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配合疫情管控,捕!——靈璧縣檢察院從快辦理一起涉嫌妨害公務批捕案

拒不配合疫情管控,捕!

——靈璧縣檢察院從快辦理一起涉嫌妨害公務批捕案

案件播報


拒不配合疫情管控,捕!——靈璧縣檢察院從快辦理一起涉嫌妨害公務批捕案

2月5日,靈璧縣人民檢察院對一起對拒不配合疫情管控、破壞疫情管控秩序涉嫌妨害公務罪的案件,依法從快作出批捕決定。

經該院審查,2月1日14時許,犯罪嫌疑人楊某某在禪堂鄉周楊村疫情檢測點接受例行檢查時,無故辱罵工作人員並強行闖卡。靈璧縣公安局禪堂派出所民警接報後,迅速派員前往處置。在民警對楊某某依法進行傳喚時,楊某某對出警人員進行辱罵、實施毆打,多次將出警人員摔倒在地。

2月4日,靈璧縣公安局以犯罪嫌疑人楊某某涉嫌妨害公務罪報請靈璧縣檢察院批准逮捕。該院受理後,立即安排人員辦理,承辦檢察官經依法審查後,認為犯罪嫌疑人楊某某的行為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妨害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的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規定情形,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工作人員、紅十字工作人員依法履行為防制突傳染病疫情等災害而採取的防疫、檢疫、強制隔離、隔離治療等預防、控制措施的情形,觸犯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一款規定,涉嫌妨害公務罪,遂依法作出逮捕決定。目前犯罪嫌疑人楊某某已交由公安機關執行逮捕,案件在進一步偵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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