;哲宗親自為富弼撰寫碑首為“顯忠尚德”四字。


安定郡小書生


河朔發生大水,老百姓到處流浪討飯。富弼規勸所部屬的老百姓拿出糧食,加以政府的糧食,獲得公私廬舍十餘萬棟,將流民各地安排,以供給柴水。官吏中前資、待缺、寄居的都給予俸祿,讓他們在老百姓聚集的地方,對老病衰弱者給予糧食,記載這些官吏的功勞,約定到時候替他們上奏請求賞賜。一般五天,就派人拿著酒肉飯菜進行慰問,出於最大的誠心,人人都盡力而為。山澤森林池塘之出產有利於老百姓生活的,都聽任流民自行獲取,死了的人用大坑合葬,將它叫作“叢冢”。第二年,麥子成熟,老百姓依路的遠近接受糧食回家,共救活五十餘萬人,招募流民為兵達萬人。

宋仁宗聽說後,派遣使者嘉獎慰問,授禮部侍郎。富弼說:“這是守臣的職責。”辭謝不予接受。在此之前,救災的都將老百姓聚集在城中,給流民煮粥吃,結果導致疾病,以及互相踐踏,有的等待救濟數天都不能吃到粥而餓倒,名義是救濟災民,實際上是殺死災民。自從富弼立法簡便周到詳盡,天下相傳來作為樣板。


道中道道而道


勸君留一步,小影有話說。

富弼的賑災模式的確是古人賑災的一個縮影,而與其同時代的范仲淹,在賑災方面也是一把好手。古人賑災,其實遠非我們在電視劇所看到的官府開倉放糧或以官府搭建粥棚施粥那麼簡單。那麼封建王朝是如何賑災的呢?且聽小影分解。

古人賑災那些事

中國古代封建社會,平民是生活在金字塔最底層的,而封建統治者的統治基礎也恰恰是最底層的農民,沒有農民就談不上稅負、談不上徭役、朝廷沒有稅銀,就無法增加軍事投入,更談不上統治階級的自身花銷。而平民賴以存在的農耕和土地常常受到自然災害等多因素的影響,或澇或旱、或蟲或戰。先說旱災、水災這種自然因素。在靠天吃飯和依水生活的農耕時代和河域文明,最怕的就是無水灌田和洪淹田,不論是旱災還是水患,對底層平民來說都是滅頂之災,沒有收成,自身難以果腹,如果朝廷再不加體恤,不減免稅負,那麼流民聚集,官逼民反。而蝗災、戰火、瘟疫等也都是可以摧毀一個地方甚至一片地域的生活秩序的。

朝廷為了佈施仁政、安撫災民,減少逃荒和人員遷徙,確保一個區域甚至整個國家的統治穩定,往往重視賑災。而賑災工作也多為皇帝和中央朝廷考核地方官吏行政的重要佔比,但是在以糧為本的中國古代,糧食也是硬通貨,如果朝廷開倉放糧,而不派軍隊監護、任由地方和災民領糧自賑,預期是好的,效果卻大大折扣。往往糧放出去了,但糧食轉運從國庫糧倉到州縣層層盤剝,放到災民米袋和口中的賑災糧食少之又少。所以古人賑災,多動用軍隊,由地方行政官吏為主導,採用不同的方式賑災救民。

富弼如何賑災

先說富弼是如何賑災的。富弼採用的方式並不能列為新奇。但富弼賑災講求經濟實效,治標治本。何出此言?因為他懂得換位思考,災民最需要什麼,就先滿足什麼。災民有流民和治下之民之分,在對待流民上,不僅要滿足其基本食物供應,還需要安置住所,對流民的大量湧入,驅趕是不行的,容易激化矛盾,激起民憤,但長期救濟,對當地經濟負擔較重,也非長久之計,所以富弼就根據事態的輕重緩急,按步驟安撫災民:

他先廣徵廬舍,不僅對於老百姓,而且富紳官吏也在徵納範圍之內,將流民安置下來,流民不流竄,救助起來才能有的放矢;接下來他又返聘官吏,委以薪酬,以官治民在古代永遠是最行之有效的,而鑑於民眾官寡,把退休的,外地的官員集中召回,增加人手,此舉足見富弼的善治;當然富弼也會因地制宜,除卻對災民進行安置和集中管理,吃大鍋飯等方式,他也對流民自救採取最大限度的包容,凡是山林河谷,流民自身能夠生存下去的地方,他都不加襲擾;此外,富弼是古代以工代賑的代表,他將流民招募到軍隊中,由軍隊給養,確保流民不慌、不閒、減少社會的不安定因素;最後,將流民遣返,當然“路費”是要給的,視歸家路途遠近,分發糧食,遣返災民。在富弼的努力下,河朔災民五十餘萬救活。

賑災也有學問

其實如果對古代賑災有所研究的朋友不難發現,富弼賑災的方法也無新奇之處,只是各種方法配合得當,輕重緩急把握精準,從而最大限度的救活災民,最大限度的降低災民風險,最大限度的降低政府負擔,按這三個最大限度的標準去賑災,效果顯而易見。那麼古代賑災有什麼不同的模式和方法呢?小影加以歸納,古代朝廷賑災不外乎也採取以下幾個方向:

1.無償救助。這裡分為官府賑濟,如施粥放糧,當然這也是最基礎的解決溫飽的方法;此外官府會鼓勵或者要求富人捐賑,俗稱分工,為朝廷分擔責任;2.減免稅負,信用賑貸。這也是官府經常使用的賑災方式,信用賑貸相對較少,主要是將糧食先行提供給有能力的災民,帶災荒度過再行徵收,賑貸無利,不存在加徵的糧食,全憑封建統治者的管轄和軍隊做保障;3.平衡物價。在受災地區通過朝廷的管控,或採用集中放糧等手段,利用市場或法令壓低糧價。這裡要特別說明的是,古代交通並不發達,這種優惠政策對於城鎮和附近的災民受益較明顯,而對於窮鄉僻壤的閉塞之地,官府往往以市場價格向災民收稅,再交稅當地買糧,代替災民向朝廷納稅。小地方的官府通過這種方法代替受災群眾“支移”免除納糧的路途之苦。這種做法頗有些山西票號的意思。

4.以工代賑。這種賑災方法一來可以降低朝廷的負擔,加強對災民的管控,也可以將災民投入到其他社會生存的各種僱傭關係中去,推動當地經濟的發展,因為災民本身就是勞動力,這種以工代賑的方式能夠有效調動災民的生存積極性,可謂一舉多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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