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婿有没有义务给丈母娘和老丈人养老?对此你怎么看?

明哥在线o


有义务,为什么呢?一老岳父母养儿女也是防老。二女婿如果不养岳父母那别人的姑娘嫁到婆家也就没有义务养公婆大人了。


终身有伴


关于女婿给丈母娘和老丈人养老这个问题,人们讨论过很多遍,我自己对这件事的看法是:于法则无,于情则有、按份承担、量力而行。


一、于法则无。

法律上确实没有女婿给丈母娘和老丈人养老的义务。但是法律上有女儿给自己父母养老的义务。

当女儿给自己的父母养老时,女婿是当个旁观者?还是当个反对者?或者是当个帮忙者呢?女婿若搬出法律来,不同意,虽说是义正言辞的,但是不是这样的面目就很丑陋,很伤人心呢?

二、于情则有。

女儿是父母亲近的人,外孙和女婿也是父母亲近的人。人常说一个女婿半个儿,女儿的父母对女婿也是有情感投入的,女儿的父母在女儿结婚时,会尽最大能力给女儿陪嫁,对于独生子女的家庭,女孩子的父母在离开人世时,还会把自己一生所有的钱财、房产都留给女儿,女婿不管有没有份,都是不吃亏的事情。

在一定程度上,女婿承担一部分丈母娘和老丈人的养老(独生女儿与女婿就要全部承担丈母娘和老丈人的养老了),也是人之常。

难道妻子给自己的父母养老,女婿就要吵架、打架甚至离婚?男人真的是这样凉薄的话,哪个人还再敢把女儿嫁给他呢?


我国的建筑学家梁思成在妻子林徵因过世之后,一直赡养林徵因的母亲十七年,就是在自己先岳母而离世时,还为岳母的生活做了后续安排。这是法律逼迫的吗?人情之所然啊!



三、按份承担。

对于多子女家庭,丈母娘和老丈人的养老不能全靠女儿女婿,他们把自己的心血、钱财花费给了每个子女,每个子女对父母都有养老义务。

丈母娘和老丈人不能抚养子女时,重男轻女,需要儿女赡养时,则重女轻男。这样会让女儿女婿经济压力大,心理也不平衡。

至于说独生子女的家庭,要全靠女儿女婿给丈母娘和老丈人养老,那是因为父母的所有钱财也好,房产也好,都将由女儿一人继承,这也是责权利对等的一种关系。

人不能只占好处,不占坏处吧?

四、量力而行。

女儿女婿在赡养丈母娘和老丈人时,根据自己的财力,量力而行。让老人吃饱穿暖,保证基本的医疗是底线。有的老人都已癌症晚期了,还要逼女儿女婿卖房给其治病,就是太过份。对于丈母娘和老丈人合理的要求,女儿女婿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应该给以满足,但对于超出自己能力,超出自己责任外的事情,还是量力而行则好。



总之:女婿在法律上来说,没有义务给丈母娘和老丈人养老,但在道义上来说,是有责任给丈母娘和老丈人养老的。否则,让那些只生了女儿的家庭,尤其是独生女儿的家庭,父母老时,让他们都住养老院,不现实啊!


翟改琴


母亲是单亲家庭长大,过去的单亲,无非就是姥爷早逝,姥姥未再改嫁。小的时候,一年有很长的时间姥姥都是在我家度过,缝缝补补,喂鸡喂猪,帮着我母亲做很多家务。那时候以为家庭模式就是这样的,我们也从未感觉姥姥是外人。 随着我们年岁的增长,姥姥也上了年纪,就整日在我们家。实际现在想想,这种关系跟婆媳关系异曲同工,天天一个屋檐下,免不了有矛盾,但我父亲任劳任怨,基本关系和谐,及至给姥姥养老送终! 后来很多人给我说,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像你父亲这样,能心甘情愿这么多年。是的,父亲用他的行动获得了我们的尊重,也真正做到了老吾老以及人之老! 所以我觉得,对自己另一半的父母,没有想与不想,只看需不需要,你在做什么,你怎么做的,子女正在看着呢!


