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範廢棄口罩收運處置,青島已佈設專用容器9000餘個

半島記者 王洪智 通訊員 王洪軍

為預防新型冠狀病毒的感染和傳播,鍾南山院士給出了十二字箴言“勤洗手、戴口罩、少出門、少聚集”。但如何處理使用過的廢棄口罩?成為許多城市在疫情防控中必須解決的問題。為防止廢棄口罩產生次生傳染或被不法分子回收和二次使用,武漢、長沙、鄭州都出臺了規範處置廢棄口罩的緊急通知。

規範廢棄口罩收運處置,青島已佈設專用容器9000餘個

青島也於2月2日發出《關於規範處置廢棄口罩的緊急通知》,對廢棄口罩的投放、收運和處置進行了規範,要求各區(市)結合實際在居民小區、機關企事業單位、車站、廣場等人口集中區域增設廢棄口罩專用容器,並要求收集容器實行專人看管或巡迴查看;調度各區(市)設置專用收運線路,安排專門車輛和人員對廢棄口罩實行專門收集和運輸;指導大型中轉站和生活垃圾分類廠設置專用泊位和卸料口,全力做好廢棄口罩(按照醫療廢棄物管理的除外)的焚燒處理工作。同時,在收運、處理作業過程中,加強作業過程消殺,注意作業人員個人防護。

規範廢棄口罩收運處置,青島已佈設專用容器9000餘個

各區市積極行動,截至目前,全市已佈設廢棄口罩專用容器9000餘個,專用運輸車輛46輛,收運路線48條。已累計收運69車次,初步建立了廢棄口罩投放、收運和處置體系。市城市管理局成立了專門的督導隊伍,組織針對各區市廢棄口罩專用容器設置情況開展督導檢查,並將發現的問題通報給各區市限期整改。

規範廢棄口罩收運處置,青島已佈設專用容器9000餘個

友情提示:

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如何既要保護好自身防止感染,又要有效應對口罩緊缺問題,建議大家按照國家發佈的《不同人群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口罩選擇與使用技術指引》科學使用、合理使用,節約使用口罩,同時更要做到正確丟棄使用過的口罩。

規範廢棄口罩收運處置,青島已佈設專用容器9000餘個

不同人群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

口罩選擇與使用技術指引

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間,建議選擇合適的口罩類型,不過度防護。按防疫工作性質和風險等級提出以下指引:

一、高風險暴露人員:

(一)人員類別:

1.在收治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患者(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的病房、ICU和留觀室工作的所有工作人員,包括臨床醫師、護士、護工、清潔工、屍體處理人員等;

2.疫區指定醫療機構發熱門診的醫生和護士;

3.對確診病例、疑似病例進行流行病學調查的公共衛生醫師。

(二)防護建議:

1.醫用防護口罩;

2.在感染患者的急救和從事氣管插管、氣管鏡檢查時加戴護目鏡或防護面屏;

3.醫用防護口罩短缺時,可選用符合N95/KN95及以上標準顆粒物防護口罩替代,也可選用自吸過濾式呼吸器(全面型或半面型)配防顆粒物的濾棉,動力送風過濾式呼吸器的防護效果更佳。

二、較高風險暴露人員

(一)人員類別:

1.急診科工作醫護人員等;

2.對密切接觸人員開展流行病學調查的公共衛生醫師;

3.疫情相關的環境和生物樣本檢測人員。

(二)防護建議:

符合N95/KN95及以上標準的顆粒物防護口罩;

三、中等風險暴露人員

(一)人員類別:

1.普通門診、病房工作醫護人員等;

2.人員密集場所的工作人員,包括醫院、機場、火車站、地鐵、地面公交、飛機、火車、超市、餐廳等相對密閉場所的工作人員;

3.從事與疫情相關的行政管理、警察、保安、快遞等從業人員;

4.居家隔離及與其共同生活人員。

(二)防護建議:

佩戴醫用外科口罩。

四、較低風險暴露人員

(一)人員類別:

1. 超市、商場、交通工具、電梯等人員密集區的公眾;

2. 室內辦公環境;

3. 醫療機構就診(除發熱門診)的患者;

4. 集中學習和活動的托幼機構兒童、在校學生等。

(二)防護建議:

佩戴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兒童選用性能相當產品)。

五、低風險暴露人員

(一)人員類別:

1.居家室內活動、散居居民;

2.戶外活動者,包括空曠場所/場地的兒童、學生;

3.通風良好工作場所工作者。

(二)防護建議:

居家、通風良好和人員密度低的場所也可不佩戴口罩。非醫用口罩,如棉紗、活性炭和海綿等口罩具有一定防護效果,也有降低咳嗽、噴嚏和說話等產生的飛沫播散的作用,可視情選用。

六、使用事項

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間,在保障公眾健康的前提下,可適當延長口罩使用(使用時間、使用次數)。

(一)口罩更換:

1.醫用標準的防護口罩均有使用期限,口罩專人專用,人員間不能交叉使用。高風險人員在結束工作、中途進餐(飲水)、如廁等脫下防護裝置後,重新進入需更換;

2.口罩被患者血液、呼吸道/鼻腔分泌物,以及其他體液汙染要立即更換;

3.較高風險人員在接診高度疑似患者後需更換;

4.其他風險類別暴露人員佩戴的口罩可反覆多次使用。口罩佩戴前按規程洗手,佩戴時避免接觸口罩內側。口罩髒汙、變形、損壞、有異味時需及時更換。

(二)口罩保存、清洗和消毒:

1.如需再次使用的口罩,可懸掛在潔淨、乾燥通風處,或將其放置在清潔、透氣的紙袋中。口罩需單獨存放,避免彼此接觸,並標識口罩使用人員;

2.醫用標準防護口罩不能清洗,也不可使用消毒劑、加熱等方法進行消毒;

3.自吸過濾式呼吸器(全面型或半面型)和動力送風過濾式呼吸器的清洗參照說明書進行;

4.棉紗口罩可清洗消毒,其他非醫用口罩按說明書處理。

另外,國家衛健委印發的《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口罩使用指南》,明確了使用後口罩處理原則:

(一)健康人群佩戴過的口罩,沒有新型冠狀病毒傳播的風險,一般在口罩變形、弄溼或弄髒導致防護性能降低時更換。健康人群使用後的口罩,按照生活垃圾分類的要求處理即可。

(二)疑似病例或確診患者佩戴的口罩,不可隨意丟棄,應視作醫療廢棄物,嚴格按照醫療廢棄物有關流程處理,不得進入流通市場。

對普通居民使用過的口罩,青島市給出了投放建議:

普通居民用過的廢棄口罩,鼓勵將廢棄口罩簡易破損(扯爛或剪碎)後,用塑料袋、保鮮袋密封投放在專用容器內。存在發熱、咳嗽、咳痰、打噴嚏等症狀的人員,或接觸過此類人群的人員,鼓勵將廢棄口罩消毒(噴灑75%酒精、84消毒水)並進行簡易破損(扯爛或剪碎)後,用塑料袋、保鮮袋密封投放在專用容器內。

個人在丟棄口罩後應及時洗手,同時對破損工具進行消毒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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