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朋友,在沒有籤任何合同的情況下,老闆拖欠工資怎麼辦?

啊林日常Vlog


沒簽合同也是用人單位的責任,沒給工資都可以去勞動局去舉報和上訴


豪爽榮哥


商丘旭哥來回答這個拖欠工資的問題•

希望可以幫到您

用人單位與您未簽訂勞動合同的話,以下可以證明勞動關係:

1、應聘登記表、入職登記表、錄用通知書、面試通知短信等;

2、工作服、出入證、廠牌、工作證、技術認定證書、專業證書年檢記錄等能夠證明職務身份的證件;

3、工資單、工資收入證明(需會計人員簽名)、社會保險記錄單、企業年金單、住房公積金單或其他工資發放記錄等(工資發放為現金可忽略);

4、打卡記錄、考勤記錄、加班通知等;

5、其他勞動者的證言(除非該同事已經離職,否則該條不太有可操作性);

6、發表有自己作品的公司內部刊物或者公司網站有關自己事蹟的報道;

7、工作記錄單,本人代表公司簽訂的採購合同、銷售合同,客戶業務記錄等;

8、由公司簽字的崗位職責說明書、薪資確認書、調崗通知書、解除通知等;

9、公司或者公司工會發出的本人是當事人的榮譽證書、獎狀、懲罰通知單、工會會員證(甚至印有公司字樣的保溫杯等);

10、工作中來往郵件、qq聊天記錄、微信記錄、工作安排短信記錄等;

11、與公司領導談話、工作情況的錄音、錄像;

12、財務借款單、報銷憑證等;

13、因交通事故引發工傷,交警部門調查詢問的筆錄;

14、勞動監察部門投訴登記、詢問調查筆錄等。

15、信用卡賬單郵寄地址為單位。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一定要儘可能保留能夠證明自己付出勞動的證明,包括但不限於工作服、工作證、考勤表、採購小票、工作群聊天記錄、請假條等等一切能夠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當然有勞動合同就不用那麼費勁了,希望可以幫到您。



商丘旭哥


沒有合同,老闆拖欠工資怎麼辦?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之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工資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發放,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提成等全部費用。拖欠或扣發工資違法,你可以要求全額髮放,並支付拖欠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超過合同約定工資發放日15天以上算拖欠。

2、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第二款之規定,已經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這裡的一個月我們俗稱為“寬限期”,換言之,用人單位可以在這一個月內的任何一天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過了一個月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就應當支付兩倍工資了。不簽定勞動合同是違法行為,你可以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最高為11個月。證據方面能夠證明勞動關係即可,比如工資條,打卡記錄、工裝、工作往來信息、同事證言等。

3、用人單位應當為員工繳納全部保險,包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和生育五項。不繳納保險或不足額繳納保險屬於違法行為,你可以要求單位補繳或作相應經濟補償。否則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舉報。如果是單純的保險糾紛勞動仲裁不受理,你只能到勞動監察大隊舉報。單位有違法行為的情況下,你可以隨時離職,不需要提前通知,單位應當為你辦理離職手續,包括開具離職證明、辦理戶口和檔案的遷轉等。

4、建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申請勞動仲裁應當在單位註冊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也可以委託律師代為仲裁。


北京紫乾律師事務所


你跟老版工作,記不籤合同也沒有什麼工作條約。假如說老版用你一段時間,他任為你對他不合適,他可一隨便趕你走人,基本上沒有任何關係。假如說你跟他幹一段時間,你任為幹著不合適,你自己有權隨便就能走人,之要算清了工資,別基本上沒有任何關係。雙方都很方便。如果幹的時間長了,發生了拖欠工資待遇等等問題。記無證據,也沒有合法的,合同各項條款規定。之能是同班員工之間的口頭證據。這個處理的難度就大啦,也就複雜啦,現在是法治社會,沒有法律規定的條款規定,基本上吃虧的就是乙方了吧。這樣的工作必須現錢交益還好。你之能去找職能行政有關領導部門,調解,或者是找本單位的領導協調解決一下,看看再說吧。我說的對不對嗎。請你看看,大家朋友們,怎麼評論的吧,謝謝。,,,





路人165442066


你跟老版工作,記不籤合同也沒有什麼工作條約。假如說老版用你一段時間,他任為你對他不合適,他可一隨便趕你走人,基本上沒有任何關係。假如說你跟他幹一段時間,你任為幹著不合適,你自己有權隨便就能走人,之要算清了工資,別基本上沒有任何關係。



鄉村新聞人2091


首先,不簽定勞動合同本來就是是違法行為,你可以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最高為11個月。

證據方面能夠證明勞動關係即可,比如工資條,打卡記錄、工裝、工作往來信息、同事證言等。工資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發放,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提成等全部費用。拖欠或扣發工資違法,你可以要求全額髮放。

超過合同約定工資發放日15天以上算拖欠。公司拖欠工資可以採取以下幾種方式解決:首先,先去找公司領導進行協商,索要拖欠的工資。如果公司繼續拖欠,問清楚拖欠的原因,如果是因為公司暫時週轉不開,此時讓公司出具一張欠條。其次,如果與公司協商無果,那麼就去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讓勞動監察大隊進行處理,一般問題到這裡就可以得到解決。

最後,如果勞動監察大隊處理無果,那麼此時就需要收集相關證據到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進行勞動仲裁。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衛姐說房


1首先企業必須要和員工簽署勞動合同,這樣才算是產生了合法的僱傭關係2企業必須要給員工上保險,哪怕員工是處在試用期,保險也就是所說的五險,那一金上不上無所謂,國家沒有強制!以上兩點如果缺一的話,可以去勞動局走仲裁,別說去現在拖欠工資,就是不拖欠的情況下不符合這兩點要求也要雙倍賠償你工資的!我這是純手打,沒有記住勞動法裡面的條例,你可以百度查一下勞動法,希望對你有幫助!


晚安世界311


打電話催工錢💰,告訴老闆你的處境,如果還是不得工錢,再告訴老闆,現在國家已經不得拖欠農民工工資,說利害關係給老闆聽,再不得,就說要把他的信用投訴,如果你說投訴成功,這個老闆以後的信用受損,國家將限制他坐飛機和動車,房貸車貸將不能實現,你這樣告訴他這個利害關係,看這個老闆發不發工資給你?現在是信用的時代,你只要把這個傳達了,他也會害怕了,就會發工資給你了,祝福你2020年夢想實現[祈禱][祈禱][碰拳]


黃琳a


對於沒簽訂勞動合同惡意欠薪的情況,勞動者平時注意收集相關證據材料(比如證明出勤的相關材料等),通過工會與用人單位協商,或者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如果用人單位還是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申請仲裁,提供相應證據證明勞動關係,如果證明雙方有勞動關係,而單位又沒簽訂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82條規定用人單位是要支付給勞動者雙倍工資的,總結下有三種方式,a:用人單位協商b勞動監察部門舉報c去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豫見富康


可以去勞動仲裁局去投訴,只要你能拿出在公司上班的證據,例如微信上的工作安排、給老闆要工資的聊天記錄,稍微有點證據就可以。勞動仲裁局會通知你老闆上去處理,在規定的時間內不處理,他要有麻煩的,要麼成為失信被執行人,要麼成為老賴,會被強制執行,甚至收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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