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辽县人民法院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疫情发生以来,东辽县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及上级法院各项工作部署,切实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1月27日,在接到县委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后,东辽法院院领导通过微信群、电话等方式及时将疫情防控工作对全院干警进行通知部署。

1月28日,院党组召开疫情防控专题党组紧急会议,就当前法院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深入研究、部署、落实。

会议启动了《东辽县人民法院新型冠状病毒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成立了由院党组、全院党员干警组成的党员突进队、党员服务队、党员先锋队,充分发挥法院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2月3日,东辽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会议要求,一要本着对自己、对他人、对单位高度负责的态度,从即日起实行“零报告”制度,全面排查本院全体干警有无到过重点地区或者与重点地区回来人员亲密接触的经历,每日汇总干警及家属健康状况,不得存在瞒报、漏报情况。二要自觉做好防控工作。要为安检工作人员安排口罩、消毒液、测温仪等防控物品,既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又要做好自我保护。三要妥善处置疫情防控期间立案、开庭、执行等工作,在弹性工作期间,通过手机、网络在线办公,做好网上立案、网络执行查控。四要坚持大局意识,听从党的指挥,按照县里的统一部署,及时协助县里相关部门落实好相关工作。

会议指出,在疫情防控期间,东辽法院诉讼服务和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当事人需要提交立案材料、申诉信访或申请其他诉讼服务事项的,可以登录吉林电子法院网站(http://www.e-court.gov.cn)或通过手机微信登录“吉林移动微法院”小程序,在线开展立案、缴费、调解、查阅档案等诉讼活动。不便网上立案的,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将立案材料通过邮寄方式向东辽法院提交。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如果确需到法院现场办理诉讼事务或参与诉讼活动的,请自觉佩戴口罩,配合法院做好登记、体温检测等防疫工作。体温异常的,务请先行就诊;东辽法院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对相关案件采取延期开庭、听证等措施。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疫情防控不能按期参加庭审、听证的,可以申请延期。

会议强调,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全体干警要进一步明确防控工作任务,在省、市、县的坚强领导下,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勇于担当、主动作为,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毕琨宜 通讯员 薛明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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