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次要账无果,债主在欠债人家中喝药身亡,问欠债人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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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债主主动喝药的话,那么欠钱的人基本没有什么法律责任,不过赔偿加上丧葬费是肯定要出的,只要欠钱的有钱,那么这回肯定是要还的,但我个人认为,不应该走极端,要钱的办法很多,只要有借据,怎么都能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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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次要账没还,应该走正规程序,喝药解决不了问题


自古要账就是一个比较难以完成的任务,很多人借钱的时候信誓旦旦,还钱的时候却特别慢,不要的话还想当忘了,以为不用还了。

能借的钱,虽然都不是特别急用的,但谁家钱也不是大风刮的,有些地方借钱利息特别高,还不容易借到,能借钱都是信得过的,关系好的。

要账的人,如果要不到钱,可以寻求法院的帮助,只要借条,有证据能证明真的欠钱,那么一定是可以要回来的,除非确实没有偿还的能力。


遇事多考虑后果,喝药的话,及时钱要回来了,人没了,不一样是悲剧么?毕竟只要人活着,就有无限可能。

如果欠钱的怂恿要账的喝药,那么就需要承担后果


我们假设一个场景,要账的进屋,互相寒暄几句就开始了,“钱急用啊”,“真没有啊”“你当时借钱的时候说的好好的,现在不还钱”然后两个人就发生了争执。

这个时候,要账的拿出农药“今天你不给我,我就把药喝了,没钱这难关也过不去了”“你就是把药喝了,我也是没有钱”

上面的这段对话,如果有证人或者证据确实发生了,那么欠账的肯定要负一定责任,因为是欠账人间接怂恿导致惨祸发生的,赔偿是肯定的。

所以,任何时候都不要怂恿,当别人不敢做,真因为自己的一句话发生了危险,被牵扯上了责任,得不偿失。

欠债还钱,父债子偿,这些不仅是老话,也是法律上的明文规定,不要让借钱的人寒了心,能借给危难中需要的人,都是好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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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次要账无果,债主在欠债人家中喝药身亡,问欠债人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这个问题,多数情况下欠债人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但是具体承担多少,要看双方在债主死亡中过错的程度。

1、如果欠的数额比较巨大,时间已经很长,债主的生活因此已经受到了严重影响,严重损失或者有其他的问题(例如因为欠债已经导致夫妻离婚),多次讨要未果,自杀时欠债人又没有尽到必要的劝阻义务,甚至还有激怒债主的言行,则这个自杀的后果,主要是欠债人的过错引起的,他对债主的死亡应当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

2、少数情况下,如果就是一般的小额债务,双方也没有大的争议,但是债主脾气很急,不还钱就要自杀,也无法阻拦,这种情况下,债主自己的过错是主要的,欠债人如果尽到了必要的劝阻、制止义务并且有证据证明,那么他一般不用承担什么责任,或者仅需要承担比较小的责任。


3、如果欠债人因为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导致债主自杀,除了民事赔偿责任,还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且后果严重,应当从重定罪量刑。

以上回答供参考。


淮北日月升


欠债还钱、杀人尝命天经地义的事,如果有人借钱不还,债主要不到钱选择到欠债人家里自杀身亡。本人认为应该立案,借钱不还应该定性为诈骗罪,问题不大只要责令归还欠款按诈骗罪判几年就没事了,这样定刑也给借钱不还的老赖提个醒,借钱不还就是诈骗罪,如果出现了如小编所说,欠债不还,债主在要不到钱的情况下,选择在欠债人家里自杀身亡,这个性质就不一样了,应该定性为诈骗制人死亡罪,案件相当严重了,欠债人要承担更严重的法律,欠债不但要还清所久的债务,还要承担因债务纠纷引起命案的赔赏,和承担诈骗至人死亡罪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如果欠债没钱尝还,可以查封欠债人的房屋产权对死亡家人的尝还,可以以此案为典型案例,针对欠债不还的老赖,让其感觉到欠债有风险,只有这样才能从源头上扼杀老赖猖獗,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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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债主也是太愚蠢了,就是因为到欠债人家要不到钱,一气之下就喝药身亡。可见该债主心胸狭窄,毫无主见,他想以死来报复债主。这种想法就是错误的,这是窝囊人用的一种笨办法。

损人不利己,更是得不偿失。

根据法律规定,合法的债务受法律保护。债务人欠债不还,债主完全可以依法到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债务人归还债务,如果不归还的话,法律也可以强制执行。

所以碰到在债务人欠款不还的情况,债权人也不必气恼,更不需要无理取闹,只要依法起诉,合法维权就可以了。

以死来抗争,不仅得不到欠款,最后还落得个让别人笑话的后果。自己死亡了,但是欠款人并不会因此而受到刑事追究,最有可能的只是赔偿一些损失罢了。



债主本来是有理的,最后却因为自己一时糊涂而付出代价,惩罚的只是自己本身。而作为欠款人可能会百般地推卸责任,甚至于会拒绝赔偿。那么债主这么做岂不是亏大了?

