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想裁員不賠償,就給我們十幾個員工放長假,不說什麼時候上班,說等通知怎麼辦?

下雨了你在那裡


就裁員賠償這點,我佩服的是浙江那邊的企業。

我是廣東人在廣東這邊不管大小企業,需要裁員的時候基本上都是想方設法讓你自己走人,只有最後沒辦法時,才會辭退你。對於辭退補償來說,正規企業來說會和你談賠償,但就我瞭解的廣東來講,80%甚至更多的都是不正規企業,所謂的勞動法就是張廢紙,裁員就只需一句話而已。對於勞動局這些個企業就一個陽奉陰違,勞動局來說也就是能少點事就少點。

浙江那邊我今年過去的,雖然不是對那邊很瞭解,但就我親身經歷的,就一個30來號人的小工廠,根本談不上什麼正規性,但我們幹了三個月到了淡季,工廠都來找我們談賠償問題,雖然賠得不多,但是這讓我覺得是一個企業的態度問題,更讓我感覺到當地勞動局的工作成績和威懾力。別和我說什麼個別不能代表全部或者大部分,但我通過工友們的口口相傳浙江基本上同行只要是企業要放人都有,只是多少的問題而已。這並不是那些所謂的有關部門的數據,而是那邊一到淡季的時候小企業的一貫作法。

感覺偏題了!就你當下這個問題來說,可以直接找勞動局辦理。可按你們的要求反應給勞動局,如果是還繼續想在那幹,就要求公司支付不幹活時間內的誤工費。如果不想幹了,就通過勞動局解除勞動合同並付後期補償。這些問題不管是在哪個地方,只要你反應了,勞動局都會聯繫企業的,至於勞動局會怎麼處理,那就要看你們當地的勞動局了。


煙雨梧桐5


還真別說,我真遇到了這樣的事情。2017的春節放的假,過完年別人都上班了,我和另外幾個通知繼續休假,一個月後我去領工資,發現沒工資,問怎麼回事,財務說忘記了,於是又休息了一個月,再去領工資,告訴我,休假期間沒有工資,找領導,領導說這是規定。哦,玩我是吧,好辦,剛好手機有錄音,悄悄開錄音,把領導說的話給錄下來。內容包括我的合同還在有效期內,而且一分錢工資沒發,然後去勞動部門仲裁了,很容易就贏了。工資可以不全發,但所在地區最低生活保障得給我。五險一金得給我交,公司沒辦法,答應了,但前提是我不能到其它公司應聘,沒問題,剛好也到了夏天了。反正我也不是高級白領,在哪幹不是幹,我擺夜市可以吧。就這樣擺到了國慶節,在合同還有兩個多月的情況下,公司和我商量,一次性給我補償8000塊錢,包括所謂的年終獎,辦了離職手續。我現在依然在市場擺攤,很舒服


柏君25


我公司老闆想開除一位男同事,因各種關係原因不好直說,就讓同事回家放假,人家也沒說別的也不問就回家了,放假時間很長但也沒接到同事的辭呈,公司沒辦法又定期放假三月,三月後同事遞交請假申請家中有事請假,公司沒辦法了只能直說,補償同事一個月工資,結果是得不償失。我心裡為同事的智慧一直很佩服。


1963流氓兔


這個情況我經歷過,當時8月份說是放高溫假,但到九月底也沒通知上班,問領導說工廠不景氣,老闆要我再找工作了,我直接申請法律援助,律師教的做法是 1.用郵政快遞郵遞解除勞動合同書,待對方簽收後,去郵局拿到簽收單。2.去銀行打印有對方帳號和名稱的工資單流水。3.工資條。4.打考勤的視頻。5.各種在職的證據。反正就是能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多整幾個,要他無法反駁勞動關係。然後就申請仲裁了。得了幾萬元錢。

你還有個優勢就是同時辭退的人多,最好多聯合幾個人一起仲裁,但一定要請律師,你這情況可能也能申請法律援助的。


易勇軍260090596


其實這個事情還是比較棘手的。

公司的目的很明顯,就是拖著你們,等你們受不了了,自己辭職,這樣老闆就省了一大筆補償金。

你想讓公司跟你解除合同,不太現實,因為公司的目的就是不跟你解除合同,否則他要掏很多真金白銀出來。

如果我是你,我會這麼做:

首先,跟公司談判。

要求公司支付停工期間的工資。千萬不要以為公司放你長假,公司就能一分錢不發了,不是這樣的。

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公司需要給你提供勞動條件,如果不能提供,那麼需要支付你生活費,社保也不能斷,必須交。生活費的額度,要根據當地的規定來算。

