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造与疫情有关的虚假信息!黑龙江省检察院指导齐齐哈尔检察机关提前介入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黑龙江省检察院组织全省检察机关迅速落实涉疫情案件快速预警应对机制,指导齐齐哈尔两级院介入一起编造交通管制虚假信息案,会同公安机关依法打击编造疫情防控期间的交通管制虚假信息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大局稳定,确保疫情防控平稳有序推进。

案 情 简 介:2020年1月25日,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确诊全市首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1月28日,富拉尔基区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增至3例。犯罪嫌疑人李某系某化工有限公司工人,1月29日中午,李某在看到单位微信群内有人发布昂昂溪区至富拉尔基区浮桥关闭的图片后,为博取关注便编写了一条交通管制虚假信息,并将此信息发送至微信群内。几分钟后,李某意识到这条虚假信息可能会造成严重后果便想撤回,由于信息发送时间长无法撤回。据公安机关掌握情况,已有700多个微信群转发了该虚假信息。

接到公安机关案件信息通报后,富拉尔基区检察院“疫情应急专班”立即提前介入案件并层报黑龙江省检察院形成有针对性的引导取证意见,确保依法办理。根据黑龙江省检察院和齐齐哈尔市检察院的指导意见,富拉尔基区检察院提出引导侦查建议,得到侦查机关认可。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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