烟非烟


按照大家说的不靠自己父母,两口子白手起家,双方父母都不用赡养了吧,因为双方父母都没有能力给子女财力物力,他们都没有义务给老人养老送终。全是人渣眼里只有钱,哪有老人,我父母没有给我一平米的房子,分家出来就给我一口我父亲的木箱,十来个碗筷子,我靠自己工作买的棚户房度过了最艰难的时候,后来父母经济不好他们的住房也是我买的,住院治疗癌症花销很大我一个人承担,我弟弟没有花一分钱,如今父亲走了我妈也搬到和我一起生活,原来的房给邻居们用了,虽然收点租金都是象征性的12元红包。不管他们住多久因为我成都有几套房,用不着原来的房子了,曾经邻居比自己亲人还好,大事小事的帮忙,做人要厚道别小肚鸡肠,我妻子没得到她家一分半文,她妈修山安埋我们一分不少几姊妹平摊的,每次住院生病后恢复期都在我家,我老婆照顾,脚摔断了还是我背上背下的,作为女婿她妈没有说我半点不好,作为他们家的妹弟我最不好,二十来年没有走动,嫌弃我家穷门不当户不对,所以人千万别狗眼看人低,


为正义而来1970


女婿有没有义务给丈母娘和老丈人养老,其实是儿媳有无义务给公婆养老是一可相提並论对等的问题,所略有不同的是:

媳妇是嫁入夫家,成为夫家家庭成员,而女婿除无儿上门的外 有他自已男方的独立家庭,但相同的是:儿媳和公婆,女婿和岳父丈母娘,都是没有血缘关系的长晚辈亲人关系。

那么为啥又紧紧联系在一起了呢?这就是女儿和女婿,儿子和儿媳的婚姻关系,要是离婚婚姻关系不存在了,这层关系也就随之解除了,这就是与血缘关系的不同。

即然说义务两个字,那就是讲法律,我国法律並未规定女婿和岳父丈母娘,儿媳与公婆有赡养的义务关系,因为岳父丈母娘没养女婿的小,公婆也没养儿媳的小,婚前谁也不欠谁的。

但要是从道义上说女婿和岳父丈母娘,儿媳与公婆有没有这个赡养义务,这主要从两方面来看,一是儿媳和儿子,女儿和女婿夫妻关系好不好,这是基础,要是夫妻关系不好,那么女婿和岳父丈母娘,儿媳与公婆的关系势必受影响,少有女婿和女儿夫妻关系不好,而女婿和岳父丈母娘关系还很好的,更谈不上愿意给岳父丈母娘养老。

二、看岳父丈母娘与女婿,媳妇与公婆建立起了良好的感情基础没有。

要是岳父丈母娘在女儿婚后一直把女儿女婿一样看待,有困难无私邦助,女儿女婿有啥矛盾总是劝管自已女儿不偏坦女儿,长时女婿与岳父丈母娘之间有了感激之情,女婿给岳父丈母娘养老也就顺理成章了。

√这是我对女婿有没有义务养的看法。


牧牛老叟


女婿有没有义务给丈母娘和老丈人养老?对此你怎么看?

我们来谈点民间的观点和做法。

我们这有个约定俗成的规矩,就是对于那些有儿有女的家庭,女儿、女婿是没有义务给岳父、岳母养老的。

因为在我们这岳父、母如果另有儿子,他们会把家庭经济的绝大部分用在儿子身上,,成年后,给儿子建房子、买房子,娶媳妇,照看孩子,手头如果有余钱,也留给儿子,将来家里的所有财产也归儿子,也就意味着将来的生老病死都有儿子承担,当然这里面就包括养老的问题。

而对女儿,只有在未成年读书和儿子一样对待,等女儿成年后,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富裕的家庭陪些嫁妆,一般家庭向男方少要一点彩礼,就算不错了,女儿没有权利继承娘家的财产,也就意味着没有义务去给父母养老。

对于只有女儿,没有儿子的家庭,毋容置疑,有义务给岳父母养老,如果女婿有异议,那是天理难容,在受到道德谴责的同时,也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越来越多的女儿、女婿也加入到赡养岳父、岳母的队伍中去,这是一种文明的社会现象,值得提倡!