其次,收集並留好自己在公司的上班證據。

這些證據包括:工作任務安排、打卡簽到的記錄、銀行的工資流水、公司落在文字上與你有關的各種材料,包括電子郵件、短信等等,且最好能做個公正。

最後,趁早找新工作。

這個公司,你肯定是呆不下去了,無論你是要補償還是不要補償,因為公司根本不想留你們了。而且即便是補償你們,也只是很少的生活費,你們耗不起的。不如趁早找工作,公司給你生活給你交社保,你還可以有充足的時間找工作,從這個角度看,還挺好的。

總結來說,非常支持你們維護自己正當的權益,但是從個人實際利益的角度出發,建議還是趁早自己找工作,找到後,立馬辭職。不要因為這個事情,耽誤了自己的工作和生活。


公門爬山虎


我是一名HR,關注我,為你解答職場困惑。

這確實是公司想讓員工自己離開公司常用的方法,耗著員工,員工畢竟要賺錢生活,公司耗得起員工可耗不起。對於這種情況,有以下建議:

一、公司給員工放假期間是否有按照規定給員工發放工資

雖說公司可以因為種種原因給員工放假,但是放假期間還是需要給員工發工資的。員工放假的第一個月需要勞動合同規定的薪資發放,超過一個月的,按照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發放。

當然啦,最低工資標準一般都比較低,員工拿這麼些錢也只夠基本的生活保障。如果公司沒有按照規定發的話,那就是違法的,題主可以有充分的理由去勞動仲裁。

二、公司是否能給員工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

公司可以給員工放假,但是這是有前提條件的。比如公司生產經營發生重大困難了,公司業務急劇縮水,公司生產淡季了,公司快要破產了等等,如果公司能證明確實存在這些情況,那麼是可以給員工放假的,但是如果是能在正常提供勞動條件的時候放假,員工是可以去仲裁獲得賠償金的。

三、尋找公司存在的法律漏洞

如果說前兩種情況都行不通的話,那麼就得另闢蹊徑了。可以找一找公司在勞資關係中存在的法律漏洞,除了極個別法律風險意識極其完備的公司,每個公司多多少少都存在一些違法行為,比如不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不規範,社保沒有足額繳納,工資沒有及時發放等等,用這些理由去仲裁也可以獲得一筆賠償金,去仲裁了公司自然會找你解除勞動合同。

希望每個員工都能得到公司善意的對待,這樣工作才能夠善始善終!

我是一名HR,有職場困惑可以關注我哦!


HRGOGOGO


本身親身經歷

2018年7月31日晚公司突然通知開會,暫定8月1日起停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間公司不安排任何工作,8月付全月工資,9-12月付南京最低生活保障2020的80%(1616元),公司繳納社保,個人繳納部分也由公司承擔!2018年12月底公司通知要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按照2018年1月–12月的平均工資計算,明白了沒有?月平均工資被拉低了。如果7月底那次開會直接解除合同,我可以多得到兩萬多大的賠償,當然這跟工作年限和停工前月工資有關!

停工期間你可以做做自己的事情,也可以找其它工作,只要不籤勞動合同就行。社保有人交著,每月有最低生活保障,利用上班期間積攢的資源自己接單子做,每個月收入比上班還高,時間還自由!我當時就想這樣的日子一直持續下去多好,如果時間再久點,我就準備用媳婦的名字跟其他朋友開公司了


忘了就忘了1983


一、調崗

這種做法是公司的常規操作,通過調崗逼你離職,你本來是在管理崗位,非要給你調崗的一線作業崗位,這個時候自己需要明確幾個關鍵要素:1、當時簽訂合同的時候,你是否在合同中明確自己原因調崗,如果合同中沒有,那公司做出調崗你是可以拒絕的,特別是調離與原工作內容不匹配或調離異地工作;2、調崗需要人事部門發出正式的調崗告知書,如果人事部門沒有明確發出調崗告知書,你也是可以在員工正常的打卡上下班;當然在現實中,人事部門或各種套路,各種忽悠你,有些公司職員可能會迫於公司壓力,而被動接受,需要提醒一點,如果不是升值,降職調動或者平級調動到更差的崗位,各位就需要特別注意了,這個時候不需要在估計面子,合理合情合法的維護自己的權利;

二、查考勤

這個也是一些公司的慣用做法,無可厚非的是按照公司規定按時上下班打卡是每一個出來工作的人應該要遵守的,但是如果公司確定要裁掉你,一定會每天關注你的考勤數據,一旦違法,肯定會利用這件事情處罰你,慣用的套路是首先把你叫到人事部門談話,讓你自己手寫一個情況說明,承認自己遲到,大家遇到這種情況首先自己要遵守公司的相關規定,其次如果的確是因為某種原因遲到了,一定記住不要對人事部門籤任何字,即便和人事部門溝通的時候有錄音或者錄像,你都要明確告知,我不同意未經我授權的錄音錄像,這樣從法律層面是不會採納的,以後也不能作為勞動仲裁的相關證據;

