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推出應對疫情支持企業復工復產20條

將幫助企業協調解決口罩等防控物資購置問題

金羊網記者唐珩

2月6日下午,廣東省政府正式印發《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業復工復產促進經濟穩定運行的若干政策措施》(下簡稱《措施》),從進一步加大保障企業復工復產工作力度、降低企業用工成本、減輕企業經營負擔、加大財政金融支持、優化政府服務等關鍵環節,提出了5方面共20項政策措施,全力支持和推動受疫情影響的各類企業復工復產。本政策執行期暫定為自發布之日起三個月。

保障企業復工復產 政府將幫助企業協調解決口罩等防控物資購置問題

針對疫情帶來的員工返程難、防疫難、物資保障難、招工難等問題,《措施》提出,各地級以上市政府要強化主體責任,指派專人指導企業完成復工復產準備工作,確保企業在疫情防控達標前提下復工復產。細化復工復產保障方案,一企一策幫助企業協調解決職工返崗特別是專業技術人員返崗,以及口罩、防護服、消毒用品、測溫儀等防控物資購置問題。

《措施》還強調,支持企業做好職工健康管理。鼓勵大型企業設立集中隔離點。鼓勵各類省級以上開發區(高新區、經開區、工業園區)由管委會統一設立集中隔離點。對不具備自行設置集中隔離條件的中小企業,由當地政府集中安排。

降低企業用工成本 “五險一金”可延至疫情解除後三個月內補辦補繳

針對企業短期內營收銳減、資金短缺,難以覆蓋正常用工剛性支出的矛盾,《措施》提出,對受疫情影響不能按時繳納企業職工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以及住房公積金的企業,允許延期至疫情解除後三個月內補辦補繳,不影響參保個人權益記錄。對職工因疫情接受治療或被醫學觀察隔離期間企業所支付的工資待遇,按照不超過該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工資基數的50%補貼企業,所需資金在工業企業結構調整專項獎補資金中列支。

繼續對不裁員、少減員的企業實施穩崗返還失業保險費,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予以返還;鼓勵受疫情影響企業與職工協商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

疫情防控期間准許企業延期申報納稅

針對企業普遍反映的租金、稅費和違約風險等問題,《措施》提出,疫情防控期間准許企業延期申報納稅。對符合延期繳納稅款條件的企業,依法延長不超過三個月的稅款繳納期限。對納稅確有困難的企業,依法合理予以減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及時落實小微企業普惠性減稅等政策。

同時,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對受疫情影響較大不能正常經營的民營承租企業免收第一個月租金,減半收取第二、三個月租金;鼓勵其他物業持有人根據實際情況,適當減免租金。免租金兩個月以上的企業,按免租金月份數給予房產稅困難減免。

企業擴大口罩機生產可獲省財政資金支持

針對疫情打亂企業生產計劃和財務管理,導致短期現金流斷檔、增信不足等問題,《措施》從幫助企業獲得流動性支持、降低財務成本的角度提出,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對受疫情影響較大企業給予延期還貸、展期續貸、降低利率和減免利息支持。對受疫情影響較大企業,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企業,可按調整後的還款安排,報送信用記錄。

融資租賃公司要調整受疫情影響較大企業還款期限和還款方式,酌情減免不超過6個月的租金利息。鼓勵對受疫情影響企業和個人下調貸款利率、延期或展期貸款1-3個月、免除1-3個月罰息和增加信用貸款及中長期貸款。

《措施》還特別提出,省級財政對相關企業擴大口罩機、防護服貼條機、負壓救護車等重點急需設備及關鍵、緊缺零部件生產予以資金支持。對國家和省確定的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以及支持疫情防控工作作用突出的其他衛生防疫、醫藥產品、醫用器材企業(由省工業和信息化部門會同財政等部門審核確認)的2020年新增貸款部分,省財政按照人民銀行再貸款利率的50%予以貼息。

建立疫情防控物資境外採購快速通道

《政策措施》特別提出,要進一步優化政府服務,對疫情防控、能源供應、交通物流、醫療資源、生態環境等在建和新建項目,優先保障用地用林等資源指標;對新建非盈利性醫護場所,所需建設用地指標由省統籌解決;創造條件保障項目建設必須的鋼材、混凝土、砂石等建築材料及時供應。

同時,建立項目審批綠色通道,簡化審批流程,壓縮審批時限。採取網絡、視頻等技術手段開展項目評估評審,加快推進項目前期工作。依託全省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全面實行項目審批“不見面”在線辦理。

此外,建立疫情防控物資境外採購快速通道。設立防控物資進口快速通關“綠色通道”,對能提供主管部門證明、涉及特殊物品的防控物資實行便利通關政策,無需進行衛生檢疫審批。對疫情防控治療物資實行“兩步申報”“提前申報”“擔保放行”等作業模式,確保通關“零延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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