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給男的彩禮,有房有車,男的可拎包入住,孩子歸女方姓,主要靠近女方父母,男的願意嗎?

破爛酥皮


太好了,女方父母也該過一下,給人帶孩子做家務當免費保姆還讓女婿不待見的老東西了。太好了。男人都同意。白吃白喝女家還睡這女的,還得到彩禮,有人伺候,自己在丈母孃家就是嫁過去的媳婦一樣,管理夫妻的錢,使喚媳婦。太好了。哪個女的敢這樣和男方說。肯定男方給她發獎狀。男方父母會把兒子高興的送到她家,並對兒子說,少爺,這回有人接手伺候你了。太好了。好好在這過吧


晨霧1023


應該有很多人同意的。做為父母來說,只要兒子兒媳能過得好,能幸福,怎麼樣都可以。一個姓嘛,無所謂啦,總比娶不上媳婦打光棍強多了吧。

我一個鄰居,孩子大學畢業後在上海上班,女朋友是合肥的。現在兩人已經結婚,房子買在合肥,坐月子也在孃家。

最近,婆婆把兒媳和孩子接回來住了一段時間。以後,他們的小家肯定在女方那邊的時候多。是娶是嫁,沒有明說,孩子姓什麼我也不知道。

做為外人,我們也會想,這和入贅到別人家有什麼區別。其實,認真思考一下,入贅了又有啥呢?我其實很贊成這種婚姻方式的。

男方到女方家生活,有很多優點的。

1、沒有難搞的婆媳關係了。母女之間好相處多了。

2、女婿和老丈人,都是男人,相對來說比較大度,不會太計較婆婆媽媽的小事。而且男人在外面時間多,所以相處還是比較容易的。

3、也不會有高價彩禮的事情了。

唯一不足的一點是男孩子離自己的父母遠,不能照顧父母。

可是,我們想想,很多小夫妻就算成親時在男方家裡,工作也有可能在外地,也是一年半載不能見父母一次。比如,一個鄰居的兒子,和老婆女兒全都出國了,幾年都不回來一次。父母也指望不上他們來照顧。

現在不比以前,人口流動比較大,人的觀念也在改變。選擇怎樣的生活方式都是可以的。

我覺得,全國都實行男方到女方家裡,也許家庭矛盾會減少很多。希望有一天,這種方式成為常態,不再被質疑,不再被瞧不起。


SmileO615


我不會同意的,六七歲爸媽就離異,我弟弟妹妹那時候才四歲。哥哥九歲。都是我媽把我們帶大的。在農村受盡委屈,被人看不起。從小就養成好鬥和脾氣暴躁的性格!長大後好多人介紹我去做上門女婿,說我們家兄弟多。可以去一個到別人家。當時我就直接拒絕了。我們兄弟三個都是自己掙錢買房子,娶媳婦,養孩子!沒從家裡拿一分錢。雖然日子過的不好,但也衣食無憂!我一直都教育下面的孩子,做人要有血性,血性也就是勇氣還有擔當!一個可以侮辱求全的男人,我可以很直白的說,是一個沒有擔當和責任心的人。把他娶過去就是借個種!別指望他給你們看家護院!一個手腳健全身體健康的男人自己的事情自己都搞不定。他骨子裡就是軟的!!!!


服務最後一公里


這條件還不行,房子得寫我名字我才願意,或者得去市中心在買一套房子,還有,我不願意跟女方父母住一起,軟飯硬吃,不行就離婚,分了房子走人,在找下一家,房子不寫我名字不然離婚了我分不到財產。這要求不過分吧,跟現在的女人要求一樣而已


國服沙漠之雕


要大力提倡男人嫁到女方家去,而且還要大辦酒席,告訴親戚朋友,同學同事,讓他們見證你們的幸福,要兩家人一起辦酒席,接受雙方親戚朋友同學同事的祝福,也宣告將來生的兒女性女家姓氏。令人羨慕,只可惜我兒子結婚了,女兒也嫁人了。


深澗游魚1


這條件很優厚,是招入贅女婿的待遇,估計被生活打敗,走投無路的男人大多會選擇的。

在我們這個重男輕女的國度,女兒靠男人生活,理直氣壯;男人靠女人生活,那叫吃軟飯,估計沒有幾個有為青年能忍受。

同事老婆有2個公司,我問他,為何不去幫助老婆經營公司,他說老婆嫌棄他嘴碎。同事的工資自己一個人花費,每次吵架,老婆就會喊他走路:“這個家,你什麼都沒有,你隨時可以走人,奧!女兒是你的,可以帶走。不用你掏錢養活她,我會按時給全額撫養費的”。


隴人在黔


必須加上,男的可以無理取鬧,女的不能還嘴,男的管錢,女的每月上交,男的照看父母隨意花錢,女方照看父母得申請,還有男方可以要求女方父母雙亡有車有房😂😂😂

感覺現在太多的斷章取義,太多的感情物質化,搞不懂啊搞不懂!

不能總是宣傳灌輸此類思想,導致我們國家財富增加了,幸福指數下降了!不值得!



服裝新零售之火玫瑰


看了這麼多的回答,總算知道為什麼這個世界上渣男這麼多了。他們完全不理解自己的另一半,甚至忽視另一半的付出,和生理上帶來的痛苦。而且一個個的都挺小看女人的,所以他們抱怨女人現實,抱怨女人只看重錢,可是你們什麼時候對得起一個什麼也不要,願意陪著你吃苦的女人呢。我知道你們會說你們怎麼找不到那麼好的女人,可是真的在身邊的時候,你們又何時珍惜過。你們只能看見別人家的老婆,可別人也只能看到別人家的。這不矛盾嗎?當然我也不否認存在一些渣女,畢竟好的男人也是有的。


一瞅毛線


幾千年只能女嫁男家,從媳婦熬成婆婆二三十年的歲月,吃過多少苦,捱過多少打罵,流過多少淚?生兒育女與母姓不沾邊。包括丈夫向外人介紹,文明點的說:內人、老婆,妻子。粗野性格的直呼:濺內、婆娘、堂客、糟糠……。臨到死了也要冠個夫姓:x母……才是母姓……x老孺人。誰為她們申冤叫屈了?現在男女平等了,同工同酬了,都能當家作主了,女人為何不能娶男人?男方家人既然收了女方彩禮,女方又置辦了房屋傢俱和酒席,而且男士又自願同女方扯了結婚證,你就要當好上門女婿。贍養岳父岳母以及自己的雙親是同樣的責任和義務。至於孩子隨誰姓有那麼重要嗎?他只是你的延續就行了。放下男權思想,改變傳統觀念,搞好翁婿關係夫婦同心,一樣能家庭和睦幸福美滿。


不要再讓我失望


不知幾百年還是上千年前,我們壯族人就已經是男女平等了,男娶女可以,女娶男也行,這遠比愚蠢的西方文明更進步,但是女娶男叫做上門,上門男在國民黨年代以前,在新婚當天,必須改為女方姓氏,以女方排輩起名,使用新名字後,男方不得更改名字,婚生第一個男孩義心須是女方姓氏,往後生仔可要一個男孩跟回原男方姓氏作為補償,與其他婚生小孩一樣有繼承權。解放後,女方不再強迫男方改姓氏,但婚厚生小孩必須是女方姓氏一直不變,到女方家生活,養女方父親也不變,這就是廣西壯族的民俗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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