三、考試考核

很多公司要裁員了,都會利用各種考試來對公司員工進行約束,結果完成的不好的都會面臨被人事談話勸退的可能性,這個時候你特別需要注意的,合同!合同!合同!合同條款有沒有相關規定說完成不了公司某個業績或考試就會被公司調整等約定,如果沒有,大可不必擔心,利用法律保護自己的權利。

關於公司裁員不想賠錢,公司會有比這更多的套路和方法,以上只是常見的情況,但需要記住的是,主要你沒有違法公司原則性的問題,公司裁掉你又不想賠錢90%是不合法的,目前勞動法對勞動者的保護還是比較健全的,主要公司不發出《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或者類似的文件,那你就正常的打卡上下班,如果公司停掉你的考勤記錄,那你明天上下班一定要有相關的記錄,這也是以後勞動仲裁的重要證據。


遇到裁員千萬不要害怕,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但是也不能和公司認死理,差不多就行了!


南瓜太極


這是個典型的裁員方法,生活中很常見,公司自以為這樣做很聰明,其實大錯特錯。通過放長假來逼迫員工自己辭職不但達不到預期的效果,反而會造成更大損失,我可以明確的告訴你,你可以辭職,還可以索要一筆經濟補償金。下面我從《勞動合同法》以及《工資支付條例》的角度出發,為你提供幫助。

根據《工資支付條例》第十二條:非因勞動者本人原因造成單位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從條文中我們可以知道判斷放假是否合法,主要看是不是勞動者本人意願或者國家規定的假期:比如:婚假、產假、喪假、哺乳假、病假等,第二企業是不是確實遇到了非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比如:自然災害、戰爭、公司資金出現嚴重短缺、企業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等原因。否則強行給員工放假的均屬於違法行為。另外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勞動條件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強行給你放假可以視為未提供勞動條件,你可以以此為理由書面向公司發出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並且向公司聲討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的計算方式:每滿一年向你支付一個月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照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按照半年計算支付半個月工資。

PS:想要得到經濟補償金一定要以未提供勞動條件為由解除勞動合同,以其他理由的可能得不到經濟補償金。

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到您,謝謝!


成成聊聊HR


相信職場上很多員工遇到或聽說過一些公司如此這般的“手段”:逼迫員工自己提出離職,其目的很明確,就是公司不想承擔主動辭退員工的補償金。這些手段很多,比如“做冷板凳”、降薪、調崗、降職等等,而“長期無薪休假”就是其中最典型的一種“手段”。根據我個人的從業經驗,被公司放長假的員工可以採取以下幾種行動。

一、先耗著。

公司如果給員工放長假並支付工資,題主可以先按照公司的放假要求休息一段時間。反正這段時間自己也不會損失什麼。放假休息期間,可以挑選一些自己平時想讀但卻苦於沒有時間閱讀的書籍,順便增加一下自己的知識。

二、採取保護自己權益的行動。

如果公司給員工放長假又不支付工資,題主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權益。按照國家的相關法規《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二條的規定,“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單位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若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則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若勞動者沒有提供正常勞動,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這種情況下,題主完全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的權益,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因為公司一方私自給員工停工在一個支付週期的必須支付勞動合同中規定的工資。

當然,在不同的省份、不同的城市,圍繞《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的主線,也出臺了一些停工期間工資支付的細節。見下圖。

三、託託關係。

如果自己對公司的待遇、公司的工作氛圍、公司的員工關係、公司的形象還有一些留戀,最好的解決方式就是私下去找找自己的直接上級,或者去找找更高一級的領導,去“聯絡聯絡”,看看是否能有什麼轉機。當然,別忘記私下去找他們的時候,帶點適當的禮品,作為一種“敲門磚”。畢竟,想留下就代表著自己有求於人家,客客氣氣把自己的事情解決了。

四、另尋出路。

如果自己已經對公司失去了興趣、失去了信心,即便公司最後決定給予補償,自己也是要“走路”的。既然最後的結果是這樣,倒不如自己主動應對一下,積極尋找下一個工作機會,總不能坐在家裡真的讓自己“放長假”,畢竟生活還要繼續。所以還是要面對現實,重新找工作,或者自己另尋出路,做點自己的小生意。現在自主創業的機會還是存在的,也不會低於自己在職場的收入,只是會更加辛苦一點。

小結:遇到公司“無薪長假”的情況,既要保護好自己的權益,也要讓自己面對現實生存下去。抱怨沒有用,說風涼話也沒有用。踏踏實實解決自己當前的問題最重要。作為職場上的“弱勢群體”,保護自己的權益往往會讓一個人付出大量的時間和精力,所以也要權衡好自己的時間成本和機會成本,否則最後損失的還是自己,所以整個保護權益的過程中還要避免“置氣”,長了自己的“威風”,丟了自己的機會收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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