所以无论到什么时候都应当冷静,都应当依法办事,那种用极端的方式来处理问题,只能做无谓的牺牲,是毫无意义,也是不值得的。


法重情深


债主在要账的过程中,喝农药身亡在欠债人家里,属于自杀,严格来说债务人是不用承担法律责任的,但是根据导致债主喝农药自杀前的活动情况,假如双方存在争执,债务人有侮辱诽谤等情形的,则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01

债主自杀如果与债务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则债务人不用承担责任

<strong>很有趣的一个话题,目前国内也有这样的真实案例发生。虽然我们从常理上来判断,债主的自杀行为是因为债务人未按期履行义务所导致,但是这是事实上的因果关系,而不是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所以债务人不用为此承担法律责任。

生活中我们会遇到许多法律问题,看似与案件的发生有必然的关系,但这一切是基于我们的朴素正义观的判断而得出的结果,法律上不管是承担刑事法律责任,还是承担民事侵权赔偿责任,那么必须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而不是事实上的因果关系。

所以我们通常认为需要承担责任的情形,许多只存在在情理上的合理性,而不是法律上的合法性,这是情理和法理的冲突。

02

假如债主的自杀是因债务人的一些行为所导致,则债务人需要为此承担责任

假如债主去到债务人家里要债的过程中,双方发生了争执,债务人有明显的故意刺激,或者有侮辱,诽谤债权人的情节,债权人又刚好受不了这些刺激而一气之下喝农药自杀,因此就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甚至需要承担刑事法律责任。

比如,债权人以自杀为威胁索要借款,但债务人不仅不阻止,还说你自杀啊,要钱没有,你自杀了一了百了,省得我还钱,你怎么还不喝农药啊,我都等不得了。这就属于明显的刺激和诱使,债务需要为此承担法律责任。

结语

债权债务纠纷是民事法律纠纷,债主在通过自己的方式要不了钱的时候,不要轻易的用死亡来威胁,或者认为死在债务人家里是一种报复,其实这些想法都是错误的,人只要活着,还愁没有办法要回钱吗?

更何况债务人还有家,可以申请拍卖他的房屋和其他财产,通过合法的正当渠道完全可以要回钱,没必要放弃自己的生命去威胁,还不一定能获得效果。


悟法析律


数次要帐无果,债主在欠帐人家中喝药身亡。可見数次无不止一两次,应是在欠帐人家中被逼无耐,也许发生过强烈争议,气得讨债人忍无可忍,估计自己的钱无法収囬,连好话都得不到一句,所采取的极端错误选择。今天你不给还钱,我就死在你家。对方也就不·把债主放在眼里,你死就死吧,大不了我拿欠你的钱把你埋葬了事又还会怎样?不然的话欠帐人怎会让他在自已家里喝药?又是怎么拿到了药?看来应验了老人一句古话:钱是万般祸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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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死,活该。

如果欠钱人有钱,或许给他卖口棺材,如果没钱,只能白死。估计没钱,有钱早还你了。

生活中有一种错误,认为別人欠自己的钱,就理所当然去要,其实既是违法行为,也是极不道德行为。

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关系确定后,在法律上便形成了和夫妻关系一样的关系。从认可借钱,到形成事情借钱,犹如从恋爱到结婚,要有感情和信任基础才能实现。也就是说,如果你不看好一个人,不信任这个人,你也不会把钱借给他,更不会形成债务关系。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法理是这么回事,然现实是他没有钱还你,法律上也是有执行不能,也是说,打官司有风险的。执行不能就是风险,也是老赖的产生根源所在。

但是,如果你就债务问题去找律师,他不会这么说,他告诉你的,一告便行。因为律师是标的收费的,你告的越多,他收费越多。

既然法律也有执行不能的风险,法院都不能要回来,那么你个人就能要回来吗?要不上来,喝药,人死了白死,如果没死,软暴力,涉黑,还是抓蹲。

当你借钱时,你要想到他还不上你怎么办。现在这年月,最好别借给他人钱,更不能贪梦利息,要想本金。


鄂罕牧营


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用他人的过错,来惩罚自己,太愚蠢了。

遇事要多动脑筋,自己搞不懂的,可以咨询亲朋好友,也可以去找律师。万不可拿生命做赌注。

即使死在债务人家中,假如人家没伤害你,根本负不了多大责任。

为人处世,量力而为。做的出,就要担的起。

如此心胸狭窄,何必当初呢?


铁肩担道义4


数次要帐无果,债主在欠债人家中喝药身亡,问欠债人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假如债务人确实无力偿还,就应该拿出解决的方案,取得债权人的理解和谅解,这样也不会至于逼到债权人自杀的地步,所以必须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假如债务人利用民间借贷的形式,实施诈骗。而且隐匿、转移资产,拒不履行法院的判决,一致逼迫到债权人喝药自杀,除承担民事责任外,还应该承担刑事责任。(案件有问题私信我)


王万东法律服务


应该没有什么责任可言!因为是你自已主动喝的农药?

不过事情可以追究他歉账不还,所造成的严重恶果损失培偿!

一般要通过法律程述!跟据歉款数据和程行!严重情况性质,损失后果判断定位性质!严重的除了还款,罚款,还可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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