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地方各級政府不得以任何名義截留、調用應急物資

2020年1月30日,國務院辦公廳發佈了關於組織做好疫情防控重點物資生產企業復工復產和調度安排工作的緊急通知。通知稱,醫用防護服、N95口罩、醫用護目鏡、負壓救護車、相關藥品等重點醫療應急防控物資由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物資保障組統一管理、統一調撥,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不得以任何名義截留、調用。(中央人民政府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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