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关于印发不同人群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口罩选择与使用技术指引的通知

关于印发不同人群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口罩

选择与使用技术指引的通知

肺炎机制发〔2020〕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

  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间,为指导不同人群科学合理地选择和使用口罩,严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和扩散,制定了《不同人群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口罩选择和使用技术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 炎 疫 情 联 防 联 控 机 制

(代  章)

2020年2月4日


不同人群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口罩选择与使用技术指引

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间,建议选择合适的口罩类型,不过度防护。按防疫工作性质和风险等级提出以下指引:

一、高风险暴露人员

  (一)人员类别:
  1.在收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确诊病例、疑似病例)的病房、ICU和留观室工作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临床医师、护士、护工、清洁工、尸体处理人员等;
  2.疫区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的医生和护士;
  3.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的公共卫生医师。


  (二)防护建议:
  1.医用防护口罩;
  2.在感染患者的急救和从事气管插管、气管镜检查时加戴护目镜或防护面屏;
  3.医用防护口罩短缺时,可选用符合N95/KN95及以上标准颗粒物防护口罩替代,也可选用自吸过滤式呼吸器(全面型或半面型)配防颗粒物的滤棉,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器的防护效果更佳。

【重要通知】关于印发不同人群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口罩选择与使用技术指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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