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有人说驻日美军可以在日本为所欲为?

用户124914164248


治外法权,美日条约规定的,其实就是不平等条约,现代租界。中国人民感同身受。


pdr64081用户


看看冲绳美军就知道了。

之前有些是酒后闹事,有些是斗殴口角,还有一些是调戏良家妇女?

即使这样,日本也没法直接制裁他们,只是对美军提出严正抗议,要求他们提交检讨书和改正方案。除此之外,也没看见警察直接进去抓人呀。

美军那边也是形式主义,口头上面检讨,反省,风头过去了也就照旧了。

这也就是为什么,冲绳人民屡次要求美军基地离开冲绳,屡次去游行抗议,效果甚微。

好在现在终于要检讨考虑搬家了,但是具体怎么搬,什么时候搬,搬去哪里,这些都是问号。

既然签了协议,喊人家来帮忙,有些事情只能隐忍了。


taotao201403


美军驻日谈不到为所欲为,毕竟还是有法律约束的,但是却有不公平和不合理的地方。

甚至有些情况有点类似一种“治外法权”。

“治外法权”是一个国际法概念,基本意思是司法豁免。

具体指的是,外国人在一国犯罪,不根据本地法律司法权管辖的情形,也就是本地法院不能审判他。

也就是说“治外法权”其实没有什么意识形态的色彩,是各国互相给予的一种特殊外交关照。一般各国高级官员和外交官都会享有这种措施。

我们经常见到的情况是某某外交官违反一国法律,这个国家没有审判他,而是将他驱逐出境。这就是“治外法权”的表现。

比如几个月前,德国政府认定俄罗斯外交官涉嫌包庇嫌疑犯,将其驱逐了。如果这个人不是俄罗斯外交官,而是德国人的话,那么德国就会对其起诉判刑。

那么驻日美军的“治外法权”体现在哪里?

第一,体现在“治外法权”的扩大化。

上个世纪50-60年代日本和美国签署了日美安保条约,同时也有很多附加议定书。这等于美日同盟越来越深化,美国驻军就更合理了。

但除了给美军一些“治外法权”之外,甚至美军的家属也享有这种待遇。

根据约定,美军以及为美军服务的美国人在日本执行公务时出现问题的话,他们享有美国的优先司法管辖权,而不是日本的优先管辖权。

甚至还提出,即使对于在公务以外的相关犯罪行为,如果美方拘留了嫌疑人,在日本起诉前也无需将嫌疑人移交日方。

第二,体现在不平等。

“治外法权”是各国互相给予的,也就是应该平等的。

比如俄罗斯外交官在德国犯事,德国将其驱逐,而不审判;同样德国外交官要是在俄罗斯犯法,俄罗斯也是将其驱逐,而不是审判。

但驻日美军的“治外法权”显然是单方面的,这就是不平等的。

因为只有美军驻扎日本,没有日本军事力量驻扎美国。所以美国人单方面获得了日本给予的特殊照顾和“治外法权”,日本没有办法在这方面获得平等的权益。

这就等于是日本单方面给美军的付出,而且这个付出还需要日本相关法律修改才能做出,等于驻日美军的相关问题也是日本司法的相关问题。矛盾更突出了。


木春山谈天下


不是有人说,而是事实。

美国在好多国家都有驻军,包括德国和日本。

象日本自己的军队就只能叫自卫队、警察等。德国也有美军驻扎。

这么些国家,其实就是被长期占领,自己硬不起来,还要交保护费。凡事只能听别人摆布,自己作不了主。那么别人就是主人啰,那还不得随心所欲,为作欲为。

而象菲律宾这么个小国,没有被美军占领。美国只能租地做基地,每年交租。一个不高兴还可以拒租。


原上3草


因为,日本是二战的战败国,美国兵在日本现在为所欲为,很大程度上是跟日本兵学的,美国兵用“以欺人之道,还治欺人之身”非常精彩


林221456293


这只是以点带面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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