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升級!吳橋、獻縣、河間實行居民出行管控

吳橋縣人民政府

關於實施居民出行臨時管控措施的通告

吳政告〔2020〕3號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進入關鍵時期,為最大限度減少人員流動,最大力度控制疫情傳播,最大程度保證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經吳橋縣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自公告之日起,在全縣範圍內實施居民出行臨時管控措施。具體要求如下:

一、嚴格控制出行。每戶家庭每兩天以上指派1名家庭成員佩戴口罩、做好防護後,出門採購生活物資,返家後立刻清潔消毒。其他人員除生病就醫、疫情防控、公務需要、在商超和藥店上班外,一律不得外出。

二、全縣所有村莊、小區、單位實行封閉式管理,人員出入一律測溫,並出具有效證件。非本村和本小區人員和車輛一律嚴控,不得進入村莊和小區,特殊情況由管理人員做好登記備案。

三、全縣居民要自覺服從疫情防控工作人員管理,一天兩測體溫,一旦出現發熱、咳嗽等症狀,必須第一時間向村委會或社區報告,並立即實行自我隔離。

四、近14天有疫情重點地區旅居史的在外返回人員,須立即主動向居住地村委會或社區報告並進行自我隔離。不主動申報,私自在外活動,拒絕接受測溫、醫學觀察等防控措施的,將依法嚴厲追究責任。

五、對拒不聽從各卡點、村委會、社區和其他疫情防控工作人員管理勸阻、聚眾鬧事的,公安機關將嚴厲打擊。凡發現黨員幹部、公職人員不服從管理,不聽從勸阻,參與聚眾鬧事的,將嚴肅問責,同時追究所在單位主要領導責任。對任何私自舉辦參與集體出行、就餐和其他聚眾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將依規依紀嚴肅處理。

六、黨員幹部和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要發揮帶頭作用,管好自己、管好家人、管好親屬,帶動街坊鄰居,協助工作人員勸導居民少出門、少上街、不串門、不聚集。全體居民要以高度的責任感,自覺遵守疫情防控各項規定,凝聚群防群控合力。

防控疫情,人人有責。暫時的不便,是為了我們能夠更快地戰勝疫情,更快地恢復正常生產生活。只要全縣人民萬眾一心、眾志成城,我們就一定能夠以最快的速度打贏這場疫情防控阻擊戰。

全縣居民出行臨時管控措施解除時間另行通知。

吳橋縣人民政府

2020年2月4日


獻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領導小組

關於在全縣範圍內實行村民出行

管控措施的通告

為切實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人員流動,最大力度控制疫情傳播,最大程度保證人民群眾生命健康,按照省、市一級響應要求,經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自2020年2月4日起,在全縣範圍內實行村民出行管控措施。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所有非本村的外來車輛、人員一律不準進入,嚴格控制村民出行。每戶家庭每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員出門採購生活物資(出行必須佩戴口罩,做好防護措施),其他人員除生病就醫、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在保障公共事業運行、群眾生活及規定必須上班的企事業單位工作外,原則上不要外出。

二、所有黨員幹部、公職人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要充分發揮帶頭作用,管好自己、親戚,帶動朋友、鄰里,協助村工作人員勸導村民按要求少出門、少上街、不串門、不聚集。

三、對拒不聽從村工作人員管理勸阻、聚眾鬧事的,公安機關要加大打擊力度。凡發現黨員幹部、公職人員不服從管理,不聽從勸阻,參與聚眾鬧事的,紀檢監察機關要嚴肅問責。

四、負責包聯村戶的責任人要切實履行好包聯責任,按時上崗履責,主動配合檢查站點等工作人員做好管控工作。對於履職不到位的,給予追究問責。

五、各鄉鎮(街道辦、農場)、縣直各單位要加大宣傳力度,引導群眾減少外出活動,全面動員群眾自覺居家,以更大範圍切斷病毒傳播途徑。

六、管控措施解除時間另行通知。


獻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

防控工作領導小組

2020年2月4日


河間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關於實行十條措施加強人員管控的通告

目前我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已經確診6例,疫情防控形勢更加嚴峻複雜。為防止疫情擴散,從即日起,強化十條管控措施,最大限度限制人員流動,嚴格人員管控。現通告如下:

一、每戶家庭每天只能安排1名家庭成員戴上口罩外出1次採購生活必需品。其他人員除生病就醫、疫情防控、公務需要和在保障公共事業運行、基本生活及其它涉及國計民生的重要崗位上班之外,原則上不再外出。

二、所有村(街)、社區、居民小區全部實行封閉式管理,只保留一個進出口,村(居)民一律測量體溫、憑身份證進出。機動車輛原則上不得進出。外村(街、社區、居民小區)及外地人員和車輛一律不得進村(街)、社區、居民小區。

三、確有需要去河間以外的人員,要提前報告,並履行相關的報備手續,經村(居)委會、單位同意後方可。返回時,要先如實報告在外軌跡,經核實且無發熱等症狀,經村(居)委會、單位同意後方可返回,返回後要居家隔離14天。

四、村(街)、社區、居民小區內生病需就醫的人員,除有河間市人民醫院不能救治的病之外,一律在河間市人民醫院就醫。尤其是有發熱等症狀的患者,必須先到河間市人民醫院就診。鄉(街辦)、村(社區)要履行嚴格的報備手續,並派車派員監督。

五、嚴禁全市所有人員在疫情防控期間組織或參與任何形式的集聚性活動。紅白事要壓簡至最小規模,“紅事”要做工作,停辦或延期;“白事”一律從簡,並提前向所在村(居)、單位報備。

六、要全面摸排河間在外人員,並由本鄉鎮村、街辦社區和相關單位負責電話通知,一級響應機制解除前一律不得返回。

凡外地在河間務工或經商的人員一律不得返回,由市公安局摸排後,防控辦責成相關單位及時通知。企業復工所需的管理技術人員,經批准返回後,要先隔離14天,無症狀方可上班。

七、對拒絕接受檢查,拒不聽從卡點、檢查點工作人員管理勸阻、尋釁滋事甚至聚眾鬧事等違反本通告相關要求的,公安機關要依法從嚴從重打擊。

八、全市所有黨員幹部、公職人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必須嚴格執行本通告要求,發揮好帶頭作用,同時管好自己家屬、親戚,並主動做好朋友、鄰里的工作,努力做到不出門、不上街、不串門、不聚集、不賭博。拒不執行者,是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的,要從嚴從重給予黨政紀處分,觸犯法律的,追究法律責任;是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報送人大、政協處理;黨員幹部的家庭成員違反規定的,從嚴從重處理黨員幹部;幹部尤其是領導幹部要先免職。

九、所有卡點、檢查點工作人員要按時上崗履職,嚴格管控到位;對於不落實管控要求、履職不到位的,一經發現,嚴肅問責。

十、發熱人員、一般外出人員外出,都要填寫外出登記表,建立檔案,由各卡點、檢查點工作人員負責落實。

鄉鎮、街辦和有關部門要嚴格執行做好。

以上十條管控措施解除時間另行通知。

河間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年2月4日

(吳橋微在線、獻縣發佈、河間週報、滄州日報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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