王洵785


其实这个问题 很简单

我作为一个女人,来说。

我觉得嫁过去老公家,不管家公家婆怎么样,即使处处使坏和不帮我,她到晚年或者需要我们养的时候,我肯定和老公尽自己最大的能力去赡养,不要觉得赡养家公家婆,只有老公有义务,因为你已经嫁过去了,和老公是共体了。不要老是说,家婆不帮我带孩子我也没义务赡养她,不为别的,为了自己的孩子,留给好印象给孩子,让下一代觉得你不是这样的人,尽自己的良心就好,计较太多反而让你过得更累,相同老公也有责任和义务赡养岳父岳母,无论是怎么样都好,尽能力,让自己良心过得去。我也是家公家婆不帮忙带孩子,还做了很多让我心寒的事。虽然我嘴巴会抱怨,有时候会争吵,但是我家公去年患恶疾的时候。我们两夫妻尽力的医治他,直到我们无能为力和医生的放弃,去世之后的后事也是我们两夫妻一手包办,我家公有两个儿子,我老公最大,我小叔一分钱都没有出过,也不怪他,才刚出来工作没几年,我们也很年轻,我老公才28,我才24。有两个孩子抚养还有一家的开支都是我们的,我虽然抱怨,但是没有跟我老公说过,没帮过我,我没义务赡养他父母的话,因为我知道我们是共体的。所以不要老是去纠结这个问题,你嫁过去或者你娶老婆,他/她的家人就是你的家人,你有责任去保护他们和赡养他们。尽自己能力,过自己良心就好。人在做,天在看。会有回报的。


佛系灿灿


如果女方是独生女的话,那肯定是要养的,也必须要养。

尊敬长辈孝敬公婆自古以来一直是这么流传的。既然媳妇有义务孝敬公婆,为什么女婿就没有义务给岳父岳母养老呢?

我同学独生子媳妇也是独生女,在他儿子出生六个月的时候,岳母出意外摔成重伤,一直他家住着,不久他的妈妈因为高血压导致偏瘫在医院需要人照顾,每天要医院家里两头跑照顾两个不能自理的老人。我问他“你累不累,辛不辛苦?”他笑着说”她们是我的亲人,即使再累再辛苦我也要照顾好她们,因为我是她们唯一的儿子。”

很平淡的一句话,同学却说的理直气壮!

将心比心,你养我大,我养你老,是每一个子女的义务和责任!





希夏爱生活


如果女方是独生子女应该养老!也是必须养老!如果女方家没有男丁几个女的轮着养老!这也是中国传统美德!如果有男丁!那么要看自己的经济条件适当!我家就我一个男丁!我老婆家两个哥哥!老丈人还有退休金!每次重大疾病还要求我们兑钱!而且平分!虽然我不大愿意!首先说舅哥有车有房!我老爸老实巴交农民!我老婆每次兑钱我只是心里不愿意!可也没说出来!


除了继续实施


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这个是没有什么可说的,不论儿子,女儿都必须担当起这个责任来。至于你的提问,我说说我吧,我岳父岳母是后到一起的。我岳母三十多岁丈夫因病去世了,留下了三孩子都不大。嫁给我岳父的时候最小的才五岁,我岳父只有一只眼睛,是个残疾人吧,娶了我岳母。四十了生下了我老婆,我们结婚的时候他俩都六十多了。老婆同母异父的俩哥一个姐,离的都远,愿赡养老人义务就落在了我头上。最后岳父活到了78岁,岳母活到了82岁,都是我发送的。人结婚了就都是双重父母。我也是姊妹五个,我对我的父母没有尽到做儿子的责任。虽说我的父母也都不在了,至今还是觉得愧对老人。做为子女,不论儿子女儿都应给也有责任。赡养老人没有男女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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