哄抬物價、未明碼標價等,東營通報5起典型案例

哄抬物價、未明碼標價等,東營通報5起典型案例

東營市場監管局集中曝光

一批疫情防控期間違法違規典型案例


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東營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迅速行動,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從嚴從快查處了一批哄抬物價、未明碼標價、經營未經檢驗檢疫肉類等違法違規案件。

案例一:

1月29日,根據舉報線索,利津縣市場監管局對東營市春景堂醫藥有限公司利津五店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單位貨架上擺放的過氧化氫抑菌洗劑等部分消毒產品未張貼價格標籤標示價格,未按規定明碼標價,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的規定,構成未按規定明碼標價的違法行為。目前,利津縣市場監管局已立案調查,擬對該單位作出5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決定。

案例二:

1月29日,根據舉報線索,利津縣市場監管局對利津縣惠澤堂大藥房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貨架上擺放的五味賴氨酸片等部分產品未張貼價格標籤標示價格,未按規定明碼標價,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的規定,構成未按規定明碼標價的違法行為。目前,利津縣市場監管局已立案調查,擬對該公司作出5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決定。

案例三:

1月30日,根據舉報線索,東營市市場監管局對東營珍寶閣藥業有限公司惠州路店進行檢查,發現該店部分抗病毒藥品未按規定明碼標價,部分商品價籤填寫不規範、貨籤不一致,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的規定,構成未按規定明碼標價的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及《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相關規定,作出了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案例四:

1月28日,根據舉報線索,東營區市場監管局對山東勝利藥業有限公司鑫都一品藥店進行檢查,發現該店從2020年1月起,所銷售的碘伏等消殺產品未按規定明碼標價,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的規定,構成未按規定明碼標價的違法行為。東營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及《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相關規定,作出了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案例五:

1月30日,東營經濟技術開發區市場監管局對宜畝良田生鮮超市開展專項檢查。經查,該超市無法提供所銷售生豬產品的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及肉品品質檢驗合格證,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構成經營未按規定進行檢疫的肉類的違法行為。東營經濟技術開發區市場監管局已將該案移送綜合行政執法局立案調查。


分享到:


相關文章: