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人员流动管控的通告

一、非因公车辆一律不得上路行驶,确因防控工作需要,凭通行证放行,特殊应急车辆,现场核实临时通行。

二、全区所有住宅小区(含农村集中居民点)一律实行封闭管理,安排专人值守(主城区大型小区24小时专人值班),本小区居民凭身份证进入。外来人员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小区,特殊车辆必须严格管理。

三、主城区25个小区,由机关干部、社区干部、物业人员、老党员等组成小区防控工作队,落实宣传、劝阻、排查、登记、测温等防控措施。

四、居民一律不串门、不聚集、不遛狗,每户家庭每两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特殊岗位上班,一律登记,自觉接受检测。

五、居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一律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报告,并到五三医院诊疗。

六、区外返回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报告。居民发现居家隔离不到位、聚集聊天,溜狗、串门等,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举报。

七、村(社区)灵活采取集中代购、送货上门等方式保障居民生活物资、药品供应。

八、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带头管好家人、亲属,协助做好街坊邻居、身边行人劝导工作。

九、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

十、对拒不听从劝阻、拒不执行隔离、辱骂闹事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依令严处。涉党员公职人员的,一律交纪检监察机关查处。

上述禁止措施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人员流动管控的通告

屈家岭管理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5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