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全市村莊社區實行封閉管理,全體居民“非必要,不外出”

漯河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通告

(第2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和河南省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機制相關規定,結合我市當前疫情形勢,為落實“內防擴散、外防輸入”要求,經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研究決定,自2月6日起,對全市機關、企事業單位和村(社區)實行疫情管控,現通告如下:

一、實行封閉管理。對全市行政區域內的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村(社區)實行封閉式管理,原則上只保留一個出入口,可視情況設置應急通道並安排值守。

二、執行值守檢查。在機關和企事業單位門崗、村(社區)出入口全面建立防控檢查服務點,實行24小時值守和逢進必查,嚴格信息登記、車輛消毒、測量體溫,要求出入人員佩戴口罩,發現發熱或疑似症狀要及時報告並嚴格按規範程序處置。對有物業管理的小區,物業公司必須履行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對無物業管理小區,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社區幹部、社區民警和志願者等組成專門隊伍,落實防控措施。

三、嚴格人員管控。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優先實行網絡服務(辦公),外來人員進入實行預約來訪和登記管理制度。村(社區)要嚴格人員管控,非本村、本社區人員和車輛非工作需要禁止入內,常住、租住、暫住人員憑相關證明在本村(小區)防控檢查服務點備案後,憑證出入。全體居民“非必要,不外出”,每戶家庭每2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員上街採購生活必需物資;工作人員除疫情防控、公共事業運行、群眾生活保障等工作需要外,原則上不要外出,因工作出入須持有單位證明並登記和測量體溫。外賣、快遞人員不得入內,可在出入通道處進行無接觸交接。凡從外地市返回村(社區)的,由村(社區)進行嚴格管理並明確管控責任人,要求其居家隔離觀察14天。

四、避免人員聚集。村(社區)應安排專門人員巡視管理,勸阻居民不串門、不聚會,禁止4人以上(含4人)在公共場所聚集。一經發現,巡視管理人員應立即勸離,拒不聽從者由公安部門依法處置。村(社區)內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場所一律關閉。

五、加強宣傳引導。各縣區、功能區、各企事業單位、各鄉鎮(街道)和村(社區)要加大宣傳力度,引導群眾主動遵守管控措施,減少外出活動,全面動員群眾自覺居家。各機關、企事業單位要加強對本單位幹部職工的宣傳教育和監督管理,確保管控措施得到全面落實。

六、依法嚴格管控。對拒不聽從工作人員管理勸阻、聚眾鬧事的,公安機關要依法處置。凡發現黨員幹部、公職人員不服從管理,不聽從勸阻,參與聚眾鬧事的,紀檢監察機關要嚴肅問責。

管控解除時間,另行通知。

漯河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

2020年2月5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