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發紅頭文件擬查扣瀋陽口罩 官方:誤會 未執行

6日,一紙加蓋青島市發改委公章的紅頭文件,引發輿論關注。文件中聲稱,青島10萬隻口罩被瀋陽海關暫扣後,將“按照對等原則”,通過海關扣留瀋陽從韓國採購的口罩。晚間,青島市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物資保障組回應新京報稱,證實上述文件,由於“10萬隻口罩被瀋陽海關暫扣信息不實”,在核實完情況後已將文件撤回,未執行。

青島發紅頭文件擬查扣瀋陽口罩 官方:誤會 未執行

網傳紅頭文件。

新京報記者獲得的文件名為《關於請協助暫扣有關防控保障物資的函》,落款為青島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物資保障組,加蓋青島市發改委公章。

文件中稱,“根據市委市政府和市指揮部部署要求,青島委託國藥集團青島公司等發揮業內資源優勢,採取市場化方式集中協助政府集中採購防控保障物資。根據委託企業反饋情況,前期協助青島從韓國採購的l0萬隻N94口罩已被瀋陽海關查扣,另有一批15萬隻N95日本口罩也在瀋陽海關輻射範圍。”

鑑於採購的口罩被查扣,青島方面據此提出,由於“獲知瀋陽市委託企業現有一批從韓國採購的醫用口罩等防護物資,將搭乘2月4日、5日從韓國到青島飛機和從韓國到威海的飛機、輪船過關入境。根據市指揮部要求,現請青島海關根據有關企業報備信息暫扣其防護物資,市物資保障組將按照對等原則處置相關物資。”

兩地海關互相查扣口罩,上述文件隨即引發輿論關注。此外,文中的“對等原則”等表述,也招致質疑。

晚間,新京報記者聯繫到文件落款中的梁姓聯繫人,對方表示,經查,3日晚,根據企業急需,當地草擬上述文件,但已於2月4日早晨撤回,並未執行。

其表示,對於企業反映的問題,已同瀋陽方面協商解決,兩地企業各自領走所購防護物資用於當地防護保障。

負責此事的青島市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物資保障組,一名聯絡員同樣回應新京報記者稱,的確發佈過上述文件,但已撤回,未執行。“當時是晚上,企業有所需,比較著急就發了文件,後來查明,10萬隻口罩被瀋陽海關暫扣信息不實,所以撤回,企業所需也妥善解決了。”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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