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婚前名下有套房產,離婚後,女方有權分得這個房產嗎?

花瓣兒魚


全款房,女方沒權利分割,貸款房,如果用夫妻共同財產還房貸的話,可以分割


做法律的小夥兒


我覺得沒有權利分吧!這個咱也不是專業人士也不是很清楚。跟老公結婚前是朋友媽媽介紹的,我倆都是剛從日本打工回來,老公是上進心很強的人,總想自己創業,我倆還沒結婚我就把出國掙得錢拿出來給老公建大棚,家裡人不是很支持,畢竟還沒結婚就把出國掙得錢都拿出來,我相信自己的眼光,沒有看錯人!老公那時沒有父母,也是很不容易,我也沒要彩禮,真真正正的裸婚,沒有鑽戒,沒有項鍊,總之啥也沒有,因為我相信一切都會好的!當然,雖然沒要彩禮,父母把我養大,出國回來給了父母5萬,現在我老公待我父母就想他自己父母一樣!現在兒女雙全,老公顧家!



大連小姐弟美早大櫻桃


您好!

首先需要明確的是:如果婚變,夫妻雙方分割的財產,指的是夫妻共同財產。

題主所談到的情況下,可以認定房產屬於男方個人財產(無論是否處於貸款中)。離婚之後,女方分得房產的可能性不大。

這裡有幾種情況,分別介紹一下:


只要房子不加女方名字,房產屬於男方個人財產

這種情況下,無論房子是男方婚前全款買的、還是貸款買的,房子的產權人都屬於男方,即男方的個人財產。一旦婚變,這個房產不會涉及到分割問題。

延伸一下:如果婚後房產加了女方名字,怎麼辦?

如果男方的房子上增加了女方的名字,就意味著男方將房產的一部分份額贈與給了女方。這種情況下,女方在房產中是有份額的,房子就變成了夫妻共同財產。但是——

一般情況下,由於婚姻問題導致房產分割,往往傾向於實際出資購買一方,女方分得房產的可能性不大。

如果房子是貸款購買,分割時的處理方式

這是另外一個需要提示的點:如果男方購買的房子是貸款的,婚後仍處在貸款期內。這種情況下,房子依然屬於男方,但是會涉及到婚內期間已還款部分的分割問題:

1.如果用於還貸的錢是使用男方個人財產(婚前財產、或者能完全證明是男方個人財產)償還貸款的,女方沒有任何補償。

2.如果用於還貸的錢是婚內夫妻共同財產(例如,男方用自己的工資、公積金等償還,依然視作是夫妻共同財產),那麼就要涉及到已償還部分的分割問題。房產屬於男方,女方分割的金額是:

女方分割金額=婚內已償還貸款部分的1/2+此部分增值部分

小結

因此,從女方的角度,獲得男方婚前房產的可能性不大。簡單總結一下:

  • 男方婚前購買的房子,無論全款還是貸款,只要是男方個人名字,女方均無法分得房產。

  • 男方婚前購買的房子,即使後續增加了女方名字,多數情況下,房產依然會判歸男方。

  • 即使房產處於貸款,女方依然分不得房產,只是會涉及到婚內已還貸部分的分割問題。


一紙家書


首先這套房產婚後是否還有貸款,如果有,根據我國婚姻法規定,婚後所償還的貸款部分以及該部分的增值都屬於共同財產,那你理應可以要求相應的經濟補償。婚後如果有過裝修,這部分也屬於共同財產。

男方可以通過現金支付,除非他沒辦法,那麼房子可以賣掉,然後你們取得自己相應部分。

但是他要是能夠支付,要想分這個房產是不太可能。


橄欖樹的樣子


需要看男方婚前這套房產是貸款購買還是全款購買,不同性質付款,離婚時女方能否分割不同!如男方婚前全款購買房產,毫無爭議女方在離婚時無權分割!如男方婚前首付購買,婚後還貸的,該房產屬於男方,但婚後還貸及還貸升值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男方應給與補償!



大劉說說


婚姻法應該好好看看,婚前的房子就算加你名字了,離婚房子照樣跟你沒關係


簡言6024


婚前財產,首先得確定,房子是否是貸款買的,是否正處於還款階

如果婚前房產是已經還完貸款的或者是全款買的那麼女方無權分得房產

如果貸款買的但是是婚後完全是由男方還款的,女方也無權分得房產

如果是婚後房貸是由女方還貸款,或者是由女方部分收入參與還房貸,那麼女方有權要求分房產


社會觀察志願者


男方婚前房產,若已經是供完的;若離婚一般情況下女方是沒有分割權利!若是婚前男方只是交了首付的,婚後一起供房的!婚後供的部分款及房子升值部分的收益應是雙方共同財產!謝謝!其他的應諮詢相關律師!


小小策展君


這屬於婚前財產,女方沒有資格分的!如果婚後男方把女方的名字加到房產證上,那就另當別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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