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万火急!紧急通知

岚山区关于严格居民和单位职工出行的紧急通知

关于严格居民和单位职工出行的

紧急通知

为切实做好当前形势下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最大力度控制疫情传播,最大程度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根据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决定自即日起,对全区范围内居民、单位职工出行采取管控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村居群众出行。认真落实城市社区、村居群众进出登记备案管理制度,最大限度减少群众出行,各乡镇街道、各城市社区可结合实际制定有关措施,引导群众通过网络等形式解决蔬菜、肉蛋奶、粮食等日常生活必需品,有条件的小区可以每户家庭指派1名家庭成员定期出门采购。其他人员除生病就医、疫情防控和保障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企业安全生产外,原则上不要外出。全区所有城市社区要以楼宇为单位,逐个家庭建立台账,详细登记每名家庭成员进出小区时间、事由、体温测量等情况。

二、严控群体性聚集。所有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自己、亲属,带动朋友、邻里,协助村居工作人员,劝导群众少出门、少上街、不串门、不聚集。各村居、社区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好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管理引导,杜绝晒太阳、下棋等群体性聚集,杜绝不戴口罩、不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的散步、健身等室外活动。

三、严惩不服从管控人员。对拒不听从村居、社区工作人员管理劝阻、聚众闹事的,公安机关依照《关于坚决维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期间社会治安秩序的通告》严厉打击,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或行政责任。凡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参与聚众闹事的,各社区可直接向街道党委或区纪委监委反映,区纪委监委将严肃问责。区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633—2615810。

四、严格单位职工管理。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干部职工要带头执行人员出行管控措施,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物业人员等一线人员管理,管控好家庭及亲属,维护好公共秩序,为疫情防控做出贡献,树立正面良好形象。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减少外出活动,全面动员群众自觉居家,更大范围的切断病毒传播途径。

五、严格督导落实。区领导包保乡镇工作组和区纪律督导工作专班自2020年2月5日起要采取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对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及时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单位和有关人员及时通报处理。

岚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4日

五莲城区范围内所有小区外来车辆、非本小区居民一律禁止入内!

通 告

各小区、广大居民朋友:

防范冠状病毒,减少人员流动是目前最有效的措施。为阻断疫情传播,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严格居民小区管理通告如下:

一、自2月3日起(正月初十),城区范围内所有小区外来车辆、非本小区居民一律谢绝进入。本小区车辆、人员配发临时通行证,如因采购生活必需品、就医等特殊情况需要外出的,可以领取临时通行证,登记姓名、楼牌号、联系方式、外出原因、外出时长等,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后及时交回临时通行证。小区物业人员、县直部门包联小区人员、公安干警等要对非防疫车辆、人员进行查控。结束严格管理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二、小区内参与疫情防控的人员,由各单位统一出具证明,报小区物业包联单位备案可进出小区。

三、县内超市、医院、加油站、婴幼儿用品店、药店、环卫等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行业及复工企业相关从业人员,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可以进出小区。

四、请广大居民朋友们群防群治、谅解包容,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健康,继续坚持在家少外出,避免交叉感染。

为了最后的胜利,让我们团结起来,坚持到底!

特此公告。

五莲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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