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抗“疫”,眉县这两名网民却生事,散布谣言必严惩

2日4日,眉县委网信办、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在网上巡查时发现,我县某微信群中两名网民发布虚假疫情信息。县委网信办、县公安局网安大队迅速行动,对两人进行查处。公安机关依法对在微信群发布虚假信息的石某和何某处以行政拘留3日处罚。2人主动发布致歉声明,澄清事实。

全民抗“疫”,眉县这两名网民却生事,散布谣言必严惩

违法人员何某说:“我在眉县的微信群里面传播了不良信息,对大家造成了很大的影响,给社会也造成了不少麻烦,在此我感到很惭愧,以后要做到不传谣,不信谣。”

县委网信办、县公安局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广大网民一定要遵守法规,否则就要受到法律制裁。

全民抗“疫”,眉县这两名网民却生事,散布谣言必严惩

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大队长冯利告诉记者:“石某何某因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县公安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两人分别作出拘留处罚,疫情当下,谣言满天飞,很多人看到信息就盲目的转发,不去核实求证,成了谣言的传播者。眉县公安局、县委网信办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依规打击网络谣言的通告,我局将24小时开展对网络的巡查管控,在此,我提醒各位网民要理性上网,做一个守法的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 第二款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